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行之王怡和:律劳卑之死

2019-12-2113:12:43洋行之王怡和:律劳卑之死已关闭评论

大清朝野的懵然无知

东印度公司垄断解除后,清朝地方政府也作出了反应,两广总督卢坤破天荒地决定视察 “夷馆”。

1834年5月2日,卢坤将此决定让手下通知了行商。于是,浩官等人立即着手安排相关事宜。 东印度公司的主要人员已经撤出, 夷馆的一些房间正在装修成散商的住处和办公室。不过,公司的一个财务委员会还保留着,同时一些仆人也还没有离开。

两广总督及手下一众人马来到夷馆后, 考察了一番, 并进行了一些交流。

在卢坤看来,东印度公司垄断权的解除,也许是中英关系改变的契机。但是,这位总督不知道,一个海军出身的英国驻华商务监督即将抵达广州,并且执意要将一封任何清朝官员都无法接受的信函直接交给他。

早在东印度公司垄断权废止前3年, 广州方面对此曾表现出一些担心和顾虑:没有一个组织的管束将如何使广州这群不受约束的英国商人遵守秩序。两广总督李鸿宾在1831年1月曾指示行商转谕东印度公司:“若果公司散局,仍酌派晓事大班来粤,总理贸易。”然而, 继任的两广总督卢坤没有想到,英国即将派来的人既不 “晓事”, 也非 “大班”, 而是新外交关系下的官员一驻华商务监督。

对于垄断英国东方贸易二百多年、在广州站稳脚跟一百多年的东印度公司特权终结这一重大变化, 清朝廷并没有真正意识到它的全部意义, 因而并没有真正重视。

事实上,对于当时的中国朝野而言,没有人真正清楚览国国内的政育科经济制度,也并不真正了解东印度公司与散商之间的关系。当听说东印度公司垄断特权被取消后,很多人都对颇为紧张的中英关系松了一口气。在当时对英国算是了解颇多的学者叶钟进写道:“近闻公司之期久满.公剥一散,海疆可保永绥。” 他的 “海疆可保永绥” 的依据是, 公司解散后, 蛮夷 “散后则各管各船,各自牟利,此为易制”,D却不知早在1834年以前,英国对华贸易的半数以上已经握在了英国散商手中, 而且这些散商们已经被亚当 · 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所武装。 正是他们, 联合英国国内新兴的工业阶级, 合力破除了东印度公司的垄断特权。虽然这些散商们极其擅长以走私和行贿等手段来逃避清朝固有的外贸体制, 很少真正照着清朝的贸易规则行事; 但是,东印度公司垄断特权终结后, 冲破凡事通过公行的广州一口通商制度, 将对华贸易置于一个“永久的和体面的基础” 之上,正是他们的下一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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