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优势理论在历史上起到了一定的进步作用。
它为自由贸易政策提供了理论基础,推动了当时英国的资本积累和生产力发展。在这个理论影响下,《谷物法》废除了。这是19世纪英国自由贸易政策所取得的最伟大的胜利。同时,比较优势理论打破了绝对优势理论的严格假设,说明了在一国生产两种商品都存在绝对劣势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贸易。
因此,可以将绝对优势理论看作是比较优势理论的一个特例。所以,不论一个国家处于什么发展阶段,经济力量是强是弱,都能确定各自的相对优势,即使是处于劣势的也能找到劣势中的优势。各国根据自己的相对优势安排生产、进行贸易,则贸易双方都可以用比较少的劳动耗费交换到比闭关自守时更多的产品,并增加总的消费量。
比较优势理论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第一,它只说明了为什么比较优势可以引起国际贸易,而没有解释比较优势是如何形成的问题。大卫·李嘉图把比较优势理论建立在一系列简单的假设前提上,把多变的经济情况抽象成静态的、凝固的状态,而忽略了动态分析。他没有认识到劳动生产率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一个可变的因素。因此,没有考虑到当劳动生产率发生变化时,贸易格局也会随之发生变化的情况。
第二,比较优势理论关于生产只有劳动一种要素投入的假定远离了经济现实,把引起国际贸易的原因仅归结为劳动生产率或技术水平的差异,忽视了其他生产要素在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比较优势关注的是贸易双方,特别是处于劣势的一方从贸易中得到现实的贸易利益,没有说明这种利益是否符合一国的长远利益,如果把生产的相对优势长期固定在少数几种产品上,特别是固定在少数初级产品的生产上,对生产国将是非常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