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将美国内战结束到20世纪初的这段时间称为美国的“镀金时代”。在这个年代里,像约翰•D.洛克菲勒、安德鲁•卡内基以及J.P.摩根这样的工业和金融巨子们率先将拥有巨大财力和影响力的企业带进了美国商界。这些企业通过大规模并购控制了美国的重要资源和支柱产业,又通过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紧密结合,将垄断势力推向了极致。他们控制着美国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等多个领域,形成了强大的权力中心。
“镀金时代”重要特征之一便是贫富差距加大。当洛克菲勒和摩根成为美国第一批亿万富翁时,绝大多数美国人还在为了养家糊口,每天必须工作长达12个小时。对大多数美国人来说,这是一个遭受剥削和压迫的时代。美国的大城市里,贫民窟规模不断扩大,新的垄断集权在蔓延,而政治腐败则让整整一代美国人失去了对民主的希望。
当时美国社会矛盾不断加剧,而垄断寡头们却在贪婪地扩大着他们的势力范围,企图控制更多的产业部门。照这样的趋势发展下去,美国的社会财富最终将集中到J.P.摩根、洛克菲勒等极少数人的手中。随着贫富差距的扩大,社会矛盾必将进一步激化,所以十月革命的领袖列宁就曾经预言,广大美国人民将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采用革命的形式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帝国主义必将灭亡”。
然而直到今天,美国的资本主义依然存在,国内也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无产阶级革命,其原因就在于该国的社会矛盾从19世纪末开始得到了逐步缓和,而这一转变都要归功于一部法案的出台,它就是著名的《谢尔曼反垄断法》。
铁路垄断是导致《谢尔曼反垄断法》出台的直接原因。
自19世纪70年代开始,铁路公司为了加大货运量,普遍采用“回扣”的办法来吸引和稳定谷物商、屠宰业主、煤炭商等大客户的运输业务。客户在短时间内降低了运输费用,减少了成本,因此纷纷采用铁路方式进行商品的运输,而这又大大地扩大了铁路公司的业务规模,使得美国铁路得到了快速发展。
随着金融资本进驻铁路行业,铁路垄断也随之形成。一些铁路大亨开始采用抬高城市运费、支线铁路运费和零散商品运费的方法,来弥补其支付“回扣”的损失。
实际上,这些业务的办理人群一般为中低收入者,铁路公司就是通过这种欺小扶大、扶强压弱的办法,来达到收支平衡甚至是牟取暴利的目的。此时铁路已成为社会财富的调节器。对商人来说,它意味着快捷、方便以及低廉的费用;对那些社会底层人群来说,它则代表着傲慢、限制和昂贵的价格。令人惊奇的是,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也很少有人对铁路公司这种“劫贫济富”的做法提出过非议。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垄断者的时代。
1882年7月,铁路巨头们聚集在新英格兰的避暑胜地,达成了一项关于煤炭进入市场的数量和价格的协议,凭此协议他们将可以共同操纵煤炭市场的价格。消息传来,立即引起了人们的恐慌情绪。1883年秋,纽约爆发了煤炭价格暴涨以及大范围的抢购事件。除此之外,几乎所有依赖于铁路运输的物品,包括木材、肉类、蔬菜、水果、羊毛、棉花等,都被垄断势力牢牢控制在手中。
此时,中小农场主们成为铁路巨头剥削的主要对象。铁路贵族不仅控制着运输渠道,还拥有着巨大的货仓以囤积谷物。面对这样的情况,中小农场主们只有两种选择:支付居高不下的铁路运费,或者付出储存粮食的高额代价。农场主们除了忍受别无选择,只能眼看着自己辛勤的劳动果实被野蛮贪婪的铁路大亨据为己有。中小农场主不会选择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因为如果他们诉诸法律,就要为此支付一大笔诉讼费用,而运输上的损失与诉讼费用相比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况且他们获胜的几率也是十分的渺茫。
市场的剧烈动荡以及中小农场主的痛苦呻吟,引起了美国政府的高度关注,一批有良知的官员和国会议员开始取证调查。同时,与“铁路部门是如何制定运费的”相关的听证会也在各级议会召开。实际上,在早期资本主义放任自由的时代,禁止政府干预市场经济活动成为一条金科玉律。因此当美国各州政府试图通过规范铁路运费的法案时,就遭到了联邦法院法官们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各州不享有干预州际商务的权力,只有国会才拥有这项立法特权。
显然,解决铁路垄断问题的权力掌握在国会手中。1887年,国会通过了《州际商务法》(The Interstate Commerce Act of 1887),它明确禁止铁路公司在运输中支付“回扣”。三年后,国会又通过了共和党参议员谢尔曼提出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The Sherman Anti—Trust Act of 1890),该法案根据宪法授予国会管制州际商务的权力,并且规定任何限制州际商务和对外贸易的垄断与阴谋垄断的商业契约、行为和联盟都是违法的。谢尔曼在会议上指出,如果不控制垄断,美国人最终会面对“一个控制了一切生产的托拉斯和一个决定了一切生活必需品价格的主人”。
《谢尔曼反垄断法》宣示了美国政府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决心,但是法律顺利通过是一回事,而法律得以执行则是另外一回事了。
此后工业巨头和铁路大亨们一方面千方百计地规避该法律的约束,钻法律的空子;另一方面又大肆贿赂美国各级政府和法院的官员们,让他们在关键时刻维护自己的利益。1895年,在著名的“美国诉奈特公司”中,最高法院竟然以8∶1的票数做出判决:在宾夕法尼亚州内进行的糖业托拉斯的合并,并没有直接涉及州际商务,因此不属于联邦政府管辖范围,至于这家控制了全国95%白糖生产的公司,是否只在宾夕法尼亚州销售它的产品的事情,则超出了最高法院管辖的范围。后来,最高法院的相关人士承认,这一判决使反托拉斯法成为一纸空文。
华尔街已经控制了国家,而法律的神圣性和权威性则遭到了嘲讽和戏弄。一位幽默家挖苦道:对百姓来说,《谢尔曼反垄断法》是堵石墙;但对大公司来说,却是一座凯旋门。
面对这样的情况,有位政治家决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恢复人们对反垄断法的信心,他就是刚上任不久的总统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人称老罗斯福)。1901年,美国总统威廉•麦金莱被无政府主义者刺杀身亡,于是时任副总统的老罗斯福顺利当选为美国新总统。
此后,老罗斯福的独特个性和其推行的改革政策,使他成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