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种类繁多,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以下不同类型。
一、按交换商品的内容分类
按交换商品的内容国际贸易可分为有形贸易和无形贸易。
有形贸易(Goods Trade)又称货物贸易。这种贸易的标的物是物质产品,例如粮食、原材料、机器、车辆、船舶、飞机等。它们具有可触摸、可见的外在物理特性。传统意义上的国际贸易就是指有形贸易。
无形贸易(Service Trade)又称服务贸易。这种贸易的标的物不是物质产品,而是服务,例如运输、保险、银行服务、旅游、租赁和技术等。它们具有不可触摸和不可见的外在物理特性。
二、按货物移动方向分类
按货物的移动方向国际贸易可分为出口、进口、复出口、复进口贸易及过境贸易。
出口贸易(Export Trade)是指把本国或本地区生产的商品销往其他国家或地区。运出境外供驻外领馆使用的物品和旅客个人携带的自用物品不列入出口贸易统计。
进口贸易(Import Trade)是指购入外国或其他地区生产的商品。外国使领馆运进供自用的物品、旅客个人携带的自用物品一般不列入进口贸易。
复出口贸易(Re-export Trade)是指输入本国或本地区的商品未经加工就出口的情况。
复进口贸易(Re-import Trade)是指输出国外或其他地区的本国产品未经加工又进口的情况。例如出口后的退货、未售掉的寄售商品退回等情况。
过境贸易(Cross-border Trade)是指贸易国之间的商品交易需通过第三国国境的情况。例如内陆国与不相邻的国家之间的商品交易就必须通过第三国国境,第三国海关就会把这类贸易归入过境贸易。
三、按结算方式分类
按结算方式国际贸易可分为现汇贸易与易货贸易。
如果国际贸易中贸易双方采用可自由兑换货币来结算的话,这一贸易方式就称为现汇贸易。现在国际贸易中主要采用这种结算方法。有时候,贸易双方缺少可自由兑换货币,可以采用以货易货的方式(Barter)来结算,即双方交换的商品经过计价以后,用等值的不同商品互相交换。
政府间的易货贸易需要签订贸易协定和支付协定,故又称为协定贸易。补偿贸易则是民间的易货贸易。实践中也有把现汇贸易和易货贸易结合起来使用的情况。
四、按贸易是否有第三国参加分类
按贸易是否有第三国参加国际贸易可分为直接贸易、间接贸易和转口贸易。
直接贸易(Direct Trade)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直接买卖商品的贸易。
间接贸易(Indirect Trade)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买卖商品的贸易。
转口贸易(Entrepot Trade)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的贸易活动,对第三国来讲就是转口贸易。
五、按统计边界不同分类
按统计边界不同国际贸易可分为总贸易和专门贸易。
在对外贸易统计时,若以国境为界,凡进入国境的商品算作进口,离开国境的商品算作出口,则一定时期内的进出口额之和便为该国的总贸易(General Trade)。若以关境为界,凡运入关境的商品算作进口,运出关境的商品算作出口,则一定时期内的进出口额之和便为该国的专门贸易(Special Trade)。有的国家采用总贸易概念统计对外贸易,有的国家采用专门贸易概念统计对外贸易。美国采用专门贸易与总贸易两种概念分别统计其对外贸易,我国则采用总贸易概念统计对外贸易。
六、按参与贸易国经济发展水平分类
按参与贸易国经济发展水平国际贸易可分为水平贸易和垂直贸易。
水平贸易(Horizontal Trade)是指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同的国家之间的贸易。例如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等。
垂直贸易(Vertical Trade)是指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之间的贸易,例如经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
七、按贸易方式不同分类
按贸易方式不同国际贸易可分为包销、代理、寄售、招标、拍卖、商品交易所交易、加工贸易、对等贸易、租赁贸易。
包销(Exclusive Sales)是指出口人(委托人)通过与国外商人签定包销协议的方式,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区把指定商品的独家经营权授予该经销商的做法。经销商则承诺不经营其他来源的同类或可替代商品。
代理(Business Agency)是指代理人代替出口人向第三者办理与货物买卖有关的事宜。在代理方式下,委托人都给代理人在特定地区和一定期限内代销指定货物的权利。
寄售(Consignment)是指出口企业和国外的代销商订立寄售协议,把货物运交代销商,代销商出售货物后,扣除协议规定的销售费用及佣金后把货款交付给寄售商。
招标(Invitation to Tender)是指招标单位需要采购商品或兴办某工程时,说明有关条件,邀请有兴趣的企业在指定期限内按照一定程序报价,即投标,然后由招标人开标与评标,选择最满意的投标人进行交易。这种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经常采用。
拍卖(Auction)是指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在拍卖场以公开叫价的方法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交易方式。不易标准化的鲜活产品或艺术品、古董等的国际贸易通常是通过拍卖来完成的。
商品交易所(Commodity Exchange)交易是指按一定规章程序买卖特定商品的有组织的市场贸易。只有正式会员可以进入商品交易所交易,其他人或企业通过正式会员或经纪人交易。商品交易所经营的商品一般是标准化的原材料,且按照标准化的合同交易。商品交易所里有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以期货交易为主,交易产品多为农产品和有色金属等。
加工贸易分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来料加工是指国内生产企业接受外商提供的原材料或零部件,按照外商的要求加工装配成产品,并把生产的产品交给外商,以收取加工费。进料加工则是国内企业自主从国际市场上进口原材料或零配件,自行加工成产品,并自营出口自负盈亏。
对等贸易(Counter Trade)是指贸易双方用某种协议使进出口平衡的一种贸易方式。例如易货贸易、互购(Counter Purchase)、补偿贸易(Compensation Trade)等。易货贸易双方交易值相等,通常不涉及现汇支付;互购通常使用现汇结算,并不要求互购价值相等;补偿贸易通常是由设备出口方先提供设备给进口方,然后由进口方用该设备生产的产品或其他产品交付给设备出口方,补偿设备的价款。
租赁贸易(Lease Trade)是指设备拥有者与承租人订立租约,把设备交付给承租人使用一段时间,同时收取一定租金的交易方式,可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租期较长,通常租期结束,全部租金付清后,设备所有权就转移给承租人,这相当于承租人分期付款买到了设备;经营性租赁期较短,设备拥有者需通过多次出租才能收回设备投资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