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套利是利用现行证券市场制度之间的差异或漏洞,以较低有利的价格买进,再到价格较高的市场或时机卖出证券的行为。在中国这样管制较多的国家或市场,利用制度之间的漏洞进行无风险或低风险套利是一种特色。制度套利可以出现在任何国家、任何时期,只要存在着管制,制度就必然有漏洞或管制边际,就会有制度套利的空间。
美国著名的禁酒法案就是一个例子。从1920年1月17日凌晨0时,美国宪法第18号修正案——禁酒法案(又称“伏尔斯泰得法案”)正式生效。根据这项法律规定,凡是制造、售卖乃至于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5%以上的饮料皆属违法。自己在家里喝酒不算犯法,但与朋友共饮或举行酒宴则属违法,最高可被罚款1000美元及监禁半年。
为了获取暴利,卖酒商人想出了许多“制度套利”的点子。比如有个商人生产一种叫“淡啤酒”的酒精产品,酒精含量刚好在法定的0.5%限制之下,但它提供了详细按部就班的教学说明书,告知买者按照说明书简单地自己制造含酒精啤酒。
不仅如此,禁酒令实施带来了令人瞠目的严重社会问题。高利润使得有组织犯罪的酒品黑市快速繁荣,执法官员腐败盛行,烈酒的走私利润较高使得烈酒反而更为流行,执行禁酒令的花费很高,又失去了来自酒品的税收(约5亿美元一年)。禁酒令实施10年之后,美国1933年第21宪法修正案通过撤消禁酒令。
中国的监管部门经常通过监管法令对交易行为进行干涉,结果却造就了大量的“制度门槛”。例如,新三板的合格投资者要求金融资产500万元才能开户。结果催生了一种制度套利,一些证券公司联合小贷公司向想在新三板开户却不符合规定的客户提供“开户融资”,客户在交纳2万-5万不等的费用之后,就可以开立新三板账户。这种“开户融资”的制度套利被监管部门发现后,严令禁止。
在制度变革旧体制向新体制转型的时期,制度的变迁往往造成大量制度套利的机会,消息灵通、有独到分析能力,或者具有特殊资源的人,往往能够在这个过程中大赚一笔。
制度套利通常门槛高、玩法专业,在中国证券市场普遍存在,但一般的中小投资者难以参与。由于制度套利往往倍受诟病,因而经常受到监管层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