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泛性
从产品范围看,技术性贸易壁垒不仅涉及与人类健康有关的资源环境等初级产品,而且涉及所有的中间产品和工业制成品,产品的加工程度和技术水平越高,所受的制约和影响也越显著;从产品过程来看,贯穿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和消费整个产品的生命周期; 从领域来看,已从有形商品扩展到金融、信息等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及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表现形式也涉及法律、法令、规定、要求、程序、强制性或自愿性措施等各个方面。
(二)系统性
技术性贸易壁垒是一个系统性贸易壁垒体系。 它不但包括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规定的内容,而且包括《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服务贸易总协定》等规定的措施,《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 《农产品协议》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都对环境问题进行了规定。
除世贸组织以外的其他国际公约、国际组织等规定的许多对贸易产生影响的技术性措施,也均属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的范围。
(三)双重性
技术性贸易壁垒既有合法性,又有保护性。
技术性贸易壁垒有其合法性,即真正为了实现规定的合法目标是可以采取合适的壁垒措施的。 正常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合法合理地采取技术性措施以达到合理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及生态环境的目的,如禁止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可以保护进口国的生态环境,强制规定产品的安全标准可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甚至生命,等等。
目前国际上已签订150多个多边环保协定,发达国家积极制定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为技术性贸易壁垒提供法律支持。 世贸组织也正在制定国际性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一旦被通过,技术性贸易壁垒便有了形式上的合法性,这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很大。
一些国家,特别是美国、日本、欧盟等凭借其自身的技术 经济优势,制定比国际标准更为苛刻的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和技术认证制度等,以技术性贸易壁垒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
(四)隐蔽性
技术性贸易壁垒与其他非关税壁垒如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制、 “自动”出口限额等相比,不仅隐蔽地回避了分配不合理、配额限制等问题,而且由于各种技术标准极为复杂,往往使出口国难以应付。 同时,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是以建立在高科技基础上的技术标准为基础的,科技水平不高的发展中国家对此难以作出判断。 一些技术标准还具有不确定性,而且涉及面很广,很难全面顾及和把握。
(五)可操作性
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制定主动权掌握在各国政府,不需要通过国际组织的批准,世界贸易组织对它的限制也很少,因此,与实施程序复杂、实施过程较长的反倾销相比,它的可操作性和见效快的特点为各国所关注。 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通过此手段,短期内即可达到限制进口、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的目的。
(六)针对性
随着国际投资自由化的发展,通过国际直接投资便可绕过国外的关税和配额等非关税壁垒; 他国货币贬值也会增加本国的进口; 低价倾销在世界市场上日益盛行。 而通过有针对性的构筑技术性贸易壁垒,就可以杜绝上述漏洞,最大限度地限制进口。 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具有不确定性和可塑性,因此在具体实施和操作时很容易被发达国家用来对外国产品制定针对性的技术标准,对进口产品随心所欲地抵制。
(七)扩大性
技术性贸易壁垒已从商品流通领域扩大到生产、加工领域。 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应从商品生产的全过程来控制质量,防止污染,有效利用资源,要加强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 环境保护与认证工作,所以要求进口商的生产加工方法也必须符合本国的有关法规和标准,以保护本国的相关产业。
近年来,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广泛采用,极大地阻碍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并严重阻碍了我国产品的出口。 2002年我国71%的出口企业、39%的出口产品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损失达170亿美元;与2000年相比,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程度大大提高,出口产品受限比例提高了 56%,损失金额增加了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