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的起源

2019-12-1813:18:26商会的起源已关闭评论

中国的早期商会

我国很早就出现了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公元前770-476年,我国最早的行会组织出现在春秋时期, 被称为“行”。这类行会组织与西欧早期的行会在职能、管理方式等方面多有相似:行会要“协调行内各种关系,极力缩小行内的竞争。

技术保密也来自于此,不仅行与行之间要保密,同行之内各个作坊也要保密”。 而行内的技术和作坊的技术同样是通过师徒相传,这也与西欧的行会制度相类似。 然而,尽管行会组织涉及商业管理方面的内容,但其实质上仍然只是手工业的自我管理组织,而非完全意义上的商人组织。 严格意义上讲,一直到明朝, 我国才出现了有组织的商人群体。 这时由于激烈的商业竞争,商人相互之间自发出现了规模较大的联合,相互之间交往越来越频繁,同时商人的相互依存度也渐趋增强。 随着商人联合体的扩大,先后形成了商帮等类型的商人组织。 由于商帮并没有对工商事业做出限制性的规定,仅仅是一种松散的联合 。

因此,商帮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商会,但它是我国商会产生的内在基础。 现代意义上商会是在近代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在我国的不断传播以及我国商品经济快速发展的条件下形成的。

(一)近代中国商会的勃兴

近代中国商会是依照官方法令成立的,主要在政府和商人之间协调和沟通的具有中介性质的自律性组织,是我国最早成立的具有现代意义的社会团体之一,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近代商会制度建立的过程,也是具有近代意义的商人身份确立的过程,这使得商人团体更具规范化、标准化、有序化和组织化。

1.兴起的背景

在我国传统经济中,政府对待商业的态度都是“实用主义” 的。 王朝发展初期,经济发展需要使政府放松对商人和商业的限制,一旦商人实力发展到威胁政府权威时,政府则开始采取压制商人阶层的发展。 因此,古代中国主要的经济发展政策的主线是“重农抑商”历代统治者对商业都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

随着明朝时期商人组织的出现,商人阶层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日渐重要,统治者对于商人和商业的管制也逐渐放松。 “而以振兴商业、扶助商业、推动市场发育和经济发展为宗旨的商业行政管理是在近代才出现的。” 统治者对于商业发展管制的放松,为行会、商帮等商业性质组织的转变以及商会的建立提供了政策环境基础。 近代商会建立的重要原因是资本主义的传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一方面,英、法、美等资本主义国家在中国扩张其经济势力时就按照其国内商会的形式建立了驻华的商会组织。1834年,东印度公司的解散,在广州的英国商人成立了英商商会,后来美商、 法商都在上海成立了商会。 由于这些商会的外国背景以及我国经济的封闭性, 很难起到引领我国工商业发展的作用。

鸦片战争之后,各类不平等条约签订,我国的政治经济门户被迫完全打开,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向我国大量倾销商品并掠夺资源。 中外商战的不断升级,我国民族经济处于极其不利的竞争环境。 此时,我国的商业和商人阶层需要一个集体代言者来沟通和协调官商关系,并反映市况商情, 为商业发展争取最有利的政策支持。 资本主义国家的商会制度对我国的官绅和民族工商业者产生“示范作用” ,以商会促进商战,以商战增殖财富,避免利权外泄就成为政府及工商业者的共识。

商业及商人的联合以应对与国外企业的商战, 通过组建商会来沟通政府与商人是近代中国商会出现的初始动力。 因此,与西方当时的商会相比较,它更具有官方色彩,也更加依赖于国家相关制度的催化。 这种制度的催化作用成效显著, 迅速改造和吸纳了各类商人组织,并成为具有主体性的利益集团。

2.发展的脉络

我国最早出现的商会形式是外商驻华商会。 上文提到的广州英商商会受当时政治环境影响,在1939年结束。

1847年,广州英国商会重新建立。

1864年,英国商人在上海成立总商会。同年,上海德国商会成立。 1887年,在天津的外国人也成立商会。 据初步统计,到1904年中国商会诞生时,外商已在我国的广州、上海、 天津等地设立了6个商会。到1923年,在中国的外国商会已达61个。

我国商会的真正诞生是在20世纪初。 1902年, 上海的各类商帮和会所仿效日本商会形式建立起上海商业会议公所。之后,天津也成立了天津商业会议公所。 1903年, 清政府设立商部。

之后,清商部颁令开始倡导和鼓励工商业者成立商会等新式社团。 到了 1904年,此前设立的上海、天津等地的商业会议公所改组为商务总会,近代意义上的商会组织正式成立。 在政府的鼓励和商人阶层的努力下, 近代商会快速发展。

在1904年之后的四年间,北京、厦门、苏州、 宁波 芜湖、汉口、保定、福州 汕头、营口、江宁、杭州、梧州、九江、烟台、 正阳关、 张家口、长春和成都, 以及海外华侨集中地等32处先后成立了总商会。 随着各大通商口岸商会组织的不断建立, 内地和中小城镇也逐步效仿, 相继建立起各类商会。 到1912年,已经普及到除蒙藏外的全国各省区,大小商会总数近千家。

近代我国商会不断地发展,除了空间数量上的增长之外, 还反映在单个商会包含行业的扩展和会员数量的快速增加上。 例如,据1908年、1910年苏州商务总会刊印题名表统计,分别有行业43种1099户和39种1078户。天津商务总会1905年入会者有32行、581家,1906年增至 38行、713家。 可以看出, 会员所代表的店号公司、工厂的数字庞大。

其中,原来代表行会势力的各业公所,在很多地区“实际上也已经变成商会的基层组织。” 到了1912年,全国商会会员总数达到196636人。

(二)近代中国商会的特点

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规律决定商人为了追逐利润而扩大生产规模和商业贸易活动范围,并提高了商业活动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所以,商业活动受商业行业组织规范的影响超过受政府管理机构的影响。 近代商会作为一种新式的资本主义社团组织,是商人阶层自己的组织,对工商业规范有序的经营和发展产生了决定性的作用。

1.内部组织机构成熟

近代我国商会在建立和发展过程中,随着外部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形成了比较严密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按照商会的规定,会员大会是最高的权力机构。

会员大会主要有以下权力:

修订商会的章程; 选举商会董事;开除以及辞退会员; 公款的动用; 商会财产买卖与抵押; 会员会费数额的变动以及会长和董事难以决定的事宜。 商会会员大会由商会执行委员会负责召集,主要包括两种形式: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商会处理日常事务的最高领导机构是董事会议,其主要职责是:

讨论商会章程;推举商会总理和协理; 监察商会日常会务;筹集经费和协商经费的开支等。商会的最高行政领导者是会长和副会长,他们由董事会议在董事中选举产生。 其职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主持商会日常事务、裁定商会章程、沟通政府与会员、负责筹集商会经费和审核商会开支等。

商会的会长和副会长是在商会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会员大会的决议约束下行使职权,不能够私自决定商会的重大事务。

近代我国商会的发展除了形成高效的商会内部的组织结构外,在商会外部的组织体系上也较为成熟。

商会的组织体系主要分为两种:

同一区域内各商会之间的联系。

这种联系是一种类似金字塔形状的组织体系。 该区域内的商务总会位于顶部,一般设立在区域的中心。位于金字塔中部的是下辖区域的各个商务会所,主要设立在各县县城。而设立在一些小的商业市镇的商会是商务会所。

商会与从属团体间的联系。

从属团体是由商会发起创办, 由商会资助经费的团体。 近代商会建立的目的主要是联络商情,启发商智,促进商业,保护商利。

因此,从属团体主要有两类:

一类是以保护商利为主要目的的商团;另一类是以启发商智为主要目的的商学公会(或商学研究会)。

2.具有较完备的职能

这一时期商会的主要职能是加强商业经营者的自我管理、 沟通工商业者与政府的关系以及为政府提供商业咨询服务。

具体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商会通过对会员生产经营状况的调查,统计与整理出商业发展基本态势,向政府通报商情。

第二,根据商情,向政府提出发展工商业的建议,并参与到政府工商业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工作中,协助政府对工商业的管理。

第三,作为商人阶层的领导机构,当商会会员之间出现商事纠纷时,商会需要对纠纷进行协调并进行仲裁,以维护商会会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四,商会要对会员日常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保证商会会员的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经营,以促进工商业健康和有序的发展。

第五,兴办工商教育等事业,启发会员及从业者的商智,并为会员的发展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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