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战:利氏先祖捞偏门血溅街头

2019-12-1608:35:44香港商战:利氏先祖捞偏门血溅街头已关闭评论

名声鹊起

真正使利希慎出大名 的, 是两场鸦片官司。

第一场官司发生在 1914年。起因是利希慎与他的台伙人,与另一帮鸦片贩为争取98箱生鸦片的拥有权而闹纠纷。这98箱生鸦片价值100万大洋(相当现在的数亿港元), 无疑是一笔巨款。 利希慎入享澳门法院, 状告与其争执的另一帮鸦片贩。 诉讼长达半年,法院判利希慎获 胜。

这种鸦片官司, 大概只有澳门、 香港才可能发生, 鸦片制售合法, 法律保护鸦片商的合法权益。 若在内地, 鸦片商争权夺利, 绝不敢诉诸法律, 他们采取最原始的办法一使用暴力。

这场官司,使利希慎名噪省港澳,也便利希慎高忱无忧。

他曾洋洋得意地对报章记者说:“做这种洋药生意,只有港澳最安全。 ”

利希慎的第二场官司, 是与澳门鸦片专员罗保对簿公堂, 利希慎的角色是被告。

利希慎从事鸦片生意是以裕盛行的名义进 行的, 裕盛 行是利氏家族所控的几家商 行之一, 在香港、 澳门都设有分行。 1927 年 3 月, 澳府宣布: 鉴于日内瓦管制鸦片会议协议, 澳府过去给予个人或公司的鸦片进口、 提炼、 售卖及批发等专利权, 都须予以终结。 澳府将从7日1日开始,终止与裕盛行签订的鸦片专卖合约。 以后有关鸦片的专利,由征收消费税的部门管理,并另设鸦片专员专理.

5月,澳府任命罗保为鸦片专员。终结裕盛行与澳府签署 的鸦片专卖合约,等于断了利氏家族的主要财路。利希慎耿耿于怀, 却就此罢手。 原本,争取新的专卖权, 利希慎有很大的把握攫得。 他没有积极努力, 而是采取消积观望态度。

靠鸦片而叠水(发财)的利希慎为何这般?

他很清楚鸦片是黑道上的生意, 他在与内地的鸦片商交往中,常耳闻鸦片惨案。一些贪心不足者, 不是落个倾家荡产,就是身残身亡。 聪明的鸦片巨富, 总是在适当的时机, 金盆洗手, 或颐享清福,或转入正门生意。

在港澳, 鸦片生意虽是合法, 但许多华商认为是捞偏 门, 甚为鄙 视。利希慎身为巨富, 却得不到与财富相配的尊敬。 不少自诩赚正途钱的华商, 把利氏家族排斥在他们的圈子之外。

利希慎早已赚得盘满钵满,他听从至友的劝告,打算养精蓄锐, 择他径发展。 “激流勇退,见好就收”,此乃至友赠他的至理名言。

然而, 当他听说澳门的鸦片专卖权,将为廖坚弼所得, 怒不可遏, 不再甘心罢休。

廖坚弼是裕盛行的前 任经理。 利氏家族占有裕盛行股份的2/3,控制权在利希慎手中, 廖坚弼摸清利希慎不打算做鸦片生意, 便辞去职务, 在香港办了一家佑生行。

不久, 传出佑生 行获得澳门鸦片专卖权的消息。 佑生行的驻澳办事处, 与澳府鸦片专员罗保的办公室同设在澳门商务大厦里。 罗保要佑生行老板廖坚弼一次拿出7万港元保证金,廖坚弼准备马上到香港、 澳门、 广 州三地招股集资。 传言说廖坚弼野心勃勃, 大有取代鸦片枭雄利希慎之势。

利希慎原本就与廖坚弼心存介蒂,他认为廖坚弼是卑劣 小人, 他不甘心看到 小人得志, 更不愿看到澳府将盈利丰厚的鸦片专卖权拱手给予他的“仇人"。 利希慎把至友的忠告忘到九霄云外, 发誓一定得把专卖权夺回来。利希慎前往澳门总督府, 向澳督递交了请愿书。 信中声明他是一名在葡澳政府庇护下的守法商人, 裕盛行在履行鸦片专卖合约上一直克尽义务。

利希慎措辞强烈地批评鸦片专员罗保未顾全澳府的应有权益,区区7万港元保证金就把专卖权拱手送给佑生行,是牺牲澳府利益而袒护佑生行,让人委实费解。 利希慎敦促澳府作出公正的解释, 如得不到公正答复,将前往巴黎、里斯本、 纽约、 香港等地请愿。

请愿书一式多份,抄送16位参与修订鸦片 法例的澳门律师。 律师电告葡萄牙政府, 葡国政府下令葡国驻香港领事馆调查此事。

廖坚弼受调查后, 即电话禀告罗保。

不久, 罗保递状澳门 法院, 控告利希慎向知名人士(律师)散发请愿书,令他名誉受损, 利希慎已构成诽谤罪,要求被告赔偿他名誉损失。

此事在港澳闹 得 沸沸扬扬。 有人认为, 罗保一定接受了廖坚弼的贿赂,否则不会这样轻易 将人人觊觎的专卖权拱手送予廖某。

1928年初,澳门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双方律师展开激烈辩论。 在审理中, 澳府代表出庭作证, 声明澳府并没有 将独家专卖权转让予佑生行, 只是佑生行自拟的鸦片买卖计划而已.

罗保欲将专卖权予佑生行前, 是否禀告过澳府? 澳府是否同意? 迄今是个谜。 澳府的态度, 表明它不愿卷入这场官司。 这样, 对罗保非常不利, 这等于说,即使罗保答应将专卖权以7万港元的代价转让给廖坚弼, 那也是他们两人之间的事。

法院判原告指控被告诽谤不成立,被告利希慎赢得这场官司。

利希慎在一日之间, 再次成为蜚声省港澳的大名人。 人们不但知道利希慎这个鸦片巨枭,还知道他是一个福将,葡澳政府的鸦片法例, 好像是专为利希慎制 订的, 唯保护利希慎一人。

谁知道,受法律保护的利希慎,却逃不脱仇敌的暗杀一一半个月后屈死非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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