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银行:厦门国际银行的诞生

2019-12-2517:08:38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银行:厦门国际银行的诞生已关闭评论

重新选外方股东

澳门国际银行是澳门本地的银行,也是在澳门颇有影响的一家银行。前澳门葡萄牙政府对澳门国际银行十分关注。合资前的澳门国际银行股本只有1亿葡元(约合1亿港元),不良贷款却有2亿多港元,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已经到了破产边缘。合资后,情况就开始好转。合资三年,就转危为安,成为走向健康的银行。前澳门金融管理机构当然十分满意,对厦门国际银行也评价很高。合资后,澳门国际银行发展一直都很顺利,厦门国际银行与前澳门金融管理机构也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关系。

经过三年一系列的努力和艰苦工作,新银行终于经受住了这次考验。

福建投资企业公司收购了香港泛印集团后,合资银行实际上已经没有了外方股东。在解决了澳门国际银行合营前遗留的问题后,我们立即积极而谨慎地着手选择新的合适的外国银行作为外方股东对象。

董事会分析了新银行的实际情况。新银行已成立三年。作为全国第一家中外合资股份制商业银行,厦门国际银行从开业之日起,在国内外受到广泛关注。不少外国银行来考察过,一致肯定和承认新银行是一家真正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有一些外国银行表示对合资银行有浓厚兴趣,甚至向我们进行过试探。

新合资银行成立时,中国工商银行等三家中方股东和香港泛印集团签订有合营合同,还制订有银行章程(厦门国际银行章程)。银行章程是在新银行第一届第一次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这样的章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股份制企业的章程对企业来说就是企业的法律。所有股东和董事都必须尊重和遵守公司章程。违反公司章程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新银行成立三年来,完全是按照银行章程办事的。福建投资企业公司收购了香港泛印集团,新银行仍然是按照银行章程办事。一个股份制企业,股东变动,股份变动,经常会发生,但是股份制企业的公司章程是不会轻易修改的。在公司章程中都有一条规定,即本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订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银行章程也不例外。厦门国际银行章程第39条就明文规定,本银行章程的制定和修订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

按照银行章程的规定,合资银行有健全的董事会制度,有的行政管理制度,每年税后提取不少于20%—30%的准备金制度,还有聘请注册的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银行年度会计报告制度。随后我们又建立对总裁、总经理直接负责的总稽核和稽核制度。新银行虽然是一家规模不大的银行,但从开业第二年(即1986年)起,每年都发表银行年报。

我们作为中方股东的代表,还特别重视对外方股东的尊重和合作,以及与港、澳同事和外籍同事的共事和合作。因此,我们银行就像是一个大家庭。

现在我们要重新选找新的外方股东,应该找有利于提高银行信用和增强银行实力的外国银行,同时也应该是认同我们银行的章程、愿意接受银行章程的外国银行。

亚洲开发银行是亚洲的国际银行,对中国出现的第一家中外合资银行自然非常关注。合资银行成立后,亚洲开发银行曾经多次来考察,对银行也颇有好评。我们认为亚洲开发银行如果能够成为新的外方股东,对我们银行来说,是十分理想,也是十分有利的。据我们了解,亚洲开发银行也并不是完全无意入股这样一家中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因此,我们把亚洲开发银行作为首选对象。

另外,我们选择了与福建有多年良好合作关系的日本长期信用银行。这是日本一家大银行,在全世界也是数得上的大银行。我们还选择与新银行有多年良好关系的美国赛诺金融公司。这三家外国银行(金融公司)也都认同我们银行的章程,愿意与中国工商银行等现在四家股东合作,商谈入股办法和入股条件。

1991年10月,厦门国际银行与亚洲开发银行、日本长期信用银行和美国赛诺金融公司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签订合资合同。

亚银等三家银行(金融公司)向合资银行投资2亿港元,取得合资银行25%的股份。厦门国际银行重新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外合资银行。

从1991年10月到现在,厦门国际银行的股东和股东的股份,没有再调整和变动过。其作为一家与国际市场直接接轨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是1985年11月开业时一次实现和创办成功的;作为中外合资银行,是到1991年10月才真正创办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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