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监委深入一查,中央银行抛售黄金的市场代理人是上海金业公会和上海银楼业公会。
可是,中央银行为了便于控制(其实是为了便于勾结舞弊),指定同丰余、太康润、大丰恒三家金号和方九霞昌记、杨庆和记两家银楼,负贵综核会员每日申请购金数目,经领和分发明配和暗售的黄金。而这儿家发行表中,同丰余资本为1500万元,太康润为2400万元,大丰恒为1000万元,方九霞为910 万元,杨庆和为960万元,以此时法币价值论,都等于零;而它们单是在1947年1月至2月15日,经手的配售黄金额共计有79540条,计同丰余占43597条,太康润占16247条,大丰恒占7359条,方九霞占4502条,杨庆和占7835条。以如此微小的资本,承办这样大的黄金买卖业务,是亘古未闻的。
四监委检查中央银行抛售黄金的程序和手续, 发现 行内经办抛售并没有规定什么法定的手续,一切都只要由宋子文、贝祖诒“OK”了事。
虽然规定两业公会会员要购买黄金,须填具申请书,由五家代表转呈批准,然后配发,但实际是林凤苞、杨安仁只指定了上海金业公会主席同丰余经理詹莲生一人包办,其余四家都是由詹的关系介绍来的,每天配给金条多少都是由他决定,由他经领分发。 每天中央银行黄金牌价的公布,规定是由中央银行业务局和两会五代表商议决定,事实上都是由林凤苞、杨安仁二人和詹莲生用对讲电话作出决定。 暗售的黄金也都是由詹莲生一人承办分配。因此,中央银行抛售黄金的决价、明配、暗售,都由詹莲生操纵,更重要的,詹莲生还掌握着中央银行全部金条的改铸。因为中央银行库存的黄金都是400两的金块,市面出售时是10两的金条,在抛售前必须加以改铸。这项改铸的业务也是全部交詹莲生经办,由他分发与大丰恒、宏丰永、生元众、元成永、杨庆和、裕发、永祥等金号改铸。中央银行对改铸每条给以三分的火耗。
对此,2月19日,四监委对詹莲生进行讯问时,他说:“改铸金条,每条有三分的火耗,每天归同丰余的火耗约有240两,其余经手分铸的几家不过在成色上略微有些好处。”
詹莲生独吞了中央银行给与的全部火耗,每月就可以得到7200两黄金,一年中共计有近9万两黄金落在他的手里。又由于他是明配和暗售黄金的包办者,中央银行抛售的全部黄金,同丰余占了55%以上,即中央银行一年中售出的850万两黄金中,由同丰余经售的有450万两左右。经售所获的暴利,詹莲生含含糊糊,不肯说出具体的数字,实际上,詹莲生在中央银行抛售黄金一年间,利用两业公会五家代表首领的地位,其经售“利润”,在13近5万两以上,加上火耗的收入,成色的掠取,落到他手里的黄金总有20多万两。
这不算他利用每日优先知道中央银行的黄金牌价、 操纵市场金价的投机所得。而他的金号同丰余是在金价波动期间才成立的,在上海社会局一直没有批准备案,其余在他集团内的金号也大都是没有备案:他们操纵金价,打击集团以外的黄金买卖者,因此,在当时上海的黄金交易市场上谁都要看他的颜色。 这个集团当时有“金牛党”之称。
詹莲生为什么有这样广大的神通呢?
关键是他和中央银行的贝祖诒、林凤苞、杨安仁紧密勾结在一起。贝祖诒是苏州人,詹莲生也是苏州人,又是贝家的亲戚,原是贝家作颜料生意中的经纪人。贝祖诒当了中国银行沪行经理时,他便在上海金业交易所暗地里与贝勾结,利用中国银行的资本,作投机生意,赚了大钱。贝祖诒当了中央银行总裁以后,在外汇上,与宋子文狼狈为奸,运用他的国际汇兑“知识”,大出其贪污花样,抢得了巨额外汇。 另外,他还想在黄金买卖上再大捞一笔,但是自己却不好出面,于是“起用”詹莲生作为自己的代理人。 而林凤苞、 杨安仁一直是贝祖 诒在中国银行时的亲信和得力爪牙,贝一到中央银行,二人也当了业务局长和副局长。因此,成为他在中央银行干贪污勾当的重要走卒。
因为贝、林、杨、詹间的这种密切关系,所以在中央银行抛售黄金当中他们便结成一气,狼狈为奸。同丰余在实质上便是他们四个人结合而成的一个贪污机构。
同丰余是一家没有向政府立过案的黑店。 四监委向上海社会局质问:
“为什么同丰余没有经批准立案,而它经理这样重大的业务你们又为什么不取缔呢?”
该局负责人向他们苦笑着说:“贝总裁招呼我们不要管,我们只好不管。"
四监委讯问林凤苞时问他:“黄金抛售业务, 为什么委托一个没有批准立案的同丰余老板詹莲生呢?”
他回答说:“因为上海金业公会会员复杂,不可靠的多。詹是公会主席,熟悉情况,有信用,有号召力,贝总裁也知道他很负责可靠,所以选择他负责。”
四监委问贝祖诒,也是同样的答复。
在黄金买卖中,他们四人是完全串通一气的;詹莲生所获得的巨额黄金,也不是一人独吞。监委何汉文讯问詹莲生时,问他:“你赚得的大量黄金哪里去了?”
詹莲生答复说:“赚项也大,应酬谢也大,并没有得到多少金子。”这时,何汉文以迁回不着边际的方式和他进行谈话。 起初,詹莲生有恃无恐,毫不在乎,大谈他和宋子文、贝祖诒的关系,上海黄金交易的情形,同丰余的组织营业情形,中央银行和他的往来情形等等。讯问了大半天,等到何汉文把笔录给他看,要他签了字,他才有些感到不利。
这时,其他三监委都因事回到南京去了,留在上海讯问詹莲生的只有何汉文一个人。在经过讯问以后,詹莲生因为觉得事情不妙,在离开何汉文的房间时,很恭顺地向他说:“我这些都是同何委员私人谈话随便讲的,有些欠妥之处,还是要请您包涵包涵!”
当天晚上,上海的军统大特务,杜月笙的徒弟,立法委员王新衡约何汉文到他家里吃饭,饭后,他问到何汉文讯问詹莲生的情形,最后,他对何汉文说:“我想以老同学的资格,对你谈一点知心话。詹莲生这班家伙的确可恶,要办一办;但是官场的事适可而止,不必太认真。反正今天讯问他的只有你一个人,你如果不把笔录拿出来,或者改一下,开脱开脱,叫他拿出两百根条子来,倒也是一件一方二便的好事。今晚本来杜老板想来和你谈淡,觉得有些不便,我的意思可以说也是他的意思,不知道你以为何如?”他这一说,使得何汉文有些感到为难,正面拒绝吧,他已经搬出一个“杜老板”,答应吧,这时报纸上送他一个“荣衔”“铁面御史”,维护他的“令誉"比金条更重要此;易外,他害怕宣铁吾、郑介民乃至军统故意弄出这一套来陷害他。因为他们和宣铁吾、郑介民虽然在査案开始时已经达成前述的协议,但是由于监察院在查案中有些地方表现得很起劲,报纸上替他们大吹大捧,使得他们有些吃醋。何汉文只好用推诿的口吻敷衍他说:“今天的讯问,当笔录的是上海审计处派来的人,和我过去不熟,几家晚报又已经把我讯问詹莲生的事大登特登。这样一来,恐怕有些不便。请杜先生放心,我总不把案子搞得太严重就是。”
第二天,其他三监委恰好又回到上海来了。 于是,几人把詹莲生利用金业公会代表的地位操纵上海金市,以同丰余金号非法商号组织攫取巨额暴利,以及同丰余买卖黄金账目与中央银行抛售受主账目不符,显有情弊等罪名,连同笔录提出检举,送上海地方法院起诉审判。同时,又把林凤苞、杨安仁的利用职权,勾结贪污部分,也送法院起诉。
结果,詹莲生判了12年徒刑,林、杨二人判了7年徒刑。不久,三个人都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连监狱的门是什么样都没见着,到香港逍遥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