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有媒体登了一则调查数字,说中国每个男人有103个性伙伴。 读过后我大吃一惊,难道中国男人已开放到这个程度了吗?后来又有媒体报道了这个调查的片面性,才知道自己差点上当,选的调查对象不同,结论会完全不同。 你把历代皇上作为调查对象,男人的性伙伴恐怕在四位数以上,你把和尚作为调查对象,男人的性伙伴恐怕为零。 这种调查有什么意义呢?公布出来,岂不误导读者吗?
本来这个调查已过去了,但让我又想起这件事的是另一个调查,说农村居民的幸福感强于城镇居民。 这次可不像上次那样近乎一个恶作剧(且是洋人所为),而是严肃的《2005年中国社会蓝皮书》公布的。 看了这个调查,我不解的是,既然农村居民感到自己比城镇居民幸福,为什么还要潮水般地涌入城里务工呢?为什么全社会还如此关心.“三农” 问题呢?为什么不见“痛苦的城里人”去农村当“幸福的农村居民” 呢?这个调查结论显然与我们的常识不一致。.这个错误的结论大概出自调查方法的失误。
首先,调查的是什么农民呢?农民应该包括种地的农民、失去土地的农民以及进城务工的农民。 中央所说的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覆盖了这三种农民,如果仅仅调查种地的农民,他们也许会由于近年来粮价上升和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而感到幸福,但我想,那些失去土地又没有生活依靠的农民,那些进城从事最苦最累的工作又不能按时领到工资的农民,绝不会有什么幸福感,或者感到自己比城里人幸福。 这不用什么调查数字去证明,否则中央为什么三令五申要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并把农民问题放在首位呢?如果调查中是用状况较好的种地农民来代表农民,其错误结论就不可避免了。
其次,调查了多少农民?抽样调查一定要选用不同地区的不同样本。 如果只调查鱼米之乡富裕的农民,也许可以得出这个结论。 但千万别忘记,我们还有许多老少边穷地区,恐怕这里的农民不一定会有这种幸福感。 用这种抽样的数字来说明问题,只会得出一些误导的结论。 抽样不具有代表性,结论也就没有意义了。抽样调查可靠的另一个关键是要有足够的样本。用几千人的样本很难代表近十亿农民,正如不能用几个风流男人的样本来代表占人口一半的男人一样。
最后,是如何调查的?这个调查是要说明城乡人口的幸福感对比,因此调查的办法应该是:你觉得自己比城里人幸福还是不幸福。 幸福是主观感觉,也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如果问农民,你是否感到幸福,他们也许会回答是。 但如果问,你觉得自己比城里人幸福吗?多数人恐怕不会说是。 同样,如果你问城里人幸福吗?他们尽管赚钱多,也会由于感到工作压力大而说不,但如果问他们是否比农民幸福,我想多数人还会回答是。 如果不用对比的方法提问,所得出的结论就无法比较。 不考虑相对因素,幸福就是无意义的。 一个年收入10万元的人,与年收入100万的比,可能不会感到幸福,但与年收入1万元的人比,绝对幸福。 只问年收入10万元的人幸福与否,有什么意义呢?我没有看到这个调查的全部详细资料,但它的结论违背了基本常识,肯定在调查方法上存在严重问题。
现在的媒体上各种调查数字也相当多,但许多数字让人不得不怀疑他们的目的何在。 有些是先有了结论,然后用自己设计的调查去求证。这绝不是科学的态度。 结论应该在调查之后,而不是先入为主。 有些是用这些数字去得出能吸引人的奇谈怪论(男人的性伙伴之类)。 这些调查只能称为数字游戏,公布这些数字和结论只能误导公众其社会影响是恶劣的。
这些不负责任的调查者以为数字有铁一般的说服力。 其实歪曲的调查数字说服力比豆腐还软。 我们并不愚蠢,别再拿这些数字来逗我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