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区倾斜政策的偏差
由于国家实施了不平衡发展战略,以效率代替公平,从而在具体政策上东西部拉开了差距。
(1)沿海一带享受特殊政策,特别是经济特区和开放口岸以及许多高新技术开发区,在财政、税收、投资、外贸、外汇审批权等方面享有内地所没有的特权优惠。
(2)产业政策的倾斜。沿海一带国家鼓励其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如轻工业、加工业等,这些产业投资少,见效快,且便于出口。而中西部主要是能源采掘、重工业,自然在转轨时期缺乏竞争活力。
(二)中部地区的“经济凹陷”
中部经济有“凹陷”之忧。自20世纪80年代初沿海发展战略和20世纪90年代末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中部地区已成为全国的“经济凹地”,十六大后又提出“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发展和改造”的方针,中部地区经济地位相对下降。中部地区农业比重很大,农村人口过多,由于靠农业发展的出路越来越窄,而制造业又没有出现由东部向中部转移的梯度效应,在东部大发展、西部大开发、东北经济振兴的新形势下,中部地区经济结构转型所面临的国内与国外的压力会加大,“经济凹地”有可能会加深。
(三)“资源换增长”模式
“资源换增长”模式普遍存在。很多地方政府用土地和优惠政策招商引资作为促使本地经济发展和GDP增长的最优选择,这是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一个最普遍的问题。
(四)区域产业结构趋同
其主要表现:一是重复建设,这不仅出现在价高利大的产业领域,而且在基础设施领域尤甚。二是在开放引资上竞相出台优惠政策,在外贸出口上竞相压价,导致过度或恶性竞争,甚至区际联系还要小于与国际的联系。三是存在严重的产业同构现象。加速扩大的地带间经济发展差距,加大了地方政府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兴地富民”的客观压力,迫使一些地方政府在项目投资上置全局性资源浪费、生产能力过剩而不顾,低效益、低水平地重复引进、生产、建设,从而导致地区产业结构趋同现象不断加剧。这不仅抑制了地区经济比较优势的发挥,丧失了地区分工效益和规模经济效益,而且影响国民经济整体效益的提高。
(五)地缘因素
中西部地处内陆,交通闭塞,信息不灵,再加上贫困人口多,人口素质低;而东南沿海地区交通方便,商品意识强,同时,沿海一带非国有经济成分多,竞争活跃,这些地缘因素造成了东西部经济发展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