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五大国有商业银行无疑是我国银行业的主导力量,而近年来迅速发展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也越发开始吸引人们的眼球,这些银行以其灵活的经营理念、优质的客户服务不断扩大着自己的业务领域,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我国自1986年决定开始组建股份制商业银行以来,已经陆续建立了十几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等。
这些商业银行在筹建之初绝大多数是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国有企业集团或公司出资创建的,即以国有资本为主,而且大多没有采取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近些年则先后实行了股份制改造。例外的有两家:一是深圳发展银行,它一开始就明确股份制,在初建的股本中,国有资本金的比例也比较低;二是中国民生银行,它组建较晚,是我国第一家民营银行,其股份构成最初主要来自民营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或公司等,服务对象也以民营企业等为主。
到目前为止,我国共有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上市,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北京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其他未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也都在积极创造上市条件,以期加速向现代商业银行的方向发展,完善股权结构及公司治理结构,实现经营机制的进一步转化。
此外,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我国已开启允许国外资本参股国内银行的通路。比如,1996年年底,亚洲开发银行投资2 000万元人民币入股中国光大银行;2002年9月,美国新桥投资集团作为国外战略投资者进入深圳发展银行,于是深圳发展银行成为我国上市银行由外资收购股份的第一家。其他一些国际金融机构也已经或正在酝酿入股我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例如,国际金融公司入股兴业银行,花旗银行入股广东发展银行,德意志银行入股华夏银行等。
这些股份制商业银行是依照国际通行规则和市场原则开展各项银行业务活动和进行自身经营管理的。因此,尽管它们在资产规模、机构数量和人员总数等方面还远不能同国有银行相比,但其资本、资产及利润的增长速度已经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呈现出较强的经营活力、强劲的增长势头和良好的经营效益。
1998年,从北京开始,陆续出现了以城市名命名的商业银行。它们是由各城市原来的城市合作银行合并组建而成的,而原来的城市合作银行则是在原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的。这些城市商业银行是由城市企业、居民和地方财政投资入股组成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主要功能是为本地区的经济发展融通资金,重点为城市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金融服务。近些年来,一些具备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陆续实现了公开上市,比如南京银行、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
【小贴士】
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虽然组建的时间短,资产规模小,但发展的速度很快,经营效益很好,已经成为我国银行业领域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