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行之王怡和:澳门、黄埔与伶仃洋上

2019-12-2113:14:26洋行之王怡和:澳门、黄埔与伶仃洋上已关闭评论

“叶恒澍案” 引发的禁烟行动

澳门葡萄牙当局成立了贿赂基金后, 在澳门的叶恒澍 (葡人称其为阿西)正是充当将葡萄牙人的贿款转交给清朝官员的中间人, 同时也是澳门的一个主要鸦片商。1821年9月, 叶恒澍因卷人一起极其残忍的凶杀案而被捕。在狱中,他供出了澳门的葡萄牙人向中国官员行贿的事实:一些官员从每箱鸦片中提取一定数额的赃款, 另一些官员则每年一次性地领取一笔赃款。

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档案材料和国外其他相关史料, 为我们记下了以上“ 叶恒澍案” 的梗概。 然而, 两广总督阮元的上奏, 却与前述蒋攸锈的上奏一样, 采用了隐瞒事实真相的做法, 其奏折内容大致如下:

叶恒澍曾以捐纳得州同知虚衔, 在澳门经营渔业。道光元年(1820) 七月,叶船停泊在娘妈阁时,偶然遇到来澳门贸易的熟人陈五。 陈五告诉叶,有一批鸦片买不买,每斤12银元。于是,叶与同伙一起凑齐1320银元,向陈五购人110斤,之后倒手以每斤16银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随后,叶被逮捕。

按阮元上奏,叶恒澍案不过是一起普通的私人鸦片买卖案而已。 叶恒澍被以贩卖鸦片一次定罪,奏请枷号一月,发近边充军(到达配所后再杖一百).官员出于逃避责任, 在上奏中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的做法, 一直到鸦片战争期间不绝于史籍, 两广总督邓廷桢、 靖逆将军奕山、 两江总督伊里布、钦差大臣琦善、 参赞大臣杨芳等, 没有不隐瞒真相、谎报实情的。@ 其结果自然是北京的中央朝廷无法获得充分且正确的情报,从而无法准确作出决策。2与上任总督一样,阮元在向中央朝廷虚报案情后,同样以叶恒澍案为契机,推行了英国散商査理·麦尼克所说的“记忆中最猛烈的”鸦片禁令和禁烟行动。 这次大规模的禁烟行动, 正是以弹劾公行商人伍敦元为序幕而展开的。

在发生叶恒澍案后、 向朝廷上奏前, 阮元以鸦片贸易不能彻底禁绝, 责任在于公行商人不遵守禁令为由, 弹劾了当时的十三行总商伍敦元, 并奏请摘去伍敦元的三品顶戴。 由于阮元在上报程序上, 先奏请处理伍敦元, 后上报叶恒澍案情, 从而使得这两件有关联的事件, 变成了两不相干的事情。行商成了禁烟不严的替罪羊。阮元弹劾行商首领伍敦元的理由,是行商代表政府直接与外国商人打交道, 所以 “洋商与夷人最为切近, 夷船私带鸦片,即能瞒臣等之耳目,断不能瞒该商等之耳目”。

结果,伍敦元的三品顶戴被摘去。政府重申禁止鸦片,凡外船有运人鸦片者, 人货罚没。

对于叶恒澍案引发出严厉的査禁鸦片行动, 马地臣后来写道:“这个卑鄙的阿西(近来在澳门的主要烟贩),已经被判发配到冰天雪地的地方,但是他仍关押在此地的监牢。 他似乎曾向北京控告, 暴露官吏的爱财和贪污, 并拿出他几年来向他们行贿的账簿作为证明·...盼望北京派遣一位钦差来审判这个案件."

这次以弹劾伍敦元为序幕展开的查禁鸦片行动, 在广州禁烟和鸦片贸易史上影响深远。1821年11月12日,以伍敦元为首的公行商人,向外国方面发出通告: 停泊在黄埔的鸦片走私船只即刻退出, 否则将报告官府; 以后只有出具不装载鸦片的甘结,才对该船担保,允许进行交易。

公行商人同时还告发了停泊在黄埔的四艘装有鸦片的英国船 “墨罗佩号”(Melope),“胡兰号”(Hooghly),“尤吉尼亚号”(Eugenia),以及美国船“艾米利号” (Emily). 其中, 前三艘船都与马地臣有关。

四艘船缓缓开出黄埔, 退到了伶仃洋上。 从1821年起, 以黄埔为中心的鸦片走私活动走向没落, 鸦片贸易进入一个新的时期-伶仃洋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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