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是伴随着国际贸易而产生的,外汇交易是国际间结算债权债务关系的工具。但是,近十几年来,外汇交易不仅在数量上成倍增长,已经成为国际上最重要的金融商品,外汇交易的种类也随着外汇交易的性质变化而日趋多样化。
现汇交易
外汇交易主要可分为现汇、合约现货、期货、期权、远期交易等。从外汇交易的数量来看,由国际贸易产生的外汇交易占整个外汇交易的比重不断减少,据统计,目前这一比重只有1%左右。可以说现在外汇交易的主流是投资/投机性的,以在外汇汇价波动中赢利为目的。因此,现货、合约现货以及期货交易在外汇交易中所占的比重较大。
现汇交易(spot exchange transaction)也叫即期外汇交易或者现金交易,指交易双方以当天外汇市场的价格成交,并在当天或第二个营业日进行交割的一种外汇业务。所谓交割就是买卖双方办理实际收付的行为,交割日或称起息日就是外汇交易合同的到期日,在该日买卖双方互相交换货币。之所以两个交易日办理交割,主要是为了保证卖方有足够的时间通知有关银行,将这笔外汇交付给指定的银行账户或者收款人。大多数情况下,外汇交易要借助一些支付工具来完成处于不同时区的国际间资金转移,而这些工具通过银行系统进行清算,一般需要两个工作日。国际惯例上,居民和旅客的现钞和旅行支票或者其他小额交易大多可以在当日成交和收付。
远期外汇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forward exchange transaction)也被称为期汇交易,是指买卖双方先签订合同,规定外汇买卖的数量、汇率和将来交割的时间,到了合同中规定的交割日期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交割清算的外汇交易。远期外汇交易未来的交割日、汇率和货币金额都是在合同中事先规定的。远期外汇交易的期限一般按月计算,有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不等,但是通常是3个月。经过远期外汇交易双方同意,交易可以延期,开业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交割。远期外汇交易的买卖者主要是将要进行远期外汇支付的进口商或者将要收入远期外汇的出口商,负有短期外币债务的债务人或者持有将到期的外币债权的债权人、输入或者输出短期资本的牟利者、对远期外汇汇率看涨或者看跌的投机商。
远期外汇交易1972年始于美国芝加哥,进入80年代在世界各地的国际货币市场兴起,并在外汇市场上和国际贸易结算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尤其是当今浮动汇率制度成为主流的情况下,远期外汇交易的经济功能显得尤为突出。远期外汇交易最直接的功能是为外汇资产和负债的持有者提供了保值的工具,特别是厌恶风险的进出口商和投资者。进一步来说,因为外汇银行承接了进口商和外汇银行转嫁的远期外汇买卖风险,而远期外汇交易又为外汇银行调整外汇持有额和资金结构提供了方便,避免了损失。最后,从投机者的角度说,远期外汇交易为外汇投机者提供了良好的投机获利机会。掉期外汇交易和择期外汇交易属于远期外汇交易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