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同的目的和不同的划分标准,政治风险可以有不同的分类。这里列举几个:
(1)国有化风险。
国有化风险是指投资目标国可能对外国资本实行国有化、征用或没收政策而给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带来损失的不确定性。国有化(Nationalization)是投资目标国政府接管某个行业中的所有私有企业,如伊朗政府在1974年国有化了大部分企业和行业,1981年法国政府国有化了一些行业和私人银行,委内瑞拉政府于1974年国有化了铁矿和石油行业,沙特政府国有化了Aramco公司。征用(Expropriation)是投资目标国政府对某个行业中的个别外国企业实行接管。没收(Confiscation)是在没有任何补偿的条件下,投资目标国政府占有外国企业的全部资产。这种风险主要发生在政治不稳定和政策易变的国家和地区。
(2)战争风险。
战争风险是指投资目标国国内由于政府领导层变动、社会各阶层利益冲突、民族纠纷、宗教矛盾等情况,使投资目标国境内发生战争而给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带来的不确定性。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政府领导层的变动、国内各派的尖锐争斗、各阶层集团不同的利益要求、不同民族间的矛盾纠纷、复杂的宗教派别冲突等都有可能引起局势动荡,甚而造成动乱和内战,从而严重影响国际投资者的经济利益,也会给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带来不确定性。
(3)政策变动风险。
政策变动风险是指由于投资目标国有意或无意地变更政策而给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带来的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对外投资活动必须遵循投资目标国的各项经济政策。投资目标国的土地、税收、市场、产业规划等方面具体政策的变化将影响投资者的决策。如土地政策涉及土地的购买、拥有使用权时间的长短、土地税的内容,均会影响投资者的利益。税收政策中计税基数、税率和征税方法关系到投资者的收益。投资目标国市场的开放程度以及在投资区域和行业等方面实行的限制或鼓励政策也是投资者所关注的问题。
(4)转移风险。
转移风险是指在跨国经济往来中所获得的经济收益,由于可能受到投资目标国政府的外汇管制政策或歧视性行为因而无法汇回投资国而给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带来的不确定性。如外国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活动中所得的经营收入,包括正常营业收入、出售专利和商标收入、股权转让收入等,一般应转移回投资国,但这与投资目标国引进外资的目的有一定的矛盾。这时有的投资目标国就对跨国企业的收入在政策上规定一个在本国再投资的比例。这个比例的变化则被看成是对外投资的一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