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英东生前在遗嘱中对家族未来做了长远安排, 他去世后三房家室相安无事,遵照遗嘱各自生活: 二房、 三房子女向远离商业的 法律、 文化行业发展,长房三个嫡子亦在各自领域开拓耕耘。仅仅5年后,当外界为霍家平稳过渡叫好时, 霍震宇却 将胞兄霍震寰告上香港高等法院。
随着诉讼的进行, 不为人知的内幕渐次浮出水面, 原来这个香港豪门也未能免于兄弟纷争的悲剧。 令人唏嘘的是, 霍英东的安排不可谓不周全, 即便如此, 他去世不久, 家族就陷入内 讧。霍英东遗嘱有四名执行人, 分别是胞妹霍慕勤、妹夫蔡源霖、 长房次子霍震寰、 长房三子霍震宇。
霍震宇指控霍震寰在父亲去世后第二年开始, 利用遗嘱执行人身份之便,不断要求三家签署协议, 承认他拥有家族龙头企业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大约46%的股权。这间公司是霍英东涉足地产界时成立的第一家企业, 支系庞杂, 堪称维系霍氏家族的根基, 家族开销均出自该公司。此外,霍震寰还对3间离岸公司,3个存款高达7.3 亿港币的银行户头提出归属权要求。
霍震寰是霍家实权人物, 掌控家族财路, 他利用这一优势条件迫使二房和三房签署上述协议,将总计64亿港元的资产划归自己名下。 但长房也即霍震寰同胞兄妹认为,上述财产属于公有,不应被霍震寰独吞。 而霍震宇与霍震寰早已失和, 不顾手足情分将他告上法庭。
霍氏兄弟之争爆发在香港豪门争产高潮期, 个中内情繁杂冗长, 但其实与多数豪门争产并无二致。 不过,倘若回归事件源头, 或许会有不一样的发现。霍英东将自己的事业拆分成三大板块, 由长房三子分别继承, 看 似无懈可击, 其实大有破绽。 要说早在几十年前便埋下今日兄弟纷争的伏笔也不为过。体育事业、 家族生意、 南沙开发乍看彼此无关, 其实却是一个整体, 家族生意为其余两者提供资本, 处于核心位置,体育事业是为博名声, 南沙开发属于长期策略投资, 需大笔资金投入。 霍英东在世时, 一人调拨全局, 三块业务有条不紊。 三兄弟接班后, 三块业务有了各自独立的决策核心,势必会打破以往的结构关系。
霍震宇是霍家南沙业务实际控制人,2008年底,为增加在南沙港项目的竞争力引入霍震寰。 霍震霆掌握着霍氏家族的关键资源以及南沙项目的资本来源,将霍家势力在南沙扩大化的同时,自己也深度参与其中,霍震宇被逐渐边缘化, 最后不得已试图通过法 律手段迫使霍震寰让步。
霍英东的四个遗嘱执行人中, 蔡源霖于2008年去世,霍慕勤已80多岁高龄, 不大过问家事, 实际只剩下霍震寰与霍震宇两兄弟。 霍震宇在实力上处于明显的劣势, 他担心一旦霍慕勤过世,霍震寰将获得更大的支配权而不受遏制。 因此, 霍振宇诉讼的另一重点是,增加新的遗嘱执行人, 但这样一来, 不仅引发人选之争, 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对霍英东遗嘱的背叛。
霍氏家族本身显著的影响力为这场争产案引来各界密切关注。 与霍家关系密切的董建华积极调解。
最终在2012年8月,包括长房三兄弟在内的16名家族成员握手言和,签订了一份和解协议一一他们共同背弃了霍英东 “死后20年内不准分家” 的遗嘱,将他留下的300 亿港元资产瓜分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