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的产生与发展历史

2020-02-1317:04:35信用的产生与发展历史已关闭评论

(一)信用的产生

信用是借贷行为的总称,它有两个基本特征:

一是以偿还为前提条件,到期必须偿还;

二是偿还时带有一个增加额即利息。

借贷行为可以采取商品形式,也可以采取货币形式。 由于信用具有到期归还和支付利息这两个特征,因而信用这种价值运动形式与一般商品交换有所区别。一般商品交换是等价交换,商品的所有权通过交换而发生转移,买卖双方都保留价值,货币在其中执行的是流通手段的职能。 而借贷行为则不然,借贷物被贷出时,价值作单方面转移, 由贷出者让渡出价值,但保留所有权。 借贷物被归还时,价值也是作单方面转移,只是借者除了归还本金外,还要支付利息,货币在其中执行的是支付手段职能。

信用是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当商品交换出现延期支付,货币执行支付手段职能时,信用就产生了。

(二)信用的发展

信用产生之后,伴随着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发展。 到目前为止,商品经济的发展经历了小商品经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三个阶段。 与这三个商品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信用也经历了高利贷信用、借贷资本运动的资本主义信用和社会主义信用三个阶段。

1.高利贷信用

高利贷资本是通过放贷货币或实物获得高额利息的一种生息资本。 高利贷信用就是高利贷资本的运动形式。 它最早产生于原始社会解体时期。 那时,私有制已经出现, 原始公社内部发生了贫富分化现象,富裕家族占有大量财富,贫困家族为了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不得不向富裕家族借债,这就给高利贷的产生和发展创造了条件。 另外,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一部分劳动产品已经转化为商品,货币的各种职能特别是支付手段职能有了一定的发展,高利贷于是就出现了。

高利贷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得到广泛的发展,这是因为商品经济不发达和小生产方式是其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 由于小生产者的经济地位极不稳定,经不起意外事件的打击,天灾人祸都会使小生产者陷入困境,若不向高利贷者借债就无法生存下去,所以小生产者的大量存在,构成了对高利贷的稳定的需求,是高利贷生存和发展的催化剂。

此外,一些奴隶主和封建主为了满足他们政治上的或生活上的需要,有时也向高利贷者借债。 总之,前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条件决定了高利贷的产生和发展。

高利贷作为一种信用形式,有着信用的一般特征,如价值单方面让渡、到期偿还、收取利息等; 同时,高利贷也有自己的特点:

第一,高利贷的利息率非常高。高利贷一般年利率可达30%以上,有的甚至可达百分之几百。 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小生产者之所以借高利贷,多是为了急用以渡过难关,因此对高利贷的需求弹性极小,而在供给方面,由于商品经济还不发达,社会上可用于借贷的闲置资金是极为有限的。需求远大于供给, 这就为高利贷者索取高额利率创造了条件。

第二,高利贷不利于生产发展, 甚至对生产有破坏作用。

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高利贷的需求者主要是小生产者和奴隶主、封建主,小生产者借债主要是为补贴生计,而奴隶主、封建主借债主要是为享受奢侈的生活以及豢养卫士、发动战争,本来就已很有限的资金不能用于生产的扩大和发展。高利贷的这两个主要特点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由于高利贷极高的利率,借债的人根本不可能把借到的资金用于生产,因为生产所得还不够支付高利贷的利息;反过来,也正由于生产资金的缺乏,使得生产不能快速发展,导致商品经济关系发展的缓慢,从而使可得的资金量增长迟缓, 因此利率高昂。

虽然高利贷阻碍、破坏生产力,使得再生产难以扩大,但它也有其积极的历史作用。 首先,高利贷的高利率使得无数小生产者被剥削殆尽、纷纷破产,只有靠出卖劳动力维持生活,从而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提供了工人; 其次,高利贷者积蓄起大量的资本,为资本的积累和转化为生产资本创造了条件。 高利贷者对于高利贷这种剥削方式是恋恋不舍的,而新兴的资产阶级要求把资金投入生产,为了获取利润就必须大幅度降低利息率,因此资产阶级生产方式在向资本主义方式转变的过程中与高利贷者展开了激烈的斗争,用舆论、立法等抨击、限制高利贷,但这些都没有收到良好的效果,直至资本主义信用组织的出现,资本主义银行的产生,新兴资产阶级才战胜高利贷者,资本主义信用因此代替了高利贷信用。

2.资本主义信用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出现,使得与小生产方式相适应的高利贷信用逐渐失去了赖以寄存的基础。 但是,也必须指出,高利贷在信用领域中的统治地位虽然让给了适应资本主义发展需要的信用,然而它本身并没有被消灭,因为只要有小生产者存在,就有高利贷寄生的土壤。

资本主义信用表现为借贷资本的运动。 借贷资本是货币资本家为了获取利息而贷放给职能资本家的一种货币资本,它是在产业资本循环周转的运动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生息资本。 它与职能资本相比,有自己的特点:

第一,借贷资本是一种商品资本。

货币所有者把货币资本转让给别人使用,这个货币资本是作为一种商品出卖的,借方要付给贷方一定的代价(利息)才能买到该货币资本的使用权。 借贷资本和其他商品一样,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 但这是一种有别于商品、又有别于货币的特殊的使用价值。 其特殊的使用价值是其以利息形态表现出来的“价格"。 借贷资本的借贷实际上等于用利息“价格"交换它增值的“使用价值"。所以,借贷资本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资本。

第二,借贷资本是所有权资本。

借贷资本的借贷不是真正的买卖关系。普通商品的买卖是商品与货币的等价交换,交换后所有者各自丧失了原来的所有权。 而借贷资本被卖出的仅仅是它的使用权,即价值增值带来利润的能力,资本的所有权仍属于贷款人。 借贷双方是在承认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前提下而形成借贷资本的特殊转让。 贷款人凭借这种所有权就可以在使用权到期时向借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第三,借贷资本具有特殊的运动形式。

借贷资本的运动形式是:G-G,即货币资本一增值的货币资本。

产业资本的运动过程表明,工人的劳动创造了增值的货币;而借贷资本运动是借出货币,收回增值的货币。 借贷资本这种特殊的运动形式给人以假象,似乎货币可以自行增值。 事实上,借贷资本运动中增值的利息,是在参与产业资本循环过程中由劳动者创造出来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 所以,无论是产业资本的产业利润 ,还是借贷资本的利息收入,都是来源于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它反映了借贷资本家和职能资本家共同剥削雇佣工人、瓜分剩余价值的生产关系。

3.社会主义信用

由于社会主义社会中依然存在着商品和货币,因此信用仍有存在的必要。

所谓社会主义信用,是指社会主义经济中借贷资金的运动形式。社会主义信用体现着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摒弃了资本剥削和寄生的性质。 但就信用的基本特征来说,社会主义信用仍然是一种借贷关系,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形式。因此,其运动形式与借贷资本的运动形式是完全相同的。

总之,从信用发展的历史进程可以看出,信用作为商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总是受特定的生产方式所制约,同时又反映着一定的生产关系并为其服务。 在当代较发达的商品经济中,信用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信用虽然产生于商品流通,但其本身却从属于分配范畴,信用造成了价值的单方面转移,是价值量的再分配。 当然,这样的分配同企业分配和财政分配相比,是临时的短期的再分配,并且具有偿还性; 也正是因为这些特点,信用分配可以改变原有资金的用途,积少成多,变消费基金为积累基金,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的发展。

另外,信用的价值单方面转移的特点造成了货币资金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从而能够使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效益好、发展快,对国民经济促进作用大的产业中去; 同时,国家可以通过对银行信用的控制,调节货币的投放量,从而采取反经济周期的措施, 保证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相适应, 实现宏观经济协调稳定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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