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与弛: 禁烟问题大辩论
在中英双方争夺交往规则制订权的较量中,1834年的律劳卑事件显示,英国试图建立对华官方关系的努力,因律劳卑的莽撞行动遭到失败。然而,律劳卑失败的根源, 则是英国的对华政策, 即单方面改变规则, 强烈要求官方公文直接往来及不得采用禀帖形式。
此后,德庇时和罗治臣两任首席商务监督均选择了 “无为而治”。1836年12月,当年随律劳卑来华,资历尚浅的皇家海军舰长义律接替罗治臣,正式出任高级商务监督。
与律劳卑一样, 海军出身的义律,也是苏格兰辉格党显贵。 不过, 出身名门的义律对鸦片并不感兴趣,对鸦片贸易也甚为厌恶。 他曾在写给朋友的信中说: “如果我的私人感情对于公众的、 重要的问题无关紧要, 那我可以说,没有人比我对于这种强行的 (鸦片) 贸易带来的耻辱和罪孽更为憎恶,我看不出它与海盗行为有何不同。 作为一名官员, 我在我的权力范围内, 运用所有合法手段对其长期不予支持,并为此在过去数年内完全牺牲了我在所属社群中的个人舒适。”
不过,义律的公职责任其实一直在驱散这种“私人感情”,为在华售卖鸦片的英商护航,正如一位英商代言人所说:“义律上校承认自己并非这种药物(鸦片)的朋友,在原则上反对它,但他在如此重要的事务上并未让自己的个人情感干扰他的公共职责。”其实,我们从以后的发展中看到,在中英两国利益发生冲突时,义律还是以武力为后盾支持鸦片贸易的主张者和以战争解决鸦片贸易纠纷的行动者。
义律上台后,开始力图打破与清政府不相往来的僵局。
在没有得到巴麦尊指令的情况下,义律在1836年12.月起草了致两广总督邓廷桢的禀帖,并在封面上用中文标明 “禀” 字, 由浩官转交邓廷桢,从而打破了已维持了两年多的 “沉默政策”。 义律在禀帖中要求邓廷桢 “给领红牌,准由内河进居省城”, 并希望以此作为两国和睦关系的新开端。
邓廷桢收到义律的禀帖后, 发现来禀 “词意恭顺”,与数年前律劳卑不打招呼就擅闯广州有天壤之别; 而且公文由行商转交、 又用了 “禀” 字, 邓廷桢自然喜不自胜。
1837年1月12日,邓廷桢向朝廷报告了义律的意愿,一个多月后,道光皇帝颁旨允准。
3月18日,义律从行商处获悉道光皇帝准许其入住广州后,当天即写信向巴麦尊报告。 他激动地说:“一个外国君主派遣的担任公职的官员可以在这个帝国的城市居住, 这在我们对华关系史上还是头一回。 陛下政府可以信任,我将持续、谨慎且认真地推进这一事态。”
3月29日,义律领到了由粤海关核发的赴省红牌。4月12日,义律一行抵达广州。
义律由行商转交禀帖取得了作为外国官员常驻广州的历史性突破。然而,消息到达伦敦后,巴麦尊极为恼火, 严斥其由行商居间传递公文,同时使用“禀”字的行为,并警告义律:国王派驻海外的官员,无权在没有得到指示的情况下擅自采取行动。
11月21日,义律收到巴麦尊的信后,只得遵从训令。29日,义律向在广州的英国人发布告示,告知他将中止与广东当局的官方往来。
不能与两广总督正常往来,又没有足够的海军展示武力,留在广州已毫无意义。3天后,义律扯下广州英国商馆上空的国旗返回澳门,结束了自4月以来与广东官方的关系。
就在义律为打开广州之门而绞尽脑汁时, 渣甸 · 马地臣行运送鸦片的船队一刻也没闲着,广州英商的鸦片贸易一刻也没停止。1834年之后,在英国驻华商务监督处在 “妾身未明” 的状态下, 由于东印度公司的垄断地位被散商打破, 并取而代之, 鸦片走私在中国迅速扩展。
对清政府来说,直至1836年夏天,其官员也还在对鸦片走私是严禁还是弛禁而争论不休, 政府也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禁烟对策。
1836年6月, 两年前曾任广东按察史的太常寺少卿许乃济向道光皇帝上奏, 提出弛禁主张。 他指出, 禁愈严而食者愈多, 法愈峻官吏之贿赂愈丰,不 如允许鸦片照药材纳税, 鸦片进口“只准以货易货, 不得用银购买”。 这样, 既可增加税收, 也可防止白银外流, 夷商则因“纳税之费, 轻于行贿”也会乐意接受。同时,开放栽种罂粟之禁,内地种植日增,夷人利润日减,就会慢慢达到 “不禁而绝”。
当月,许乃济的奏折发交两广总督和广东巡抚, 会同粤海关监督妥议具奏。9月,两广总督邓廷桢、 广东巡抚祁康、 粤海关监督文祥奏复, 赞同鸦片弛禁, 准令鸦片交税进口的条陈, 并提出了以货易货, 鸦片贸易应限于广州一地等九条办法。
当北 京朝廷接到这个奏折后, 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朱樽、 兵部给事中许球相继奏请严禁鸦片, 驳弛禁之议。 其中, 许球的奏折中列明渣甸、 因义士(James Innes), 颠地, 打打皮等九大鸦片商人, 并建议将其拘拿。
对于北京方面对鸦片禁与弛的讨论, 广州外商通过行商及时知道了争论要点。
弛禁的前景促使广州外商加大鸦片进口,严禁的传闻又让他们满心忧虑。对此, 渣甸的内心也是充满了矛盾: 鸦片解禁, 会引起印度方面的狂热投机和价格上涨; 禁烟严厉, 则会影响鸦片的销售。
道光皇帝在接到朱樽和许球的奏折后, 责成广东方面重新妥善筹议。 对于许球奏折中提到的拘拿不法商贩, 两广总督邓廷桢变通办法,并没有捉拿渣甸等人,而是在11,12月连续发布将其驱逐出广州的谕令, 但渣甸等人均以商务未完为由要求推延,最后不了了之
清政府在禁烟问题上展开激烈辩论后, 包括商人, 传教士在内的广州外侨也在 <中国丛报》 上展开了关于鸦片贸易的辩论。
广东政府在朝廷严禁鸦片的督促下,1837年夏,邓廷桢展开了以清理伶仃洋鸦片走私基地为中心的禁烟行动, 并获得成功。
渣甸和马地臣于是用武装船只运送鸦片, 加大了在沿海一带的销售。 然而,即使在沿海, 禁烟的力度也加大了许多。一次, 清朝的官船与运输鸦片的帆船发生交火, 鸦片船上的一些人被击毙, 同时船上的鸦片也被毁。
1838年,广州及沿海一带的禁烟措施时紧时松。欧洲武装走私船的使用,为当年夏季的鸦片贸易带来了短暂的繁荣。 能够使用由精良武器装备的武装船只, 也只有渣甸和颠地等大型商行才能办得到, 因此鸦片价格又迅速上扬。马地臣在一封信中兴高采烈地写道: 鸦片季节已经轰轰烈烈地开始, 至于“劄谕之类的装模作样的禁令, 只不过被当做是一大堆废纸”。
随着伶仃洋鸦片基地受到重创,一些英国鸦片商随即将鸦片销售重点向广州内河转移。
但是到了9月, 清政府的禁烟行动又一天紧似一天。 尤其是在广东前线,11月以后,一连串的布告、命令、巡逻、搜查、处决的严打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