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股灾形成的制度因素

2019-12-2716:12:55股市股灾形成的制度因素已关闭评论

一次股灾的爆发通常是多方面因素叠加的结果,但是最主要的还是制度因素:货币制度吹大了泡沫,埋下了股灾隐患;信用交易制度则产生了助涨助跌的负面效应,加大了市场风险。

到目前为止,货币制度已经实行半个多世纪了,黄金非货币化,世界各国使用的纸币只不过是一种虚拟的价值符号,它的价值只能由供给和需求决定。而这种货币制度也成为了股市泡沫的根源之一。

货币制度实行后,对货币供应量的控制就成了一个重要问题,人们根据流动性大小,将货币划分为不同的层次。流动性越强的货币转变为现金的成本越低,它的货币层次也就越高。各国政府对于货币层次的划分存在一定的差别,在这里我们就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划分为例来作说明。M0是层次最高的货币,它是人们普遍接受的货币,但是随着电子技术和互联网络的发展,电子货币被广泛使用,现金货币的地位已经不再像最初那么重要;M1也被称作狭义货币,是需要经过一次转换才能变为现金的货币,包括M0和商业银行活期存款;M2是广义货币,通常需要两次转换才能变为现金,包括狭义货币和近似货币两部分。随着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变现的速度越来越快,广义货币与狭义货币之间的界限也越来越模糊了,货币测量的难度也加大了。

现代银行制度下使得货币数量的膨胀成为可能,与此同时,电子支付又使得货币的虚拟化发展进一步加强,货币越来越远离实体经济。这种情况累积下来,就会造成两方面的后果:一是通货膨胀,二是过剩的货币进入股票市场——这些过量发行的货币是以M1的形式存在的,人们只能把钱投入股市避免贬值。就这样,股市泡沫不断加大、不断被挤压,最后泡沫破裂,股灾如期而来。

除了货币制度外,信用交易制度也是股灾的肇因之一。信用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在现代社会,信用借助于信用工具或者金融工具,非常显著地提高了社会闲置资源的使用效率,带动了金融机构的发展(如投资银行、证券公司以及各种基金),这是信用的正反馈。但是另一方面,过多信用的产生也造成了信用膨胀,反映在证券市场中,金融工具的规模过大,就诱发了过度投机和市场中泡沫的形成。证券交易一般有三种交易方式,现货交易、期货交易和信用交易。前两种我们都很熟悉,信用交易近些年也越来越为人们所熟知——融资融券交易。具体来说,就是证券交易者在买卖证券时,只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的保证金,或者只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的证券,而由证券公司提供融资或者融券进行交易。不难看出,融资融券其实是一种介于股票和期货之间的衍生产品。

融资融券最早起源于卖空交易,在17世纪就已经产生了,而美国也在19世纪引入了融资融券。融资融券可以为市场提供双向的交易机制,提高证券价格发现的效率;它还可以放大资金和证券供求,活跃证券交易;融资融券也是一种有效的避险工具;融资融券也能提高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的运用效率。但是从根本上来说,融资融券对股票市场最大的影响还在于杠杆交易和卖空交易机制上。

在普通的股票交易中,我们必须支付全额价格才能进行交易,但融资融券只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即可。借钱买证券和借证券卖证券真正放大了投资者的交易能力。比如,如果交纳10%的保证金,那么就意味着投资者可以用同样多的金额进行10倍的操作,交易筹码扩大了,投资就可以利用较少资本来获取较大的利润,这就是信用交易的杠杆效应。杠杆交易可以让市场交易更加活跃,但是在另外一方面也放大了市场风险,尤其是它本身所具有的投机特性,也给市场带来了助涨助跌的效应,市场波动因此而更加剧烈,此外,过多信用交易的存在,还会造成“虚假繁荣”,引发股市泡沫。

在普通的股票交易中,我们所习惯的交易方式是先买后卖,当股价下跌时,或者割肉止损或者静待市场反弹。但融资融券却可以帮助投资者先借入股票卖出,等股价真的下跌后再买回归还给证券公司,从下跌中获利。这改变了证券市场“单边市”的状况,可以说卖空机制是有益于市场的健康发展的。但是卖空机制也可能给股市带来风险,首先它的再定价功能可能会带来市场的动荡,其次卖空机制可能会被股价操纵者滥用,使得市场违规行为更加严重。上述风险是可以通过合理监管来规避的,但是在监管无效的情况下,卖空机制有时候也会成为股灾的导火索。比如在1929年的股灾中,卖空就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股灾的严重性。从那时开始,美国政府对融资融券制度进行深入调查和检讨,并且在1938年出台了卖空报升规则,以此避免卖空作为市场操纵的工具。

制度性因素只能说是一种造成股灾的潜在风险,但是如果制度漏洞不及时完善,监管能力又跟不上,那么股灾也将因此成为一种现实威胁。

  • 版权声明:本篇文章(包括图片)来自网络,由程序自动采集,著作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QQ:452038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