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感是一种心理体验,它既是对生活的客观条件和所处状态的一种事实判断,又是对生活的主观意义和满足程度的一种价值判断,表现为在生活满意度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积极心理体验。幸福指数是衡量这种感受具体程度的主观指标数值。
我们每天忙进忙出,到底是为了什么?说到底就是为了能够生活得幸福。幸福是什么?不同人的幸福是不同的。饥饿的人吃了顿饱饭是幸福,缺钱的小伙涨了一大截工资是幸福,公司老板将自己的品牌做向全国甚至国际是幸福,老人四世同堂、含饴弄孙是幸福,白领终于有了自己的房子是幸福,找到自己倾心相爱的伴侣是幸福……
《现代汉语词典》对幸福的定义是“(生活境遇)称心如意”。一般说来,幸福是一种主观的、私人的感觉,然而在这个讲标准、精计算的现代社会里,幸福也可以用数字进行衡量。如果说GDP、GNP是衡量国富、民富的标准,那么,幸福指数就可以成为一个衡量幸福感的标准。
幸福指数的概念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南亚小国不丹。在联合国发展计划署发表的全球人类发展报告中,不丹的GDP在192个国家中位于第134位,人均GDP只有800美元左右。在2006年的一份调查报告中,不丹的国民幸福指数排在全球第8位。在现在仍把“手表、收音机、电饭煲”视为普通家庭三大件的不丹,人民的生活反而比许多发达国家的人更加幸福快乐。不丹的第四代国王吉格梅·辛格·旺楚克认为“人生基本的问题是如何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之间保持平衡”。
此后,不丹国王提出并实施了全国范围内的“幸福计划”,在不同的时期给国民提出不同的幸福目标,又提出了由政府善治、经济增长、文化发展和环境保护四级组成的“国民幸福总值”指标。现在不丹虽然仍然不发达,但是由于这样合理的治理,它已然成为了超越南亚其他国家的人均国民收入最高的国家。
萨缪尔森是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他曾经提出一个幸福方程式:幸福指数=效用/欲望。欲望是人类的本性表现,它的本质是缺乏的感觉与求得满足的愿望。马斯洛曾经将人类的欲望为五种层次:第一个层次的欲望是人的基本生理需要,第二个层次的欲望是安全需要,第三个层次的欲望是归属和爱的需要,第四个层次的欲望是尊重的需要,第五个层次是终极欲望,即自我实现的需要。效用是人们从消费物品中获得满足的程度,它是对欲望的满足。
通常,我们判断一个人是否感觉幸福,可以通过回答一系列测试问题得到答案。不同的答案会对应不同的分值,最后通过加权得到最终分数。以最后得分1为分界岭,如果比1小就表明这个人不幸福,如果等于1或者比1大就表明这个人是感觉幸福的。假如我们的欲望很高,但在当前的生活中获得的效用很低,那么计算出来的幸福指数就会非常小,说明我们的生活状态不好,感觉不幸福,数字越小就表明我们越不幸福。同理,幸福指数的数字越大表明我们越感觉幸福。
大量统计数据表明,在不同的收入阶段,效用与幸福的关系是不同的,即在不同的收入阶段,幸福指数的计算是需要微调的。在生活目的是解决生存基本需求的阶段,在解决发展问题,开始考虑住和行的奔小康阶段,效用的大小与幸福指数的正相关关系是非常明显的。但是,在解决自我实现问题的阶段,物质已经不能满足这个阶段的需求时,效用与幸福的相关性明显降低了。
2013年9月9日,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地球研究所发布了《2013全球幸福指数报告》,丹麦成为2013年世界最幸福的国家,挪威、瑞士分列二、三。在156个调查国家里,卢旺达成为幸福指数最低的国家,中国列第93位。
《全球幸福指数报告》是由哥伦比亚大学地球研究所编写并发布的。报告的标准涉及教育、健康、环境、包容性、内心幸福感、生活水平等领域。报告称丹麦、挪威、瑞士、荷兰和瑞典是幸福指数最高的前5个国家,卢旺达、布隆迪、中非、贝宁和多哥则位列该榜单的最后5位。
美国在报告中的排名为第17位,“远落后”于第6位的加拿大、第10位的澳大利亚、第11位的爱尔兰、第14位的阿联酋和第16位的墨西哥。其他主要国家的排名如下:英国列第22位,德国列第26位,日本列第43位,俄罗斯列第68位,中国列第93位。
全球幸福指数调查始于1977年,之后每年进行一次,距今已经有34年的历史。最初的调研范围涉及22个国家和地区。现在已经发展到58个国家,覆盖世界73%的人口。调查结果显示,尽管欧洲国家的经济不景气,但大多数受访者仍然选择“幸福”。那些来自经济处于上升期国家的受访者,大多会选择“不幸福”。如中国人的幸福指数低于全球平均值,仅为25%;相反,处在经济压力下的西班牙人,幸福指数却达到了55%。可见,幸福与否还需要联系到文化背景等因素来做分析。
根据指数排名,很多经济学家得出一个结论,即幸福指数与经济指数关联不高,与百姓心理紧密相关。的确,效用作为人的一种自我感受,它的大小完全是一种主观感受,会因时间、地点的变化而变化,每个人的感受也会大相径庭。因此通过这个方程式计算出的结果也会因人而异。
哲人早就说过“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权”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
无论是乡村城市,还是古今中外,给予人民“美好生活”与幸福感,始终都是最为重要的社会使命,而“幸福地度过一生”是人类共有的最高追求,用时间不能改变,地域也无法割断,种族、信仰统统无法阻挡我们追求幸福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