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金融学是利用投资者是理性的模型来解释金融学市场现象的。 它认为投资者是完全理性的,能够完全估计出股票的价格和价值,即使市场上存在着一些非理性的投资者,理性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套利行为来纠正非理性投资者对证券价格所造成的长期影响。 以下案例将对此进行说明:
假设Ford公司股票的基本价格是20美元/股,一些非理性投资者对Ford公司未来前景的预测过于悲观, 因此他们将会出售此公司的股票,股票的价格被拉低至15美元/股, 按照有效市场的假说来推断,理性投资者很快会意识到这是一个投资机会,而会在低价位大举买入,同时卖出 “替代"股票和未来现金流量与Ford公司相似的股票来转化风险。
那么,对于Ford的购买压力又会将公司的股票价格推回到基本价值。在该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套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所谓套利是指在两个不同的市场中,以有利的价格同时买进和卖出同种或本质相同的证券的行为。
从理论上讲,这样的套利既不需要投入资本也不会招致风险。
非理性投资者通常被称为噪音投资者, 而理性投资者则被称为 “套利者"。
行为金融学认为将投资者假定为完全理性是令人难以信服的。 许多投资者经常依据噪音而非相关的信息作出买卖决策;而且人们并不只是偶然偏离理性,而是经常以同样方式偏离;由于受到证券没有完全的替代品、噪音投资者风险、时间、出资人等因素的限制,从表面上看近乎完美的套利,实际上作用相当有限;理性投资者的套利动机及其行为对纠正价格偏差的作用是极其有限的。
可以看下金融学中最为著名的案例,充分说明了套利行为是有限的。
1907年,皇家荷兰和壳牌运输同意按60:40的基率合并其股权,但二者仍然以分离的实体运营,如果套利是无限的,市场是有限的,那么股票价格应该等同于其基本的价值,皇家荷兰的股价应该是壳牌运输的1.5倍。
令人大吃一惊的是,事实并非如此,被专家发现二者的股权价值比严重偏离1.5的比率,其偏离程度甚至曾一度超过35%。 显然,如此之大的价格偏差是有限套利理论所无法解释的。
那么行为金融学的理论基础是如何构成的? 其中 “有限套利理论"构成了行为金融学的理论基础之一。 此外,为了进行准确的预测,行为模型需要指出投资者非理性的表现形式,行为经济学家通常要求求助于心理学家所收集到的关于人们在进行预测时所带有的主观偏见和偏好或者人们如何利用预期来进行决策的广泛实验证据,因此心理预期构成了行为金融学的另一理论基础。
关于套利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风险和阻碍套利行为有很多,我们主要了解一下噪音投资者风险。 在金融市场上,“噪音" 有着特殊的意思。 它是指虚假的或者失真的信号,是一种与投资价值无关的信息。 这种信息可能是市场参与者主动制造的信息,也可以是市场参与者判断失误的信息。
不可否认,噪音在金融市场中很常见。 有些市场参与者由于“妒忌"·或者“红眼病" ,故意捏造一些虚假信息,产生了噪音。 也可能是有些公司公布了信息,投资者判断失误,把没有用的信息当作信号使用,这也是噪音。
噪音投资者就是不拥有内部信息却非理性的把噪音当成有效信息进行交易的人。
噪音投资者是普遍存在的,不论在发达还是市场不完善的金融市场,都是如此。 在美国、英国、香港等成熟的股市存在着噪音投资者,在我国股市里面,噪音投资者更是大有人在。 和美国纽约股市相对比,20世纪90年代纽约交易所的年平均换手率在20%50%之间,而在1998,1999、2000年,我国沪深股市流通股的年平均换手率分别是395%、388%、477%,噪音投资者太多导致了股票市场系统风险所占的比例太高,总风险增大。 平均而言,沪深股市系统风险占总风险39%。
在我国股市中存在着大量的噪音投资者。 我国大多数股民不具备专业的投资知识,他们投资很大程度上是受到某种 “消息" 的影响,行为表现不成熟。
他们的羊群效应行为非常明显,导致我国股市反应过度。 我国股民没有正规的渠道获取内幕消息,预测和分析的能力有限,个体投资者尽管希望能够及时掌握市场的相关信息,但是由于实力弱小,一般只能够从市场价格的变化中进行信息的判断,而由此得到的信息相当大一部分是噪音。
行为金融学通过提出噪音投资者的概念,并将其引入金融市场中的套利行为,指出噪音投资者的行为并不是随机的可以被抵消的,而且噪音投资者的群体行为有可能使市场沿着自己的预测方向发展,从而产生了噪声投资者的风险。 由于噪音投资者风险的存在,套利者对于市场的正确预测会由于噪音投资者的行为而无法得以实现, 套利者也并不是成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