期货制度的产生,却是金融创新中极其值得描述的一笔,它是人类运用智慧,在金融市场的一次大胆革新。
现代期货制度的诞生源于农产品流通的快速发展。19世纪三四十年代,随着美国中西部大规模开发,芝加哥从一个很小的村子演变成为重要的粮食集散地,中西部的谷物汇集于此,再从这里运往东部各个消费区,由于谷物在短期内集中上市,供给量大大超过当地的需求量,恶劣的交通状况和仓储设施的严重不足,造成谷物既不能及时运走,又不能囤积,最终导致价格一跌再跌,无人问津,然而第二年春季消费者又会因为粮食短缺、价格上涨而深受其害,加工企业也因缺乏原料而困难重重,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然而,从1825年起,美国中西部的交通运输条件发生了惊人的变化,随着铁路与水运的不断兴盛,货物运价大大降低,于是,粮食商率先行动起来,他们在交通要道旁边设立仓库,收获季节从农场主手中收购粮食,来年发往外地,以缓解粮食供求的季节性矛盾,不过粮食商因此承担很大的价格风险,一旦来年粮食价格下跌利润就会减少,甚至亏本,粮食商在长期的经营活动中,摸索出一套远期交易的方式,他们在购入谷物后,立即到芝加哥,与芝加哥的粮食加工商、销售商签订第二年春季的供货合同,事先确定销售价格,进而确保利润。这就是期货制度的前身。
从1848年开始,芝加哥商人开始将这种制度规范化,渐渐形成了一整套交易体系。在这一年,芝加哥的82位商人发起了组建美国第一家期货交易所—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交易所发展初期主要是改进运输和储存条件,同时为会员提供价格信息服务,促成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当时的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并非一个市场,只是一家为促进芝加哥工商业发展而自然形成的商会组织。直到1851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才引进了远期合同,在1851年3月13日,商人们签订了第一份玉米远期合约,交易数量为3 000蒲式耳,交货期为当年6月份,价格为每蒲式耳低于3月13日当地玉米市价1美分。这是期货交易所的一次重大突破。然而,事物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远期交易方式在随后的交易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例如商品品质、价格、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都是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达成的,当双方情况或者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时,远期交货合同最终能否履约,主要依赖对方的信誉,而对对方的信誉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费时费力且成本高,因此交易中的风险大,针对上述情况,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在1865年推出了第一份玉米期货合约,该合约取代了原来用的远期合约,同时实行了保证金制度,像签约双方收取不超过合约价值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按照保证金制度的要求,交易双方必须在交易所或者其代理机构存入一笔资金,以确保合约的有效履行,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制度创新促成了期货交易的完善。
1882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允许以对冲方式免除交易双方的履约责任,这让更多的投资者加入了期货交易。由于期货市场流动性加大,为了有效防范风险,1883年期货交易所成立了结算协会,向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的会员提供对冲工具,但是结算协会当时还算不上严密规范的组织,直到1925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结算公司成立,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的所有交易都要进入结算公司结算,从此现代意义的结算机构出现了。随着标准合约、保证金制度和结算制度的出现,现代期货交易宣告真正诞生。
【小贴士】
期货是对某些标的物在未来某一时期的买卖合约,芝加哥商人发起组建了世界上最早的期货交易所,为商品交易提供了便利的同时也是一种有效的金融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