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论在国际贸易中,还是在世界货币大战中,货币离岸经营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货币离岸经营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但是对于广大的普通读者来说,这个概念可能还比较陌生。其实,不论在国际贸易中,还是在世界货币大战中,货币离岸经营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下面我们将主要探讨一下美国是怎样争夺美元离岸市场的。
离岸经营的货币称之为离岸货币。相应地,没有离岸的传统货币经营则叫在岸货币,前者的金融市场称之为离岸金融中心,后者的金融市场则称之为在岸金融中心。所谓离岸货币,是指存放在国外并且进行交易、不受货币发行国金融法令管制的货币。需要指出的是,这仅仅是指银行存款,而不包括现金。例如,英国某银行吸收的美元存款就叫离岸美元,新加坡某银行吸收的英镑存款就叫离岸英镑,中国某银行吸收的港币存款就叫离岸港元。
所谓离岸金融市场,就是指所在国银行向该国的非居民提供存款、贷款、发行债券、票据融资等金融服务形成的市场。这里,应该特别注意的是“非居民”这个词,由于离岸金融市场的服务对象是非居民,所以它可以不受所在国家金融法规的管辖和外汇管制的约束。
离岸货币最早出现在欧洲,所以也叫欧洲货币。当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为了推动本国的金融业向海外扩张,逐步在美国境外的其他国家(最早主要是在欧洲)吸存、贷放美元(即欧洲美元)。到20世纪60年代,随着欧洲国家的经济复兴,欧洲又在欧洲美元的基础上进行扩展,发展出了欧洲英镑、欧洲马克、欧洲法郎等离岸金融市场,统称为欧洲货币市场。随后,离岸货币进一步扩展到亚洲、拉丁美洲、中东等地,形成了一个个离岸金融中心。
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并没有完全如美国人所愿,甚至对美国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虽然它为美国的跨国银行提供了重要的国际舞台,但客观上也削弱了美国对银行国际业务的监督和管理,削弱了美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地位。并且,由于欧洲美元和美国国内的美元之间转换非常方便,所以欧洲美元市场的动荡也会直接影响到美国国内的金融市场。更不用说,随着欧洲美元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国际游资一次次猛烈冲击美国金融市场,美国甚至感到有些胆战心惊,所以迫切希望对离岸银行和离岸美元市场进行整顿和加强管理。
为实现这个目标,在1974年十国集团中央银行倡议达成的巴塞尔协议上,美国和其他30个国家同意对其离岸银行履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责,并且于1980年决定,各国领土内的商业银行总行,要把它在全球范围内的账户合并起来计算资本充足率,以便各国能够统一监管离岸和在岸业务,减少欧洲美元市场的不稳定性,也就减缓了对美国金融市场的冲击。
在此基础上,美国政府还集中注意力,开始筹划如何在自己的监管范围内进一步吸引离岸银行业务,以便于更好地争夺这一巨大市场。为此,它推出了IBFs资产负债账户,创建了美国境内的“离岸”美元市场。
其实,早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金融界就已经发现,在美国境外离岸金融中心从事国际金融业务更有利可图。究其原因在于,这些地方的税收低、管制少,并且具有各种各样的优惠条件,调动资金也非常便利。所以,美国的跨国银行开始纷纷到伦敦、巴黎、法兰克福、新加坡、中国香港、巴哈马、巴拿马等离岸金融市场开设分支机构。可是这样一来,却引发了美国资金的大量外流,直接动摇了纽约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美国国内每年至少要减少40亿美元的税收收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美国政府在1979年建议其他国家政府也通过各自中央银行对欧洲美元存款实行法定准备金制度,并且把部分欧洲美元集中到各自的中央银行去,目的就是为了减少欧洲美元规模,从而减少欧洲美元对美国美元的一次次冲击。
即便如此,美国仍然不放心,又提出要建立一个具有全球性的国际金融机构,通过公开市场活动来干预欧洲美元市场等一系列建议。
但是,美国的这些建议最终并没有变成现实。究其原因在于:首先,上述建议必须得到各国相互配合与合作才能实施,而每个国家都有自身的利益,都必须以自身利益作为出发点,对上述建议并不感兴趣,所以没法统一行动;其次,欧洲美元市场规模已经非常庞大,要进行有效管理已经十分困难;最后,欧洲美元业务的既得利益者以种种方式抗拒合作,阻挠这种市场监管。
也正是在这种长期角逐未果的背景下,为了在美国境内开设“离岸”金融市场,使得美国的银行不必通过境外离岸金融中心,就可以在国内享受到与境外离岸金融中心相同的待遇,这样就大大降低了美国银行开展国际业务的成本,有助于欧洲的大量货币回归到美国境内,便于美国金融管理当局加强监管和控制。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于1981年12月3日批准建立了IBFs资产负债账户,在美国本土从事“离岸”美元业务。
具体而言,IBFs的主要用途是专门处理非居民之间的存贷款业务。美国境内的美国银行和外国银行都可以吸收外币和美元存款,并且不受当时实行的法定准备金和利率上限约束,也不需要在美国联邦存款公司投保,还可以在美国任何一个州开展业务,还可以享受某些州的税收优惠待遇。再加上它们吸收的外币和美元存款对象包括外国居民、外国银行和公司、美国在国外的银行和公司,并且所吸收的存款还可以贷给外国居民、外国企业以及美国在国外的附属机构(但必须用于美国境外),只是要求每一笔存取款金额都必须在10万美元以上。
由此看来,IBFs的业务覆盖范围非常广泛。对于美国政府来说,它的最大特点就是存放在纽约IBFs账户上的美元视同于境外美元,与美国国内美元账户是严格区分管理的。
IBFs的最大受益者是广大中小型银行,原来不方便到境外的离岸金融中心去建立分支机构,因为这需要庞大的资金投入;但现在需要了,在美国本土就能就近参与国际银行业务的竞争,这从整体上大大提高了美国银行在国际银行业中的竞争力,带动了美国银行业和相关服务行业的发展,顺便也让美国政府在吸引外国银行设立分支机构中取得额外财政收入。
由于IBFs资产负债账户上的总资产的80%在纽约,这样就保证了纽约金融中心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的地位,也大大提高了美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程度。更令人叫绝的是,这样做还不会影响美国原有的那套货币体系的正常运作,互不干扰。
实践表明,IBFs资产负债账户在建立后的一年里,就有400多家美国银行和在美国的外国银行建立了这类部门,资产总额高达1500多亿美元。1995年,这一数据已经上升到4500多亿美元,其中在美国的外国银行IBFs资产负债账户上的资产就有3000多亿美元。
尽管美国在本土开设“离岸”金融市场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也有一些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例如,离岸金融市场的借款人背景比较复杂,贷款数额巨大,从而埋下了贷款隐患;离岸账户和在岸账户之间很容易发生资金转移,这为黑社会洗钱提供了方便;银行结算电子化技术的发展、各国金融市场越来越开放,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IBFs资产负债账户的作用。
目前,人民币还不属于完全可兑换货币,所以从法律上看还不能行使世界货币职能,人民币的海外离岸市场也无法形成。但是,我国国内的金融机构已经可以吸收外币存款并且发放外币贷款,有关离岸美元也已经在开始试点了。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也能用美元和港币计价交易了。此外,国内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也能为客户提供不涉及人民币的外汇兑换业务(俗称“外汇宝”)。可以说,中国境内已经初步建立了其他货币的离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