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风险根据表现形式可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家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和战略风险等。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获得银行信用支持的债务人,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或不愿遵照合同规定按时偿还债务而使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传统的主要风险,随着商业银行业务的扩张和日趋多样化,不仅与传统贷款有关的信用风险仍然是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风险,而且贴现、透支、信用证、同业拆借、证券包销担保等业务中涉及的实际信用风险也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
2.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资产价格和商品价格波动而给商业银行表内、表外头寸造成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来源于所属的经济体系,具有明显的系统性风险特征,因此难以通过分散化投资完全消除。市场风险可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其中利率风险按照来源不同可以分为重新定价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利率波动会直接导致金融资产价值变化,影响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因此,利率风险管理是我国银行市场风险管理主要内容。
3.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流程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它主要有内部欺诈、外部欺诈、聘用员工做法和工作场所安全性、客户、产品及业务做法、实物资产损坏、业务中断和系统失灵、交割及流程管理7种表现形式。操作风险具有非赢利性、可转化性(可转化成市场和信用风险),故较难识别。
4.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掌握的可用于即时支付的流动资产不足以满足支付需要,从而使银行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性。例如,如果商业银行的大批债权人同时要求兑现债权,银行就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危险性较大,严重时甚至会导致商业银行破产倒闭。虽然流动性风险常常是商业银行破产倒闭的直接原因,但实际情况往往是其他各类风险长时间潜藏、积聚,最后以流动性风险的形式爆发出来。所以,对流动性风险的分析必须以对其他各类风险分析为基础,从总体上来考查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
5.国家风险
国家风险是指商业银行与非本国居民进行在国际经贸与金融往来中,由于别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变化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国家风险是最复杂、最难以捉摸也是最危险的风险之一。它的大小取决于借款国偿还外债的能力以及意愿。
6.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于银行操作上的失误,违反有关法规,资产质量低下,不能支付到期债务,不能向公众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以及管理不善等,从而使银行在声誉上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巴塞尔银行委员会则将声誉风险列为商业银行必须妥善管理的八大风险之一。声誉风险对银行损害极大,因为银行的业务性质要求它能够维持存款人、贷款人和整个市场对自己的信心。
7.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当银行正常的业务经营与法律变化不相适应时,银行就面临不得不转变经营策略而导致损失的风险。银行要承受不同形式的法律风险。这包括因不完善、不正确的法律意见、文件而造成同预计情况相比资产价值下降或负债加大的风险。同时,现有法律可能无法解决与银行有关的法律问题;有关某一银行的判例可能对整个银行业务产生更广泛的影响,从而增加该行本身乃至其他或所有银行的成本。
8.战略风险
战略风险是指经营决策错误、决策执行不当或对行业变化束手无策,对银行的收益或资本形成现实和长远的影响。战略风险在属性上更加普遍和宽泛。银行董事会和执行管理层所采取的战略决策都会对其他风险种类产生影响。如果银行战略的规划和执行出现无效或不当,飞速的技术变革、激烈的同业竞争都会进一步加剧银行所面临各种风险,如图5.1所示。
图5.1 商业银行风险分类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