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4月末,“天使之城”洛杉矶发生了一场大暴乱,短短数日,54人身亡,2328人受伤,1000多栋建筑被毁,财产损失达8亿多美元,从直升机上俯瞰整座城市,各处火光冲天、浓烟滚滚,仿佛正在经历一场战争。
暴乱起源于1991年3月3日深夜,25岁的黑人青年罗德尼·金因在加州210公路飙车而被警察追捕,在山路高速路与奥斯本大道交汇处,金被警察截了下来。高大、健壮的金下车后,没有乖乖接受检查,却借着酒劲甩倒四名警察,被电棍击倒后,又爬起来朝警察鲍威尔撞去。情急之下,鲍威尔抽出警棍,连同另外两名警察,凶狠地朝金打去,金被打翻在地,警察并没有住手,一直打到金求饶为止。
谁也不知道,这一切都被摄影爱好者乔治·霍利德偷拍了下来,次日,他将录像带送到电视台,电视台却将金拒捕的内容删去,留下了警察打人的片段。录像一经播出,全美各大电视台纷纷转播,公众怒不可遏。随后,4名警察被起诉。经过长达一年的审判,1992年4月29日下午3点,陪审团(共12人,其中白人有10名)宣布,并未发现警察劳伦斯·鲍威尔、西泰斯·库恩犯有攻击罪,他们二人连同另外两名警察被无罪释放。出人意料的判决激起了民愤,就连市长也批评判决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