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评级的主要作用与局限性

2020-02-1317:22:55信用评级的主要作用与局限性已关闭评论

信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维持和发展信用关系,是保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前提。

信用在经济学中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大辞典》对信用的解释是:“让渡某物(如一笔钱)的财产权,用以交换在将来的某一特定时刻对另外的物品(如另外一部分钱)的所有权。”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们将钱存在银行,为的是将来可以取出相应的钱来,我们之所以相信银行会把钱还给我们,就是因为有信用的存在。信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维持和发展信用关系,是保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前提。

信用越是高度社会化,信用风险的成因就越复杂,债权人想要判断债务人的信用风险难度就越大,所以,专门从事信用风险研究的信用评级机构应运而生。信用评级是一种社会中介服务,评级中介机构通过测评受评对象的一系列信用指标,包括还款能力和意愿、违约概率,等等,来为社会提供资信信息,或为债权人提供参考。信用评级制度首发于美国。1902年,穆迪公司的创始人约翰·穆迪开始对当时发行的铁路债券进行评级,后来延伸到各种金融产品及各种评估对象。时至今日,全球最大的3家信用评级公司分别是惠誉国际、标准普尔和穆迪。现在,信用评级已经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并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信用评级有助于企业防范商业风险,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保障。

第二,信用评级能够帮助商业银行确定贷款风险程度并有效进行信贷资产风险管理。

第三,信用评级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诚信。尽管信用评级对于保障和促进社会诚信具有重大作用,但它也有局限性,它的判断并不是完全准确,只能用作辅助参考,投资者仍需自行判断,不可盲目相信。信用评级的局限性体现在下列方面:

第一,资料的局限性。

对一个公司进行信用评级,需要该公司提交相应的资料,但这些资料只能反映公司过去的经营业绩,并不能代表未来,所以根据过去资料所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将并不能作为判断该公司未来市场表现的依据。

第二,信用评级评价内容的限制。

证券商品的价格除了受自身质量和市场利率影响之外,还受到投资者偏好这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然而,信用评级机构不是以市场行情、投资人气为评判依据,所以信用评级的结果不能反映某公司证券在市场上受追捧的程度,信用级别仅是其中影响价格变动因素之一。所以说,投资者如果仅依据信用评级的结果来选择购买哪家证券,结果是不可预料的。

第三,信用评级对管理者的评价不足。

一般说来,只有管理科学、运作高效的公司才有可能获得丰厚的回报,而这对于公司管理者有着极高的要求,但是信用评级无法详细具体地评价公司管理者,因此这又成为了信用评级无法涵盖的空白地带。

中国的信用评级制度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的成立是中国信用评级制度发端的标志。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的制定与实施,为实现信用评级业的统一监管、规范竞争和有序发展创造了必要条件,标志着中国的信用评级业已开始全面展开。但是,由于中国信用评级刚起步不久,评级机构经验不足,其权威性和独立性还有待加强。

目前,中国的信用评级公司主要有中诚信国际、联合资信、大公国际、上海远东资信、上海新世纪评级等。中国的信用评级正处在逐步向国际化、规范化发展的阶段,政府也加大了对信用评级业的支持力度,相信中国信用评级事业的发展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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