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驻华商务监督:英国政府的反应
东印度公司广州商馆的管理委员会,一直管理着英方与清政府商贸之间的交涉事宜。 东印度公司特许经营状取消, 商馆解散后, 英国政府决定在广州设立“驻华商务监督”, 作为代表英国的官方机构。
这是个不小的改变, 对于清朝现有的外交体制来说尤其如此。 这意昧着由东印度公司以商业利益为前提的对华关系, 转变成了英国政府的对华关系。英国外交大臣巴麦尊 (H.J.T.Palmerston) 提名上院议员、 海军军官和养羊业主律劳卑男爵担任首席商务监督。
时年48岁的律劳卑,行伍出身、性格暴躁,对外交没有丝毫经验,对中国更是所知甚少。英国政府之所以选中他, 正如英国历史学家考利斯所说,是由于内阁感到一个有海军经验的人将会大派用场, 因为万一中国事务搞砸了,英国可能要派军舰前往。律劳卑在当时似乎是最佳人选,他是唯一在海军中服役过的贵族。用英国另一位历史学家格林堡的话说:“(任命律劳卑为驻华首席商务监督)这件事情本身就具有重大意义, 表明英国准备对华推行积极政策的意图.”
律劳卑来华前得到的训令,包括:保护并扶助英国臣民对广州商港的贸易, 设法将英国的商业势力推广到广州以外的地方, 遵守中国的各项规章和尊重中国的一切成见, 不要求助于武装力量。
英国驻华商务监督的设置与所定人选, 事先并未向中国方面打招呼。 律劳卑肩负的使命, 也超出了单纯的商务方面。
对于渣甸和马地臣等散商所从事的沿海鸦片走私,巴麦尊对律劳卑也有交代:“不必去鼓励这种冒险活动, 但也必须正视现实: 你没有力量去干预或阻止他们。”即对鸦片走私最好视而不见, 顺其自然。 不过, 这些鸦片走私是明确触犯清朝法律的,一旦清朝官员与英国散商之间发生冲突, 驻华商务监督究竟该如何自处?训令中还有一条更是直接打破了清朝外交惯例的指示: “阁下到广州后, 应立即以公函通知 (两广) 总督。”
这无疑向广州执行已久的由行商居中传递中外往来公文的惯例,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中英交涉体制提出了正面挑战。要知道, 清朝的对外交涉向来禁止官员随便与外国人直接交往, 天朝大臣依例不准与外夷私通信函,必须由行商居中传递。此前英国派遣的马戛尔尼和阿美士德使团来华, 都曾在礼仪问题上争执不下失败而回, 巴麦尊应该心知肚明。 此次他要律劳卑去执行一项清朝官员所不能接受的做法, 显而易见,一场新的冲突将不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