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有农民四亿多,农村的金融,一直是事关农村乃至全国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自从党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后,1953年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化的决议>。以后,农业合作化运动在神州大地蓬勃开展起来。到 1954年春,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9近5万多个。 巩固近10万的农业生产合作社,金融部门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于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曹菊如行长认为要进一步帮助四亿以上农民组织起来, 不断增加生产设备,扩大再生产,逐步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是十分必要的。 为此, 他产生了建立一个专门办理国家对农业的投资和办理农业的长期放款的农业银行。以加强对农村金融工作的领导之念,在此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他的意见,拟定了《关于建立农业银行的意见》>,就农业银行的性质、任务、资金、业务、组织及建行步骤等分别提出了建议,准备由中央农村工作部及国家财政部、农业部、林业部、水利部、人民银行等部门派员筹备,提出方案。
这个意见拟定后,曹菊如找到国务院分管财政工作的副总理陈云,提出自己的想法。
曹菊如说:“现在,我们已经进人过渡时期。为了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参照苏联经验,我认为,必须建立一个专业的农业银行。 这样,才能有效地把国家的农业信贷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统一组织在国家的政策要求下.”
“你的想法有道理。 要有计划地支持农业合作社运动,打击直至消灭农村高利贷。 组建专业的农业银行也有必要。"陈云说。
随后,他又问曹菊如:“你打算这个银行如何办?”
“建立管理农业信贷的专业银行,名字就叫'中国农业银行'.”
“ 那它的具体职能呢?这个专业银行应该起到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的作用,具体说,我认为,它应能广泛动员农村余资并合理使用国家农贷,既能扶助农业生产的发展,又能促进小农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样才能达到我们的目的。”
“对于这个新的专业银行,我们已做了研究,提出了一个意见。它的主要工作有四:一是吸收农村居民、生产互助合作组织、集体农庄和国营农业水利企业机关的储蓄及存款,二是领导和扶助农村信用合作的发展,三是办理农村生产互助合作组织及个体农民(特别是贫农)的长期和短期贷款工作,四是办理对国营农业、水利企业长期和短期贷款工作。具备这四项职能,就能达到你说的要求。”
陈云想了想,又补充说:“我看经办国家预算对农业、水利的基本建设投资拨款,也可以划为这个农业银行的基本任务。但是,农业银行须有自己独立的资金。资金来源你是如何设想的?”
“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前项所列的农村储蓄和存款,二是由国家预算所拨付的农业贷款资金,三是人民银行对农业银行的临时贷款。
“可以,那你先向中财委打个报告,我们再讨论决定。”
8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根据曹菊如与陈云的商讨意见,正式向中财委报送《关于建立中国农业银行的请示报告》。原来拟定的那份《关于建立农业银行的意见》作废了。
在这份请示报告中,人民银行确定农业银行总行受中财委的领导;但为了便于农村各种金融工作的配合,在日常工作上受人民银行总行的领导。农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受上级农业银行和当地财委的共同领导。对于农业银行的机构设置,建议在中央、省、专区和县分别建立农业银行的总行、分行、中心支行和县支行。区级农业银行机构,采取以下三种形式:
一是在人民银行设立营业所的区,农业银行即在人行营业所内派驻若干人的工作组,专管农业银行的工作;
二是在没有人民银行机构的区,农业银行可设立营业所;
三是在信用社基础较好、能代理农行业务的地区,即可由县支行直接通过信用社进行工作.
中财委和陈云收到这份报告后,又与曹菊如进行了研究。同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又向国务院报送 <关于建立中国农业银行的请示报告》。
在这个请示报告中,根据人民银行、中财委和陈云等人的意见,改前|次提出的“农业银行总行应受中财委的领导”为“农业银行总行受人民银行总行的领导”。
12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又拟定了<关于建立农业银行若干问题的规定》,并召开了专门会议,对建立农业银行的步骤及方法等作了研究。确定农业银行在建行步骤上,采取自上而下逐步建设的方针。1954年冬季首先把总行和省分行两级领导机构建立起来,以加强对工作的领导。至于专县以下的农业银行机构,先由省经过试点,取得经验后于1955年逐步下推.会后,写了《会议综合记录》。这两个文件均上报经国务院审批。
1955年2月24日,中央组织部、人民银行通知,任命乔培新为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行长,副行长为关学文、王沛霖、莫钧涛、乔启明。
3月1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建立中国农业银行的报告>。
<批示>说:“国务院同意建立中国农业银行.并决定中国农业银行归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作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一个直辖行,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管农村业务,同时受国务院第七办公室的指导。”
3月25日,农业银行宣布正式成立,总行在西交民巷17号的大陆银行旧址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