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收支(Balance of Payments,BOP)是指一定时期内一个经济体(通常指一国或者地区)与世界其他经济体之间的各项经济交易。 其中的经济交易是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进行的。 经济交易作为流量,反映经济价值的创造、转移、交换、转让或削减, 包括经常项目交易、资本与金融项目交易和国际储备资产变动等。
国际收支这一概念的内涵十分丰富,正确理解这个概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
(一)国际收支是一个流量概念
当我们谈论国际收支时,需要指出它是属于哪一个时期的,即“一定时期",也称报告期。 报告期可以是一年、一个月或一个季度,这可以根据分析的需要和资料来源加以确定。 各国通常以一年作为报告期。 理解这一点,有助于将国际收支与国际借贷区分开。国际借贷(Balance of International Indebtedness),也称国际投资状况(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Position),是指一定时点上一国居民对外资产和负债的汇总,是一个存量概念。
(二)一国国际收支所记载的是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经济交易
判断一项交易是否应记录在一国的国际收支中,要看交易的双方是否有一方是该国的居民。 在国际收支统计中,居民是指在一个国家的经济领土内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经济单位。一个国家的经济领土包括该国政府所管辖的地理领土、该国的天空、水域和国际水域下的大陆架、该国在世界其他地方的飞地(如大使馆、领事馆等)。坐落在一国地理边界内的外国政府或国际机构使用的领土飞地,不作为该国经济领土的组成部分。 一般来说,只要一个经济单位在一个国家的经济领土内,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时间内,已经大规模地从事经济活动或交易或计划如此行事,则认为该经济单位在该国具有一个经济利益中心。
从上述分析可知,划分居民与非居民的标准并不是法律或国籍,而是以交易者的经济利益中心所在地,即从事生产 消费等经济活动和交易的所在地。按照这一原则,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规定:政府、非营利团体和企业等法人,属所在国居民,至于自然人,不论其国籍如何,只要他在所在国从事一年以上的经济活动与交易,就是所在国的居民,否则,即为非居民。 官方外交使节、驻外军事人员一律算是所在国的非居民。 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机构及其代表,是任何国家的非居民。
(三)国际收支所记录的内容是经济交易
与字面含义不同,国际收支不是以收支为基础,而是以交易为基础的。 国际收支涉及的一些国际交易可能并不涉及货币支付,有些交易根本无须支付。
在国际收支中,除了记录有货币支付的交易外,未涉及货币收支的交易也须折算成货币加以记录。 一国国际收支中所记载的经济交易一般分为以下四大类:
1.交换。
交换是国际收支中最大量、最重要的经济交易,是指一个交易者向另一交易者提供一宗经济价值并从对方得到价值相等的回报。 这里所说的经济价值可以概括为实际资源(如货物、服务、收入)和金融资产。
2.转移。
当一个交易者向另一交易者提供了经济价值,但并未从对方得到任何补偿时,这类交易就用转移记录。
3.移居。
是指一个人把住所从一个经济体搬迁到另一经济体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移居者个人原有的资产负债转移会使两个经济体的对外资产和负债关系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应记录在国际收支中。
4.根据推论而存在的交易。
在一些情况下,可以根据推论确定交易的存在,即使资金流动并未发生,也可在国际收支中予以记录。 例如,国外直接投资者收益的再投资,投资收益若用于再投资,尽管这种行为并不引起国际间的资金或服务流动,也须在国际收支中反映出来。
国际收支的概念出现于17世纪,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它被简单地解释为一国的贸易收支。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国际经济交易内容的不断扩大,国际收支被解释为一国的外汇收支。 也就是说,只要涉及外汇收支的经济交易,就属于国际收支的范畴。 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狭义的国际收支。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没有外汇收支的经济交易(如无偿援助、补偿贸易等)在国际经济中的重要性大大增加,为了便于各国当局掌握对外经济交易的全貌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建议采用广义的国际收支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