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的涌入
在渣甸初次到达广州时,里德·比尔行(1803年改名为比尔·麦尼克行)是这里最大的鸦片代理行。
作为代理行,它当时所从事的鸦片交易过程大致为:英国籍或印度籍的散商从加尔各答等地购得鸦片后, 将货发给广州的代理行。 代理行将鸦片运到澳门或黄埔,再出售给中国的鸦片商贩;一般情况下为赊销, 即购买者对每箱鸦片先支付一定的定金, 其余款项可在一定期限内付清。
代理行的收入便是从他们所代销的鸦片销售额中提取佣金。 如遇到葡萄牙人禁止非葡萄牙船只所运鸦片在澳门上岸时, 代理 行即雇葡萄牙人代其在澳门经销鸦片, 这些葡萄牙代理人另从销售额中提取佣金。
18世纪末,对华鸦片贸易的数量并不算大,但是销售鸦片的利润无比丰厚。
在巨大的利润面前,港脚商人已经逐渐摆脱那些束缚他们发展的桎梏:居留广州不易的问题已找到突破口, 即担任另一国家“派驻” 广州的相关职务,从而设法留在中国; 受澳门葡萄牙人制约的情况也有所改变,他们已寻找到新的途径将鸦片运人中国。除了通过澳门这一传统鸦片走私基地一一即外国船只先将鸦片运抵澳门, 再从澳门偷运至内地外, 鸦片输人中国的途径已变得多样化。
1799年 12月,粤海关监督谕示专司外国贸易商人的照会宣称:“兹接抚院来函称:'本人经缜密査访,此物系外国人输人,经由虎门进口,由湾泊该处之引水船或巡船运至深井,或以小艇从澳门分散偷运至省会。而沿途关卡之胥吏弁兵,虽明知其所为,但任由通过而不问, 必因受巨额贿赂无疑。····接获上函,本官亦同样査究鸦片来源,发觉实系由外国船只运人。"
1799年, 新继位的嘉庆皇帝颁布了比较严厉的禁烟令。
但是,渣甸前来广州的那一年(1802)年初,东印度公司在评估这个禁令的实际效果时认为: 禁烟令在内河有效, 但它的力量不能到达澳门。 澳门葡萄牙人大规模从事鸦片买卖, 从未中断过, “该处 (澳门) 是我们 (东印度公司) 获取现款并向孟加拉国签发票据的主要来源”。
同年3月29日,东印度公司在一份报告中讲述当时中国的鸦片贸易情况时说道: “尽管中国政府下达了禁烟令, 但鸦片的消费量无疑是在大增。 大概15年前, 每年的进口量约为2000箱, 从那时起, 如果价格适中, 有好几次曾达到4000箱。 但由于 (在印度) 减少了种植, 同时在加尔各答限制了销售, 其结果是使孟加拉国的头道贩子以及中国的消费者都感到价格太高。 这样,中国的鸦片销量就减为3000箱,这个数量可以认做是当前中国市场的需求额。”
清政府的禁烟令, 并没有起到理想的效果, 随着地方官员的更换而在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东印度公司广州管理委员会在一份报告中写道:1799年的禁烟令“只不过是重述早已实行的命令, 由一位刚上任而有良心的严厉的官员公布,他希望国人不再陷于吸食这种有害的麻醉品的恶果···这个法令的实效随立法者迁调而终止, 自从他离开后, 售卖这种货物就毫不困难, 正如他未到任之前一样”。
正在这里从事鸦片贸易的比尔兄弟, 一定给了渣甸非常深刻的印象。 正是鸦片生意, 成了渣甸日后扬名立万的制胜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