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险是最古老的一种保险,近代保险首先是从海上保险发展而来。
1347年,世界上第一张海上运输保险单诞生在意大利,这张保险单基于一批途经地中海的海上货物的运输协议设立,现在我们仍然可以在意大利热那亚博物馆看到这张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保险单。
15世纪以后,新航线的开辟使大部分西欧商品不再经过地中海,而是取道大西洋。16世纪时,英国商人从其他欧洲商人手里夺回了海外贸易权,积极发展贸易及保险业务。
1575年,英国女王特许在伦敦皇家交易所内设立保险商会以办理保险单的登记等业务,并确立了海上保险保单的标准和条款。
1601年,参照安特卫普市颁布的关于保险单内容和格式的法令,伊丽莎白一世女王颁布了第一部有关海上保险的法律《涉及保险单的立法》,并批准在保险商会内设立仲裁庭以解决海上保险相关的纠纷案件。
1720年,经女王批准,英国的“皇家交易”和“伦敦”两家保险公司正式成为经营海上保险的专业公司。
1756—1778年,英国上院首席法官曼斯菲尔德收集了大量的海上保险案例,编制了一部海上保险法案,随后以此为基础的《海上保险法》于1906年获得英国国会的通过,并成为世界各国《海上保险法》的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