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会发展历史:在商战中诞生

2019-12-1812:49:06中国商会发展历史:在商战中诞生已关闭评论

商会先声

外商何以能在商战中着着取胜, 华商何以会在商战中步步败北, 这是20世纪初年中国爱国商人和有识之士冥思苦想的一个问题。 他们通过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教训, 终于得出这样 的结论:外商所以能在商战中取胜,主要得力于商会, 有商会而使列强官商一气,众商一心; 华商所以会在商战中失败, 则由于官商隔阂, 众商涣散; 华商欲战胜外商, 必须沟通官商, 联结众商, 其根本之法在于设立中国的商会。

从1895年起,中国的一些有识之士开 始向国人介绍外国商会在其本国经济发展和对外经济扩 张中的作用。 郑观应说: 西方各国每个商业都市都设有商会; 日本于明治维新后, 各处设立商务局(即商会), 集思广益, 精益求精, 如有洋商买卖不公, 即告知商务局, 集众联盟, 不与交易, 因而商业大振。 戊戌维新运动的倡导者康有为, 在他给光绪皇帝的《公车上书》中评论西方各国商会的作用说: 明朝 时葡萄牙之通澳门,荷兰之占南洋, 英人乾隆时之取印度,道光 时之 犯广州, 都依靠商会之力。 他还在 1898 年的 《条陈商务折》 中指出:英国人所以能占领美 洲, 澳洲, 都依靠了商会的力量; 外国 洋货能畅销中国的重要原因之一, 是有商会联结其间, 使他们官商相通, 上下一体, 所以能制造出精美的产品, 能广泛占领中国的市场。

这些力图变法图强的爱国绅商和知识分子, 在介 绍西方商会的同时, 提出设立中国商会的建议和设想。郑观应指出: 朝廷如果想要振兴商务, 就应该准许各省设立商务总局(即总商会), 并让各地商人自行择地设立商务分局(即分商会)。他还详细地设计了商务局的组织原则、 职责功 能和运作方式: 无论总局、 分局, 都应由当地各行业推选一名代表为商董组成, 再由全体商董从中选举公正廉明、 老成练达, 素有声望的商人为总董, 由其主持日常局务, 负责与官府协商, 处理一切商贾要务及助资奖励等办法 全体商董或一月一会, 或一月两会, 每逢开会之日, 各业商人毕集会所, 讨论本业发展之方,市面行情盛衰之因、消长之机、 补救之处, 扩充之业等一切商业要务。康有为建议朝廷命令各省设立商会, 由商务大臣统一领导, 由各 地商人自 行筹办, 务使上下通气,迅速兴起。

状元出身的南通绅商 张謇, 在1896年时专门写了一篇《商会论》的文章, 详细论述了设立商会的必要性和组建方式及其职能。 他 指出, 不设商会, 商人就没有用武之地。 因此, 各省应设立总会, 各府应设分会。 各分会会长的职责是考察所属各县的物产、 风俗,民情、生产,市情;向总会提出哪些应该兴办, 哪些需要改革、 哪些必须改变, 及其原因和实施办法。 各总会的督办, 责在考核各分会会长所提出的报告,决定其行止, 并上报总督、 巡抚等省政府长官.

就是清政府的最高权力机构总理衙门也产生了类似的认识。该衙门在1896 年提交的 《奏复请讲求商务折》中, 明确表示赞同在沿海各省会和通商大 埠设立商务局。 奏折指出, 西方列强以商会致富, 我国亦应在各省设立商务局, 从而能够维护华商之利益,渐收已失之利权, 实为当务之急, 并 将上述绅商们所提出的主张详加陈述, 建议朝廷从速实施。

到戊戌维新高潮之 时, 还有人拟订了 较为详细的商会章程, 名为 《拟中国建立商业总会章程》, 内中声称: 以讲求中外商学商务, 以振兴中国全国商务为宗旨。全章程分为2章13条,规定主要的活动内容是促进铁道、轮船、军舰、 兵器, 机器,钢铁, 采矿, 农牧、纺织、 商贸等业的发展。 其内容虽然比较简略, 也不 很完善, 但是它所规定的宗旨和职能已与西方商会差异无几。这大概是中国人制定的第一个商会章程。在绅商和有关大臣的建议下, 力 行新政的光绪皇帝于1898年6月12日发出了第一道筹办商务局的谕旨, 接着又于7月和8月两次传旨刘坤一、张之洞等各省大吏抓紧建立商务局。 从此各省的商务局陆续建立起来。 但其组织性质和功能与绅商们所设计的商会则相去甚远, 只是各省政府所属的一个商务行政机构。 名符其实的商会的产生尚待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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