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郭得胜 李兆基、冯景禧分手的消息传出 毫不意外地引发香港商界重重疑问和猜测。
外姓抱团打天下在香港屡见不鲜,聚散分合乃是家常便饭, 但郭 冯、 李三人却有些不同寻常。
1958年,郭得胜、冯景禧、 李兆基伙同其他5人,合资创建永业企业公司,正式进入地产行业。 在此之前,郭、 冯、 李三人均在商贸业打拼, 并无任何地产从业经验一一郭得胜秉承父业,经营一家 “鸿昌合记” 杂货行, 因独家代理日本YKK拉链险赚得发家资本, 是最有钱的那个;冯景禧次之, 他是“新禧公司" 老板, 从事农产品经营;而时年29岁的李兆基已下海经商10年, 做过黄金交易、 五金生意和进出口贸易, 他最渴望做的是可靠的地产生意。
对香港地产前景的共同预期促使当时实力尚弱的他们走到一起。 在经营中, 郭得胜、冯景禧、 李兆基萌生了甩脱其他股东另起炉灶的想 法, 并最终在1963 年将之变为现实。 这一年, 三人凑齐100万港币共同创建了一家新公司。
他们从冯景禧的“新禧公司”、 郭得 胜的 “鸿昌合记” 与李兆基的名字中各取一字, 命名为 “新鸿基企业有限公司”, 郭得 胜担 任董事会主席, 李、冯为副主席, 李兆基还兼任总经理。数年间, 郭、 冯、李三人分工协作、 各展其长, 把新鸿基经营得红红火火,从10余人的小公司发展为拥有20多处发展地盘、年营业额7000万港元的大型地产公司, 在华资地产商中独树一帜, 与李嘉诚的长江实业并驾齐 驱。也因此, 时人冠以“三剑侠”美誉,称赞三人的联合创业。
假如郭、 冯、 李三人开分,每个人都能成为独当一面的商场好手,却未必能独自开创新鸿基的崛起神话。 一方面, 这是因为地产行业资金门槛较高,另一方面,起步之初的三人尚不具备全面的商业才能, 每个人均有其所长和不足, 合兵一处既可增加资金实力, 又可形成能力的交叉互补。
然而天下事合久必分, 分久必合。到1972年,新鸿基成立9周年之时,郭得 胜、 冯景禧、 李兆基分道扬镳。 冯景禧辞去新鸿基一切职务, 涉足证券业,专心经营几年前创办的新恒基证券, 李兆基 仅保留董事局副主席的职位,退出新鸿基经营管理. 三人联手创业的时代宣告终结。
令人不解的是,冯景禧、 李兆基为何放弃正值上升期的新鸿基另起山头?少了“三剑侠” 新鸿基能否运转如常?从宏观层面看, 三人分手受 1970年代初期香港经济腾飞的冲击。 这一时期, 香港地产业蓬勃起飞, 华人纷纷进军地产业, 形成一股声势浩荡的地产创业潮。
几乎与此同时, 香港股票市场从封闭走向开放, 在地产业强劲推升下,证券市场繁荣一时。冯景禧和李兆基从这轮经济腾飞中窥见了新的机遇,而此时, 他们无论在财力还是能力上, 均具备了另立门户的条件。
至于郭得胜, 原本就比冯、 李二人资历深厚, 又是新鸿基的大股东, 自然不会舍近求远、 再起山头。
1972 年, 郭得胜创建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并成功挂牌上市, 以每股5港元的价格公开发行2000万股新股, 获得超额10 倍认购。 新鸿基地产股价一路走高, 冯、 李二人相继减持,李兆基累计获得约值5000万港币的现金、 地盘和物业, 为日后重涉地产界埋下了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