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由贸易政策的产生
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末是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由于英国自18世纪后半期开始进入产业革命,工业生产迅速发展,到19世纪英国成为最强的工业国家,它的商品销往世界各地。但是,已经进行产业革命达半个世纪的英国却仍然是一个实行关税保护的国家,重商主义的保护贸易政策便成为英国经济发展和英国工业资产阶级对外扩张的一大障碍。为此,英国新兴的工业资产阶级迫切要求废除以往的保护贸易政策,主张在世界市场上进行无限制的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政策。
19世纪20年代开始,以伦敦和曼彻斯特为基地的英国工业资产阶级展开了一场大规模的自由贸易运动。运动的中心内容就是反对保护贸易的立法—《谷物法》。经过不断的斗争,工业资产阶级最终取胜,英国开始实行自由贸易政策,成为最早实行自由贸易政策的国家。
这一时期,英国的自由贸易政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废除《谷物法》。《谷物法》是英国推行重商主义的最重要立法,内容为使用关税政策限制或禁止谷物进口,以维持国内谷物高价,保护贵族地主阶级的利益,于是导致其他粮食输出国对英国工业制成品提高关税施加报复,损害了英国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工业资产阶级在自由贸易的口号下与贵族阶层展开了反对《谷物法》的斗争。1846年英国政府被迫宣布废除《谷物法》。
第二,简化税法、降低关税税率和减少纳税税目。1825年英国开始简化税法,建立新的税率,使得关税税率大大降低,禁止出口的法令完全废除。1841年时,英国纳税进口的商品项目有1 000多种,到1882年时已逐步减少到10余种。
第三,废除原《航海法》。原《航海法》是英国限制外国航运业参与本国竞争和垄断殖民地航运事业的政策。从1824年开始,英国逐步废除这些限制性法令,到19世纪50年代,英国的沿海贸易和对殖民地的贸易全部开放给其他国家,重商主义时代制定的航海法全部废除。
第四,取消特权公司。1813年和1814年东印度公司对印度和中国的贸易垄断权分别被废止。从此,对印度和中国的贸易开放给所有的英国人。
第五,改变对殖民地的贸易政策。1849年原《航海法》废止后,又通过了《关税法》的改革,废止了对殖民地商品的特惠税率,殖民地可以对任何国家输入和输出商品。同时,也准许殖民地同外国签定贸易协议,英国不干涉殖民地同任何其他国家的直接贸易关系。
第六,同外国签订贸易条约。1860年签定了《英法条约》,该条约是以自由贸易精神签订的,其中规定相互提供最惠国待遇。在19世纪60年代,英国与意大利、荷兰等国缔结了8项这种形式的重要条约。在此政策的影响下,欧洲各国分别签订了类似的贸易条约,放弃贸易歧视,相互提供最惠国待遇。
二、自由贸易政策的理论依据
当时,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的国际分工、自由贸易理论为英国推行自由贸易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他们的理论说明了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各国按照比较优势进行分工和交换,有利于提高专业技能,使资源和生产要素得到优化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通过国际交换节约社会劳动,增加国民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