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买官卖官的思考

2019-12-1708:28:42经济学:买官卖官的思考已关闭评论

中央对买官卖官案件的处理一向是极为严肃的。 有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 为此而受党纪国法惩处的各级别官员可以拉一个长长的单子。 但为什么总是禁而不止呢?买官卖官说起来是个政治问题,但政治的基础是经济,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 因此,还要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追寻这种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根源。

如果把官位作为一种商品,买官卖官也就是一个市场。 在这个市场上,卖者是有权决定官位给谁的人,买者是想当官的人。先从卖者来看,出卖的东西一定是自己有“产权” 的东西。 官位本来就不是私有的,为什么在官位市场上,能变成私有的呢?这就在于官员的产生机制。当官位要靠考试或其他客观的硬指标时,难以出卖录取资格,就在于有分数这个客观标准;当官员由选举产生时,也难以交易,因为有权决定官位的选民太多了。 这些选民人数太多,达成一致的交易成本太高,难以作为一个整体去卖官。 贿选之事只在村、乡一级,有权决定官员的人(人大代表)少,方可实现。 范围再大,人大代表太多,交易就不易了。

尽管这些年我们进行了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公开招聘、 差额选举等等但主体还是上级任命下级官员。 说起来是组织集体决定,实际上往往是一把手说了算。这时决定官位给谁的权力就集中在一个人手上了。 如果这个人完全出于公心,可以任命好官员;但在信息不对称的现实世界中,也很可能任命坏官员。 “带病提拔”(有严重缺点的官员得到提升)就在于代表“组织”的人并不知道这个人的 “病”。我们也不能认为,所有代表“组织”的都是一心为公的人。个别人出于私心就会做出卖官的勾当。 卖官是无本买卖。 尽管有被发现的风险,但概率并不高。

把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拿过来卖出去,等于在地上白捡了一块黄金卖出去,没有成本,只有收益,岂不是最快的致富法?所以,尽管犯法,但卖官者仍没有绝种。而且,官位级别不同,含金量不同,经常要调换,官位的供给就有了保证。当然,供给还不是主要的。 有需求才有供给,如果没人买官,卖官也就销声匿迹了。买官者不是把官位作为消费品,而是作为投资品。 ,买官是投资而不是消费。投资是为了有回报,不少人甘愿冒被处理的风险花高价买官,说明买官的收益率相当高。 花几十万、上百万买官,收益率要高达数倍之上。 买官是比买股票、房产、黄金收益都要高的投资。

有两种情况能说明买官的投资性质。 一是越能捞钱的官位,成交价格越高。 有罚款权的派出所所长、公安局局长,掌管财权的财政局局长,决定高速公路投资的交通厅厅长,都是肥缺,也都是高价。 山西卖官的副书记,一个公安局局长的标价就达500万元;二是越是贫穷的地方买官卖官越严重。这大概是因为在经济落后地区,赚钱的路子太少。

官位为什么能成为带来丰厚收益的投资?这就因为,我们的经济尚且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政府在资源配置中还有相当大的权力。 在我们现在的体制下,政府的资源配置权也就成了某些官员的资源配置权。 政府资源配置的权力越大,这些人买官的投资回报越高。

政府除了资源配置权力之外,还有许多权力。 比如,罚款、收费、给企业出难题、对企业和公众管、卡、压,等等。对于某些人来说,这些权力都可以变为财源。 公安局局长并没有直接的资源配置权(除了买警车这样的小事),但有罚款、收费等权力。 你不给上点 “供”,就可以处处为难你。 所以,公安局局长就成为高价官位。

权力是买官投资有高收益的根本原因。如果削弱甚至剥夺了官员的这种权力,买官无收益,就不会有人卖官了。没有需求,哪有供给?没有供求,哪有市场?根除买官卖官当然要从政治制度上加强监管,但最重要的还是加快市场化改革。 市场化改革的中心是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 这包括把资源配置权由政府转给市场,让市场做主来分配给个人和企业。 也包括限制政府干预企业与个人的权力。 当政府成为权力有限的小政府,权力受到公开立法的限制和监督时,权力不能换成金钱,买官的没了,卖官的也就没了。市场化改革是廉政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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