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业的兴起与发展(1805年-1911年)

2019-12-1908:37:56中国保险业的兴起与发展(1805年-1911年)已关闭评论

第一家官办保险企业一保险招商局

为了收回我国江海利权, 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李鸿章授命沙船业巨商朱其昂在上海组建中国第一代民族工商企业-轮船招商局。

1873 年 1月, 轮船招商局在上海成立, 其对外启事表明了轮船招商局的追求: "潮流如斯, 势难阻遏。 中国惟有急起直追, 自 行设局置轮, 以维航业而塞漏卮” .

轮船招商局起步异常艰难,在美国旗昌、 英国太古和怡和等当时中国轮船业霸主的竞争和挤压下, 轮船招商局濒临破产-一资金断裂、 生意枯竭。 急火攻心的轮船招商局总办朱其昂不得不求助唐廷枢出山执掌轮船招商局。

筹划轮船招商局之时,李鸿章就设想华商要自建行栈,自购轮船, 自筹保险, 并计划招商局有了保险公司后, 不仅可自保轮船, 亦可兼保他船。 此时的唐廷枢感到 “自筹保险” 不能再迟疑了,必须立即着手自办保险公司以解燃眉之急。

面对缺失保险的危局, 经过与轮船招商局高管商议,报经李鸿章批准, 唐廷枢决定仿照轮船招商局模式,集股招商, 组建保险招商局, 先在上海、 镇江, 九江、 汉口、 宁波、 天津、 烟台、营口、广州、 福州、香港、厦门、 汕头开展业务,进而在台北、淡水、 鸡笼、打狗、 新加坡、 吕宋、 西贡、 长崎、神户大阪、 箱馆铺开。

1875 年 4 月 的轮船招商局 " 福星” 轮惨案更加快了保险招商局的筹办进程。 轮船招商局购价 7.4万两白 银的"福星"轮在黑水洋被怡和洋行的“澳顺"轮撞沉,致63人溺亡,7200多担漕粮和客商物资灭失, 因轮船招商局船只没有保险, 财产损失10余万两白银, 人身赔偿2.4万两白银。 这一惨重损失近乎吞噬了轮船招商局1/5的本金。

1875年,经北洋大臣李鸿章特批,轮船招商局总局试图筹办“保险招商局”, 在唐廷枢、徐润的发起集股之下开始筹办。11月4日保险招商局终于在《申报》告白天下:"窃惟保险之设, 起自泰西。 不论船货房屋等 项, 均可按价立限其保, 早有成规。 在物主所出不及一分之费,即能化险为夷。惟中国于保险一事向未专办。 现在轮船招商局之船货均 归 洋行保险, 其获利既速且多,是以公司集股由唐景星、徐雨之二君总理其事,设立 保险招商局, 仿照各保险章程办理。

保险招商局的成立是保险业界的一件大事, 上海英国领事麦华陀在1875~1876商务年度报告中总结道: 去年保险业有两件大事值得注意, 一是英国保险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中日水险公司退出市场; 二是与招商局有隶属关系的华商保险公司成立, 该公司的成立加大了市场供给, 促使一些外国公司退出竞争。

保险招商局由轮船招商局掌控,其股本全部存在轮船招商局, 由其统筹使用, 每年按15%付息, 各项保险业务则委托轮船招商局及其分支机构代理。开办半年后, 随着业务不断增加,保险招商局承保能カ已难以满足市场需求。 据史料记载,当时每艘船舶价值10万两白银左右, 保险招商局只能承保1万两白银的船身和3万两白银的货物,后增加到2万两白银的船身和4万两白银的货物,但距足额承保相差甚远, 溢额部分须向外商分保, 而外商只分保标的价的60%,其余风险还由保险招商局自 行承担。 为了提高保险招商局的承保能力, 唐廷枢决定改组保险招商局, 在保险招商局的基础上融资扩股组建更大规模的保险公司一仁和保险公司。 该公司只经营水险业务, 承保范围为船舶险和货运险。

因仁和保险公司只保水险, 不保火险, 轮船招商局 的码头、栈房和货物的财产保险仍需向外商投保,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唐廷枢又合计着招股20万两白银创设济和保险公司,专保仁和的溢额保险和轮船招商局的码头、 栈房和货物的财产保险。 1878年3月, 济和保险公司成立。1886年, 仁和、 济和两公司合并成立仁济和保险公司, 资本金达规银100万两, 相当于现在1亿多元资本金。 仁济和保险公司成为民族保险史上第一家颇具规模的保险公司。 到了1893 年, 也就是唐廷枢去世后的第二年, 招商局自保船险公积金已达 118.6万两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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