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域经济学的界定
区域经济学是一门研究区域经济发展理论与方法的学科。学者们对区域经济学的概念有不同的表述。美国著名区域经济学者艾德加·胡佛(Edgar M.Hoover)认为,“区域经济学是一种用以解释经济系统空间特征的理论框架。”这无疑是一种最为简明的表述。诺思(H.O.Nourse)把区域经济学定义为“研究为人们所忽视的经济空间秩序,研究稀有资源的地理分布的科学”;理查森(H.Hichardson)认为,“区域经济学是研究经济学家一直不愿承认的经济的空间组织规律。”
较完整地对区域经济学的概念进行表述,“区域经济学是一门研究特定区域或区域之间的经济运行规律,以合理地确定区域经济的空间布局进行正确的区域决策的科学。”
(二)区域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人类的经济活动是一项十分复杂而又遵循一定规则运行的活动。它随着空间和时间的变化而变化,不仅受自然规律制约,还受到经济规律及社会、文化、科技等人文规律的影响。纷繁的经济活动、复杂的经济现象总是要落脚在特定的地域空间。这种经济活动和地域空间的相互作用,不仅造就了丰富多彩的区域经济,也构筑了区域经济学的基本研究领域。
作为一门独立存在的学科,不仅要有自己独特的研究对象和领域,而且应该有一个准确、规范的表述。国内外许多学者基于不同理解、不同角度、不同侧重点,对区域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作了不同的表述。有的从经济学出发,认为区域经济学是研究特定地域范围的经济学;有的是从人类经济活动的地理分布和空间组织来界定,认为区域经济学是研究为人们所忽视的经济空间秩序,研究稀有资源的地理分布的科学,其研究对象是国民经济学发展的地域组织规律,区域经济学即空间经济学;有的从区域内外两个层次加以界定,认为区域经济学是以经济学的观点,研究在资源不均匀分配且不能完全自由流动的世界中,各个地区的差异以及各地区间的关系的科学;此外,还有的学者从宏观上和政策实用层面上进行了界定。
不同的定义和界定,都是在某种程度上对区域经济学本质的把握和揭示。总体上来说,区域经济学是经济学和地理学的综合,我们要从经济学和地理学两大学科的结合中作出概括和抽象。由此,我们认为,区域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区域与经济的相互作用规律和相互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