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的前世今生
这座破旧的六层民宅位于呼和浩特市公园南路附近,要七拐八绕才能找到它。1999年1月13日,蒙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就在民宅底层的这间53平方米的两居室里正式成立。1999年8月,蒙牛乳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注册成立了“内蒙古蒙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从青城兴起的“草原风”,吹开了中国乳业发展的全新格局。
蒙牛乳业集团在短短几年中,创造了举世瞩目的“蒙牛速度”和“蒙牛奇迹”。目前,蒙牛已成长为拥有总资产近190亿元、职工近3万人、在全国19个省区市建立生产基地29个、年生产能力达670多万吨、年销售额超300亿元、累计创造产值1600多亿元、累计缴纳税款80亿元的规模化乳制品加工企业。
私募股权基金牵手蒙牛
2001年年底,私募股权基金的出现使蒙牛乳业走上了一条迥异于同类的发展道路。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蒙牛可分为两个阶段。
2002年6月5日,蒙牛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了“中国乳业控股公司”(China Dairy Holdings)和“MS Dairy Holdings”,而“中国乳业控股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乳业”)就是未来中国香港上市的主体公司。中国乳业控股成立不久,其全资子公司毛里求斯公司成立,蒙牛海外上市的离岸结构搭建完成。
2002年6月,“蒙牛”与摩根斯坦利,英联,鼎辉等三家私募股权基金签署投资意向,投资2.16亿元,占32%的股份。这笔2.16亿元的投资投向中国乳业控股,通过毛里求斯的子公司流向中国境内的“蒙牛股份”,毛里求斯公司收购了“蒙牛股份”66.7%的股份,“蒙牛股份”也成为了合资公司。
在“中国乳业”中,蒙牛仅有9.4%的股权却有51%投票权,而私募股权基金有90.6%的股权却只有49%的投票权。这种情况的出现,首先是因为开曼公司法允许公司股份分为A和B两种,A类股票一股有十票投票权,而B股一股只有一票投票权,另外一个原因也是有利于私募股权基金更好地控制自己的风险。根据私募股权基金和“蒙牛”签订的对赌协定,如果“蒙牛”的业绩达不到私募股权基金的要求,蒙牛系中所持有的A类股票就无法转换成B类股票,而“蒙牛”的高管也将失去对“蒙牛”的控制权,但是“蒙牛股份”的财务数据显示:销售收入2003年增长了144%,税后利润增长了194%,提前达到了要求,因此“蒙牛”管理层也获得了与他们的投票权相对应的股权,对“中国乳业”的股权分配也变成了蒙牛51%,外资49%。之后,三家私募股权基金通过购买可转换债券以0.74港元每股的价格预定了约3.67亿股上市公司股票。
获得第一轮投资后,蒙牛的业绩增长令人惊讶。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不进则退,迅速成长中的蒙牛对资金的需求仍然十分巨大。虽已上市在望,但一年的等待将使蒙牛错失发展良机,三家机构再次向蒙牛注资。三家投资机构仍然结伴而行,通过认购开曼群岛公司的可换股证券注资352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9亿元)。与第一轮投资不同,三家机构为了避免风险,在第二轮注资时没有采取认股形式,而是采取了“可换股债券”。增资的同时签订了对赌协议,双方约定, 2003~2006年,蒙牛业绩复合年增长率不得低于50%。如果达不到该预期,蒙牛管理团队支付投资方6000万~7000万股上市公司股份,即如果没有达到目标,公司将被投资方控制;反之,投资方奖励蒙牛管理团队相应股份。
私募股权基金套现离场
2004年6月10日,“蒙牛乳业”得以顺利登陆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私募股权基金也开始套现离场了,除了上市初通过市场减持1亿旧股套现外,私募股权基金在2004年12月通过第一批(30%)可转换债券减持套现10亿港币,2005年6月又向市场配售旧股套现15亿多港币。至此,私募股权基金完成了它在中国私募股权市场上的经典之役,整个过程历时约3年,获利高达550%。
可以看出,私募股权基金不仅为“蒙牛乳业”提供了重要的融资来源,而且更好的激励了公司管理层,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通过国内外资源的有效整合,推动了“蒙牛”的超常规发展。同时,私募股权基金通过6000万美元的投资,收回了20多亿港币,获得了良好的投资收益,真正实现了私募股权基金和我国企业两者的“双赢”。
案例解密
蒙牛所处的乳品行业属于传统行业,而它又是一个典型的高成长企业,其成长速度远远超过一般的传统行业。三家私募股权机构对蒙牛的投资,可以说是在正确的投资时点上,投资了正确的行业和正确的人。透过蒙牛的投资协议,可以看出私募股权基金对投资风险控制的高超技艺。在第一次注资时,蒙牛管理团队所持有的股票在第一年只享有战略投资人所持股票1/10的收益权,而三家投资机构享有蒙牛90.6%的收益权,只有完成约定的“表现目标”时这些股票才能与投资人的股票实现同股同权。二次增资中,三家投资机构要求以可换股债券投资,除了具有期满前可赎回,可转为普通股的可转债属性以外,它还可以和普通股一样享受股息。可换股文件锁定了三家战略投资者的投资成本,规避了一旦蒙牛业绩出现下滑时的投资风险。三家投资机构还取得了所谓的认股权:在十年内一次或分多批按每股净资产购买开曼群岛(蒙牛上市的主体)股票。
以牛根生为首的蒙牛管理层,在与投资人苛刻的对赌协议中获得胜利,也足以展现出超凡的执行力和驾驭市场的能力。尽管从表面上看,蒙牛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签署的协议,对蒙牛管理层不利,在公司上市时,蒙牛的创始人牛根生只得到价值不到两亿的股票,持股比例仅为4.6%,2005年可转债行使后进一步下降到3.3%,且五年内不能变现。但牛根生在蒙牛的快速发展中保住了对公司的控制权,也保证了蒙牛能够沿着自己的道路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