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保险市场状况
自 1875 年保险招商局创立至辛亥革命前夜, 民族保险有了初步的发展,先后有35家保险公司创立,其中水火险公司27家,寿险公司8家。.从公司数目上看, 民族保险似乎有了一定的规模,但不少公司只不过是立起一块招牌,业务量很小, 总体市场份额不足10%。 清末, 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 外商保险垄断了以水险为主的中国保险市场, 其市场份额超过90%.
这一时期, 外商在华创设保险公司的数目并不多, 其经营主要采取代理模式'1900年,52家洋行代理了148家外国保险公司的业务。 英商在中国保险市场上处于龙头老大的地位, 其业务做法、 管理模式、 费率水平、 险种条款等广为市场效仿。
从险种看,保险起源于海上贸易,因而水险是早期业务的当家险种。 水险是海洋和内河运输保险的总称, 保险标的 “或为船舶之损失, 或为装货之损失, 或为运费之损失, 或为利益之损失”。 伴随着水险的发展,清末寿险和火险开始起步。
1846 年, 英国永福和大东方保险公司开始在中国各通商口岸为外国人开办寿险业务, 因潜在被保险人不过几百人, 所以业务规模很小。 当时英商没有中国人的经验生命表, 无法制定中国人的寿险费率, 因而不敢贸然开展华人业务。 直到 1900年, 英商永 福人寿制定了“1846~1900年中国人死亡经验表”, 为中国寿险费率厘定提供了最初的依据, 华人寿险业务才开始启动。
中国的火险比寿险晚了20年.1866年怡和洋行创办了中国第一家火险公司-一香港火烛保险公司, 其生意颇为兴隆, 最初几年年均盈利率高达50%,股票飙升400%。 19世纪末, 中国的火险业务在上海有了一定规模, 不过保户只限于公共租界内的商店和住户, 保险公司在保户门楣上钉上类似门牌一样的铜质或铁质火标, 用 以提醒重点安防和优先施救。 这一标牌还是一种地位的象征一一非殷实保户, 保险公司不予承保.
清末保险市场虽被外商控制,但为了扩展业务来源, 获得华商资金支持,外商保险公司吸引华商附股是这一时期的重要特点。 华商附股是指外商公司进入中国或在中国境内创设后, 华商以购买其股份的形式进行的投资活动。 有学者认为, 华商附股的源头在保险业。一般认为, 外国商人在华创办的第一家股份制企业是1835年英商宝顺洋行在澳门开设的于仁洋面保安行(保险公司), 而它一开始在相当程度上依靠华商附股才开办起来。鸦片战争后,随着对外贸易的扩大, 相继有数家外商保险公司在沪、 港两地成立,这些公司大都有华商附股。19世纪80年代以后, 《英国股份公司法》 普遍应用于在华的英商保险公司, 从而使华商附股活动有了进一步的法律依据和推动力。
1882年谏当保险公司改组前曾公告: “本公司之股份, 各人均可来买。” 等到该公司资本再次扩充,华商资本随之跟进, 大买办何东在 1884 年还担任了公司董事和中国经理处代表。据专家研究分析, 当时华商附股所占比例达到了公司资本总额的40%以上,高者甚至达到80%。 尽管华商在外商公司占有相当的股份, 但很少能进入外商公司的核心领导层, 甚至也没有意识去争取这一权利。 不过, 华商附股也有积极的一面, 华商在附股过程中亲身感受到了西方公司制度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一定程度上训练和储备了日后由国人自身创办、经营公司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