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两种货币的比价,首先要确定以哪个国家的货币作为标准,这就涉及汇率的标价方法问题。在外汇市场上,汇率的标价方法主要有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
1.直接标价法
直接标价法又称应付标价法,是指用一定单位(1个单位或100个单位、1000个单位)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付多少单位的本国货币。这种标价法的特点是外币的数额固定不变,汇率的升降都是以本币数额的变化来表示。一定单位的外币折算的本币越多,就说明外币币值上升,本币币值下降;相反,一定单位的外币折算本币越少,说明外币币值下降,本币币值上升。例如,2002年9月28日,我国的外汇牌价为100美元兑换人民币827.71元,到2003年2月28日,外汇牌价变为100美元兑换人民币826.71元,说明人民币略有升值,而美元略有贬值。目前,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采用这种方法。
2.间接标价法
间接标价法又称应收标价法,是指用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来计算应收多少单位的外国货币。这种标价法的特点是本国货币数额固定不变,汇率的升降都是以外币数额的变化来表示。一定单位本币折算的外币越多,说明本币币值上升,外币币值下降;反之,一定单位本币折算的外币越少,说明本币币值下降,外币币值上升。例如,在纽约外汇市场上,外汇牌价为100美元兑换人民币620.77元,这就是间接标价法。目前,英国使用间接标价法,美国自1978年9月起除对英镑使用直接标价法外,对其他国家的货币均使用间接标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