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信贷商业银行(Bank of Credit & Commerce International,以下均简称为BCCI)于1972年注册于小国卢森堡,创始人是巴基斯坦人阿迦•哈桑•阿贝迪。
1922年,阿贝迪出生于印度的勒克瑞。阿贝迪非常精通银行的经营和管理事务,他曾于1959~1972年巴基斯坦银行业国有化期间,担任过巴基斯坦联合银行总裁。
阿贝迪为何在卢森堡这个小国建立银行呢?
卢森堡(全称为卢森堡大公国)是现今欧洲大陆仅存的大公国,位于欧洲西北部,东邻德国,南毗法国,西部和北部与比利时接壤。该国虽然经济规模较小,但具有发达的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并对外来银行和投资者提供税收优惠,已成为欧洲离岸金融中心。卢森堡在欧洲金融地位如同中国香港对亚洲地区的作用和影响。BCCI之所以在卢森堡注册,正是因为卢森堡宽松的银行监管规则和税制自由。
总分行制是离岸银行的主要结构形式。由于分行在法律上的地位与总行一致,因此资金可以在机构内部的分行间自由地进行划拨转移,这极大地满足了客户的资金周转需求。BCCI自成立起,便在世界各地不断地发展着分支机构。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BCCI组建成一个庞大的银行分支网络。不久之后,阿贝迪将所有分支机构进行了合并,并成立了国际商业信贷银行控股公司(BCCI Holdings)。公司下设两个子公司,即BCCI.S.A和BCCI Overseas,前者在卢森堡注册,后者在开曼群岛注册。其中,BCCI.S.A主要处理欧洲和中东事务,而BCCI Overseas主要处理发展中国家事务。此外,BCCI还有两家重要的关联企业,它们是在开曼群岛注册的ICIC Overseas和ICIC Holdings,它们虽不是BCCI控股公司的子公司,但与之也有着密切的联系。
1976年,阿贝迪将BCCI的总部由卢森堡迁到伦敦,但银行的正常运转依然通过分支机构进行,这些分支机构主要分布在卢森堡、开曼群岛、黎巴嫩、迪拜以及阿联酋等地。一年以后,BCCI已在43个国家建立了146家分支机构,其资产总规模由最初的2亿美元猛增至22亿美元。到1983年,BCCI在世界近70个国家建立了360家分行,其中欧洲地区有91家,美洲地区有52家,亚洲地区有47家,中东地区有90家,非洲地区有80家,其资产总规模已上升至200多亿美元。
人们不禁要问,阿贝迪如何取得了这么多国家的信任和支持?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政治贿赂。通过贿赂各国财政和中央银行高官,BCCI在多个国家取得了其他离岸银行不曾拥有的特权,例如管理某国使用美元商品信用、接受中央银行存款以及在受货币管制的国家内自由转移资金等。BCCI通过这种方式,在国际间结成了一张巨大的关系网,其势力范围涵盖多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只要是能为自己提供便利的政府,BCCI一个都没有放过,它将这些政府官员拉下水,与自己结成生死同盟,并利用这些人的权力在国家间进行不可告人的非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