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投资者,每人存入银行一笔存款 D ,银行已将这些存款投资于一个长期项目。如果银行在项目到期前被迫对投资者变现,则共可收回2 r ,这里 D > r > D /2。然而如果银行允许投资项目到期,则项目共可取得2 R ,其中 R > D 。
有两个日期,投资者能够从银行提款:日期1在银行的投资项目到期之前;日期2则在到期之后。为简单起见,假设不存在贴现。如果两个投资者都在日期1提款,那么每人可得到 r ,博弈结束。如果只有一个投资者在日期1提款,那么他可得 D ,另一个投资者得到2 r - D ,博弈结束。最后,如果两个投资者都不在日期1提款,那么项目到期,投资者在日期2做出提款决策。如果两个投资者都在日期2提款,那么每人收到 R ,博弈结束。如果只有一个投资者在日期2提款,那么该投资者收到2 R - D ,另一个收到 D ,博弈结束。最后,如果两个投资者都不在日期2提款,那么银行向每个投资者返还收益 R ,博弈结束。
下面我们首先用标准型表述表示这个博弈。设两个投资者在日期1和日期2的支付(作为他们在那时提款决策的函数)用标准型博弈表示(见图22-3)。需要注意的是,日期1的标准型表述不规范:如果两个投资者都选择在日期1不提款,那么就无支付相对应,这时投资者要在日期2进行标准型博弈。
图22-3 银行挤兑博弈(1)
为分析这一博弈,我们利用逆向归纳法,先考虑日期2的标准型博弈。因为 R > D (从而2 R - D > R ),“提款”严格优于“不提款”,所以这个博弈有唯一的纳什均衡:两个投资者都提款,得到的支付为( R , R )。
由于不存在贴现,我们可以直接把第二阶段得到的支付代入日期1的标准型博弈,如图22-4所示。
图22-4 银行挤兑博弈(2)
因为 r < D (从而2 r - D < r ),这一由两阶段博弈变形得到的单阶段博弈有两个纯战略纳什均衡:①两个投资者都提款,结果支付为( r , r )。②两个投资者都不提款,得到的支付为( R , R )。从而,最初的两阶段银行挤兑博弈就有两个子博弈完美解。
银行挤兑博弈虽然无法预言银行挤兑什么时候发生,但是可以证明它们能作为一种均衡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