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中央银行:重庆黄金舞弊案

2019-12-1617:28:10国民党中央银行:重庆黄金舞弊案已关闭评论

在美对华5亿美元贷款中,孔祥熙用1亿发行公债,用1亿发行美金储备券准备,还有3亿元,他购买黄金后储存在美国。1944年9月,他突发奇想,又以这部分黄金为资本,在重庆开办了一个所谓的“法币折合黄金存款”活动。

孔总裁的精心策划的“法币折合黄金存款”,就是用法币“购买”黄金,然后又存在中央银行进行“储蓄”。在上一日银行关门后,或在当天银行开始营业以前,由财政部长临时告知中央银行钱币司发文通知当天的黄金牌价,然后,让全国各地的有钱人按价购买。 他的这一法币折合黄金存款活动搞了三四个月,黄金存款储蓄仍是平平静静,不火不热,也没有出什么问题。

可是,没过半年,1945年3月国民党政府突然决定提高黄金的价格,每两由2万元法币提到3.5万元,自3月29日开始实行。这时正好孔祥熙跟宋美龄一起到美国, 他的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总裁都由俞鸿钧代理。

3月28日,代财政部长俞鸿钧召集中央银行、中央信托局、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负责人会议。会上,他突然宣布黄金提价的决定。众人大惊!但是,这些金融行家又暗中高兴得不得了:又一次发财的机会来了!

当天下午散会 时,各个银行已过了下班时间。 可是,这些“负责人”一离开会场,立即把这个加价的消息泄露出去了。一夜之间,一两黄金就又“增值”将近一倍!重庆各公私银行、银号、大公司、大企业获得消息后,立即官商串通,勾结起来“发财",当天晚上,各个银行灯光通亮,员工们匆匆忙忙,通宵达旦地办理黄金储蓄业务,甚至到了第二天天亮,还在写着头一天的日期办理黄金储蓄。一夜时间,毕竞太短促,各银行不易筹到大量现款,许多人就利用国家银行的空头支票、空头银行转账书和公私银行滥发的本票代替现款购存。

这天夜间,进行“黄金储蓄”的有四五十家私营银行、银号,几十家大1公司、大企业,至于官僚富商、银行职员乘机进行“储蓄”的不计其数。 每户多的达到两千两,少的也有四五十两。一夜之间,单单重庆就“售出"的黄金1万多两。全国其他各地方的消息灵通人士也买卖和储存了不少的黄金。

可是,第二天,各银行通宵达旦“存”黄金的丑闻立即传遍全重庆。在这件舞弊案爆发以后,<中央日报》、<大公报》乃至其他大小报纸都纷纷报道,街头巷尾议论纷纷,马上成为全国万目睽睽的重大案件。财政部马上“限定”作案范围是重庆,几天以后,装模作样会同四联总处到经售黄金的各行局去查账。

在査账前的会上,有人主张将28日购存的黄金全部作废。但是,随即,暗中因此获利的人又进行反对,说:“购存黄金是一种商业契约行为,不能像封建时代的县太爷问案那样,不分青红皂白,对罪人各打三十棍."

于是,没有趁机“做手脚”的人坚持作废,而“做了手脚”的力持这是“商业契约行为”,不能作废,两种意见发生激烈争论。

最后,俞鸿钧说:“先将黄金存款的单据一张张地加以审查,查出结果再来说如何处理.”

结果,査出有两种舞弊嫌疑的存单,一种是转账申请书购存的,二种是以一张支票或本票化作几个户名存储的。 用这种标准剔出来的存户 计有黄金11085两。这个数目恰恰与28日那天突然增加的数目大致相符。这就有了蛛丝马迹可寻。因为所谓转账申请书是各银行在每天下午3时票据交换结束后划拨现款的工具,不准在参加交换的行庄以外流通,也不准作为购买货物或储蓄用。 个人使用转账申请书去买黄金储蓄属于违法,于是,俞鸿钧趁机宣布予以取消。财政部查出嫌疑户名后,仅仅退款了事,并不追究走漏消息的人。

谁知这时监察院却“不答应”了,派出它的审计部到中央信托局去“查账”。结果,监察院居然査出了一个叫戴仁文的“小苍蝇"。

戴仁文是一个30多岁的青年,是一个中央信托局储蓄处建储科经办黄金储蓄的主任。他的“舞弊”却是事后补做的。

在3月 28 日财政部宣布黄金加价以后, 正好第二日是黄花岗纪念日,不办储存手续,戴仁文利欲熏心,见有机可乘,在30日早晨来到办公处, 向他的助手朱治廉询问有无暂记存款。 当朱治廉在账上查出 28日有一笔社会局存入的乡镇公益储蓄一百万元时,戴仁文拿过传票,用“李子琦”等七个户名存了50两黄金。然后,又嘱咐朱治廉另外写一张新的传票。最后,戴仁文自己动手造了报表,他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在一转瞬之间白白赚了75万元。

结果,不打老虎、只拍苍蝇的监察院官员在查账时,却在朱治廉的抽屉内发现了一个小纸团,打开一看正是戴仁文改动过的传票。铁证如山,戴仁文的事情就此败露。没有靠山而妄想发财的戴仁文便做了替死鬼,被送进了法院。

在法院,戴仁文和朱治廉互相推诿,一审再审, 纠缠在主犯和从犯问题上面。 到了后来,法院开庭时竟不准旁听。

结果, 这个案子闹了几个月, 在戴尔文和朱治廉这里始终不能 “突破”,结果,对走漏加价消息的责任始终是一个谜。

对化名购存3300两的大户李祖永根本不去追查线蒙,只以退款取消了事.对事先知情并于28日参加抢购黄金的王绍斋也不追究资任. 因为那天李祖永一个人购存黄金3300两时,还有大业公司的经理张星联也购存了很多。而中央银行业务局副局长张悦联就是张星联的弟弟。

可是李祖永是一个财大气粗的军火商,平时在汇丰银行的存款数以亿计,同时他又是大业公司的大股东,多财善贸,经常与财政部和中央银行的人“官商合作”。购买几千两黄金,在李祖永看来并不是稀奇的事。至于王绍斋,虽经法院一度传讯,但是他的来头也不小。他是杜月笙的徒弟,财政部长俞鸿钧的亲信秘 书;在俞鸿钧 兼任中央信托局理 事长 时,他以理事长秘书的名义主持全局事务;财政部会议讨论黄金加价时他也列席参加。 结果,越控人越多,法院看见这些人来头大,当然“刑不上大夫”,只可用秘密审讯方式来开脱,为官僚资本遮羞。

中国通商银行董事长杜月笙也牵涉其中,事后因舆论攻击甚烈,风声紧急,竞乘飞机逃到安徽屯溪藏匿。 财政部对他也是格外关照,在送案名单上故意将其姓名隐去,而诿罪于通商银行总经理杨管北。

在财政部以公函将名单送至法院后,有一名叫倪继文的人(曾任重庆法院法官,当时已改业律师并兼任社会部专员)来法院探问名单上有无杜的名字。他说这是杜的徒弟、社会部司长陆京士托他探问的。杜月笙敢于在案件发生后潜逃,并指示徒弟探听消息,而财政部又故为偏袒,并且当时重庆至安徽屯溪的水陆交通均已断绝,只可能乘军用飞机前往,这些,都足见杜的神通广大,有恃无恐。

随即,中央信托局长钟谔也扯了进来,他不是孔祥熙的亲信,原是交通系的人,因交通系在重庆尚有一部分势力,他又诿脱责任于中央信托局业务处,所以长官们主张对他从缓办理。另外,参加黄金储蓄增价会议的人,除已经查出泄漏消息者外,其余的人不再继续追究;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经理暂免追究;私营银行、企业负责人绝大多数也暂从缓处理。

但是,此案不结不能平民愤,最后监察院确定提起公诉的是些什么人呢?中央银行是泄漏黄金储蓄增价消息的主要单位,业务局长郭景琨为孔祥熙的亲信,孔既已下台赴美,树倒猢狲散,于是,郭就因泄漏机密消息被提起公诉。因为中央信托局是舞弊最严重的单位,除戴仁文外,业务处经理王华和主任张博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信托局某女职员,大学毕业后任职不久,家里有小孩,生活不富裕,看见他人购存黄金储蓄,有的几千两,有的几百两,自己 眼红了,也想乘机图利,于是竭力设法筹款,购买不过数两,结果竟堕法网。

案件提起公诉后,由重庆地方法院庭长纪元、龚遵一先后担任审判。在审讯期中,正逢世界局势发生巨大变化,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 国民党的政府机关急于复员迁回南京,流亡四川的人们也急于还乡。

抗战胜利,人们都怀着一种非常愉快的心情,所以对于这个严重的舞弊案都淡漠了。乘此大好机会,法院确定了公审日期。公审那天,旁听席上坐得满满的,被告人都请了一些名律师代为辩护,如沙千里、戴修钴,还有端木恺等等。

审判开始后, 先由检察官陈述起诉理由, 继由审判长讯问被告和证人,提示证据,被告人答辩,最后由辩护律师陈述辩护理由。审判时间约六七小时之久。 然后宣告辩论终结,定期宣判。

后来的宣判结果,完全出乎人们的意料,为首的郭景琨和王华仅判有期徒刑三年半,其余的人也都是二三年的轻刑。 按当时法律规定,贪污罪应判十年以上徒刑,此案的判决何以能如此之轻呢?因为法院替他们想了许多办法开脱,说什么“犯罪情节可怜”啦,什么是“帮助犯罪”啦,等等。但被告仍然表示不服,声请上诉。检察官为了应付舆论,又表示判得太轻,声明理由,送上级法院解决。但照法律规定,上级法院也只能从轻不能再加重了。

一件轰动全国的舞弊案竟这样祸首逍遥、重罪轻判而从此烟消雾散。美国总统罗斯福给予5亿美元军援,却在中国引发美元公债案、黄金存款案,几案并发,不久,罗斯福通过宋子文向蒋介石提出建议,要求中国政府更换财政部长

同时,国内外攻声四起,孔祥熙被迫下台了,1944年12月,宋子文被任命为财政部长。

孔祥熙和宋子文,是嫡亲郎舅,这两大家族,是蒋介石在财政金融上统治旧中国的两大重要支柱。但是这两位至亲却由于个性不同, 争权夺利,得宠失宠,内部矛盾重重。

蒋介石的哲学,一向认为政权的基础,是枪杆子和钞票,军队和财政银行,是他最关心的两大部门,从来不肯放手的。 以贪污腐化著称的行政院代院长孔祥熙下台,换了另一名搜刮老手宋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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