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宏观作用是保险对全社会和国民经济总体产生的经济效应,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运行
社会再生产过程由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组成,它们在时间上应当是连续的,在空间上是均衡的。但是,再生产过程的这种连续性和均衡性会因各种灾害事故而被迫中断或失衡,而自然灾害和风险事故是不可避免的。保险的经济补偿能够及时地对这种中断和失衡发挥补偿作用,从而保证社会再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稳定居民未来预期、推动商品流通和消费
保险所具有的对未来风险、事故的补偿和给付功能可以减轻人们对未来经济、社会保障不足的忧虑。对未来保障的信心增强,在一定程度上使人们当前的经济消费能力得到保障,从而刺激当期消费。商品必须通过流通过程的交换才能进入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在交换行为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交易双方的资信风险和产品质量风险的障碍,保险为克服这些障碍提供了有效途径。
(3)有利于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采用新技术显然比采用落后的技术更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当代的商品竞争越来越趋向于高新技术的竞争,在商品的价值方面,技术附加值比重越来越大。但是,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过程中,对于熟悉了原有技术工艺的经济主体来说,采用新技术,就意味着新的风险。通过保险则可以为采用新技术可能带来的风险提供保障,为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以及使用专利保驾护航,从而促进先进技术的推广运用。
(4)有利于财政和信贷收支平衡的顺利实现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
财政和信贷是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两大支柱。相对于资金运动来说,物质资料的生产、流通与消费是第一性的,所以,财政和信贷所支配的资金运动的规模与结构首先取决于生产、流通和消费的规模与结构。毫无疑问,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破坏,都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财政收入的减少和银行贷款归流的中断,此外还可能增加财政支出和信贷支出,从而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的发挥。如果生产单位或个人参加了保险,财产损失得到了保险补偿,恢复生产和经营就有了资金保证,银行信贷也能得到及时的清偿或重新获得物质保证,从而就保证了财政收入的基本稳定,最终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
(5)有利于资本的有效配置,促进金融繁荣和稳定
首先,现代意义上的保险不仅是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还是对经济资本的再配置。在资本市场上,保险公司作为拥有大量资金和具备更高风险管理水平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其投资行为,实现保险资金更有效的配置,能促进金融繁荣。其次,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主要手段,企业购买保险的行为就是企业实施风险管理的过程和主要环节。企业有效的风险管理行为可以提高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信用形象,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最后,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可以改变金融资产的期限结构。人们购买保险,实际上是将现在的一部分财富积累起来,以满足未来的经济需要。保险大规模的中长期资金沉淀可用于满足中长期投资需求,同时降低金融体系中资产与负债期限结构不匹配的风险,这对于一国的金融稳定而言至关重要。
(6)有利于社会安定
保险是政府履行社会安全保障职能的重要手段,保险为被保险的企业、家庭和个人提供了经济补偿和支持,被誉为经济上的“保护伞”、财务上的“稳定器”;商业保险参与诸如老年风险、失业风险、工伤风险等社会风险管理,为政府分担着来自社会保障方面越来越大的压力。保险活动在辅助政府实施社会风险管理、建立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7)有利于推动社会经济交往和对外贸易
现代社会的经济交往主要表现为商品的买卖和资金的借贷,这均涉及一个关键问题——信用。显然,信用越好,实现经济交易的可能性就越大。保险作为对意外事故的经济补偿,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经济主体对信用的顾虑。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企业之间的贸易和商务活动越来越离不开保险的推动作用。并且,一些保险合同本身就是企业进行正常贸易活动的前提,如出口信用保险,大大促进了对外贸易活动的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