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网开一面不是帮助

2019-12-1708:26:15经济学:网开一面不是帮助已关闭评论

如果一位了解股市内幕的朋友告诉你,某种股票即将崩盘,你及时把手中的-这种股票抛出,肯定不会有什么问题。 但在美国,当身价十几亿美元的第二女富婆、家政女皇玛莎·斯图尔特听从好友的事前预告将手中公司的股票在该公司崩盘前抛出时,却因为涉嫌内幕交易并妨碍司法公正被判处监禁5个月。

这个故事可以解释中美两国股市的差异。 在美国,股市是整个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起着积极作用。 股市与经济是连为一体的。 记得20世纪90年代美国经济繁荣时,股市何其“牛”气冲天。 但在我国,经济与股市却是两张皮,当我们的经济以9%左右的速度高速增长时,股市却一“熊”到底。 造成这种差别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尤其是经济市场化的程度不同。但不可忽视的一个因素是制度化运行程度的差异。 同样一个内幕交易在中美的结果完全不同,这正反映了这种制度化程度的差异。

正如游戏需要规则一样,市场经济也需要制度,市场经济活动的部分-股市一一更需要制度。 我们之所以加一个“更”,是因为股市具有两重性。 股市作为金融市场的一部分,不仅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而且可以使社会资金运用到最有效的地方。.没有正常运行的股市,市场经济绝不可能完善,但股市由于存在不可知的风险,又有其投机性的一面。投机活动的存在有利于股市的活跃,让市场机制更充分地发挥配置资本资源的活动,但这种投机活动也会给经济带来冲击。20世纪30年代震撼整个西方世界的“大危机”,90年代东南亚的 “金融风暴”都与投机活动引起的股市非理性繁荣有关。 要使股市趋利避害就必须有制度规范股市行为。这些年来,我国股市非理性的繁荣或衰退,制度缺失是一个重要原因。 在这个非规范的股票市场,不少人利用权力或制度漏洞大发其财,甚至形成利益集团。一些企业效益不好,“包装上市”,骗了股民。 这些现象使人们对股市失去信心,它能“牛"得起来吗?

不过说股市制度缺失并不准确。经过这些年的市场化改革,我们制定的立法,包括与股市和上市公司相关的立法也不少。 但为什么这些法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呢?

我想,这首先是有些立法原则性的条文多,而具有可操作性的条文少,用立法确定原则是重要的,但只有原则,而缺乏可操作性,立法往往会变为一纸空文,或在实施中被曲解。比如,禁止上市公司发布虚假信息的原则是有的,但什么属于虚假信息,违背了哪条应该如何惩罚,却缺乏具体规定。 我想用一个不相关的例子说明原则和可操作性的差别。

我国过去《婚姻法》规定“夫妻感情破裂可离婚”,但并没有判断 “感情破裂”的具体标准,现实中很难操作。 美国《婚姻法》则把“分居六个月以上”作为离婚的条件。 两者哪一个更有可操作性就明显了。中美《证券法》的差异与《婚姻法》的差异相似。

其次是执法力度问题。 从玛莎的故事中可以看出美国执法之严,即使玛莎这样的家政女皇也不例外。 但我国,即使有可操作性的条文,执行起来也往往会打折扣。 对玛莎这样级别的人物,恐怕是会“法外施恩” 的。 这里的原因除了执法人员的素质之外,重要的是执法机构缺乏独立性。 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或者从当地经济利益出发(从好的角度考虑),或者受贿(从坏的角度考虑),干涉执法,为违规者开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 执法不严,法律成了稻草人,能有什么权威呢?

最后,也是更加根本的一点,就是全民的法律意识薄弱。 玛莎的事是由她的经纪人的助手道格拉斯·法努伊尔告发,并在法庭上作为首席证人。 这样的事在中国几乎不可能发生。 与玛莎有利益关系的法努伊尔举报,说明他有相当强的法治意识。 而在我国许多人的观念中,权大于法,法只是表面文章。 在这种观念指导下,个别法官不认真执法,个别官员眼中无法,个别企业家以违法发财为能事,公众也不把法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这种现象表现在股市上就是违法行为不胜其多,毁了股市。

如果我们让股市按规则运行,严格执法,企业会如何呢?玛莎故事的后一半是喜剧。 玛莎出狱后还有5个月的家庭软禁。 在此期间,玛莎整装待发,其控股的生动多媒体公司股价从去年10月她入狱时的16美元上涨到现在的25美元。牢狱之灾并没有毁掉这位家政女皇,她仍有被许多人看好的前途。 我想其原因一是人们对她经营能力的信任,二是人们相信她经历这场灾难之后,会守法经营。 守法而有能力,事业当然会更成功。 许多人担心严格执法对企业的冲击,主张法律模糊一些,对有前途的企业网开一面。 从玛莎的故事看,这种做法不是帮助企业,恰恰是害了企业。

玛莎的故事说明了制度对股市和企业的重要性。 这正是在市场化改革深化的今天,玛莎故事对我们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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