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本币与外币的区分是相对的,一般把外汇市场所在地国家的货币视为本币。折算两个国家的货币,首先要明确以哪个国家的货币作为标准,通过变动另一国家的货币来反映比价。由于确定的比较标准不同,因而产生了4种不同的汇率标价方法。
1.直接标价法
直接标价法也称“应付标价法”,是指以一定单位(1个或100、1000个单位)的外国货币为标准,计算出应付出多少单位的本国货币。也就是说在直接标价法下,外国货币的数额是固定不变的,本币数额的变化表示着外汇汇率的变化。若以一定单位的外币折算的本币增多,说明外汇汇率上浮,即外币对本币升值;反之,若以一定单位的外币折算的本币减少,说明外汇汇率下浮,即外币对本币贬值。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直接标价法,我国也采用直接标价法。
2.间接标价法
间接标价法也称“应收标价法”或“数量标价法”,是指以一定单位(1个或100、1000个单位)的本国货币为标准,计算应收进多少外国货币。
在间接标价法下,本国货币的数额是固定不变的,外币数额的变化表示着外汇汇率的变化。若一定单位的本币折算外币的数额增多,说明外汇汇率下浮,外币对本币贬值;反之,则说明外币对本币升值。目前在世界上只有英、法、美等少数国家使用间接标价法。
3.双向标价法
外汇市场上的报价一般为双向报价,即由报价方同时报出自己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由客户自行决定买卖方向。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价差越小,对于投资者来说意味着成本越小。银行间交易的报价点差正常为2点~3点,银行(或交易商)向客户的报价点差依各家情况差别较大,目前国外保证金交易的报价点差基本在3点~5点,香港在6点~8点,内地银行实盘交易在10点~50点不等。
4.美元标价法
又称纽约标价法。是指在纽约国际金融市场上,除对英镑用直接标价法外,对其他外国货币用间接标价法的标价方法。美元标价法由美国在1978年9月1日制定并执行,是目前国际金融市场上通行的标价法。其特点是:所有外汇市场上交易的货币都对美元报价,除英镑等极少数货币外,对一般货币均采用以美元为外币的直接标价。
目前,除英国、美国外,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直接标价法。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也曾采用直接标价法,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美元在国际支付和国际储备中逐渐取得统治地位,为了与国际市场上的标价相一致,美国从1978年9月1日起,除了对英镑使用直接标价法外,对其他货币一律使用间接标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