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币是香港地区的货币,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
在香港, 港币的发行是由汇丰和渣打两家英资银行及港英当局共同承担,其中,汇丰和渣打两家银行发行占发行量90%的纸币部分,港英当局则发行约占发行量10%的辅币。
长期以来,由于香港政局相对稳定,经济、金融各业发展迅速,外资大量流入,港币在全世界都有着较好的信誉。
中英关于香港问题展开谈判后,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银行也开始酝酿参与发行港币的问题。其中,港英政府布政司司长还通过渠道向中国银行总行副行长兼驻港总稽核询问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是否有意参加港币发行。
这是一个积极的讯息。
这位副行长认为,从解决香港前途问题的总方针考虑,中国银行参加港币发行,有利于提高人们的信心,保持香港金融市场和港币的稳定。 于是,他把这个讯息反映到 北京的总行。
北京的总行认为中国银行参加发行港币对实现对港方针是有利的,可以进一步提高中国银行在当地的地位和金融发言权, 并逐步获取发行和管理港币的经验。
有关人员就这个问题向国务院分管领导汇报。
国务院认为, 在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 要维持香港经济的繁荣,关键在于维持香港自由港和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其前提是必须保持香港金融市场的稳定。而保持香港金融市场稳定的重要环节,是维持货币的稳定和自由兑换。 港币在广大港澳同胞中以及在国际上建立了一定的信誉,并已在国际上被公认为是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因此,在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应继续使用港币并保持自由兑换,以利于香港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经济繁荣。分管领导要求中国银行开始考虑这个问题。
1983年初,中国银行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收回香港主权后继续使用港币的意见》。 具体意见是:
(1)明确宣布,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港币继续流通,并保持自由兑换。
(2)在过渡时期,要争取中国银行与汇丰银行在同等条件下逐步参加港币的发行和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时,港英当局的货币发行权连同港币准备金应完整移交给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除了授权中国银行发行港币外,可以允许香港汇丰和渣打银行继续参加一定比例的港币发行.
(4)港币继续保持独立体系,不同人民币挂购,现有的一套发行和管理制度基本维持不变。港币票面应重新设计。
中英联合联络小组成立后,关于中国银行参与港币发行问题,是中英联合联络小组讨论的议题之一。 但是,由于中英谈判的一波三折,具体准备工作一拖再拖,迟迟没有推进。
进人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政府决定,为了体现香港主权的可归,保证1997年7月1日的顺利过渡, 进入香港回归祖国的后过渡时期,中国银行在1997年前适当时候参与港币发行。但是,在过渡期间,香港仍由港英当局管制,中国银行参与发行港币,需要通过外交途径与英方进行协商,并通过立法程序,才能确认中国银行的发钞地位。因此,中英关于中国|银行参与发钞问题的谈判又重新开始。在谈判的同时,中国银行发钞的各项准备工作也进入了实质性阶段。
中国银行决定参与港币发行的消息传出后,港澳以及内地一些经济金融及学术界知名人士纷纷发表评论。他们从稳定香港经济出发,呼吁中国银行尽快公开发行港币。这时,社会上也广泛支持与赞同。
在国务院港澳办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下,中国银行组织专门班子,研究发行港币的具体实施方案。总行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港澳两地参与发钞的准备工作。港澳管理处成立发钞筹备小组,主要负责发钞筹划工作,并承担与港英当局及其他方面的对外联络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在发钞筹备小组内,成立了三个专责小组:
(1)库房改造组,包括库房安全专家和库房工程建筑专业人员等,负;责提出库房内部布局、设备安装、防水、防火等专业意见;
(2)发钞操作组,包括设备专业人员,有经验的出纳经理,电脑专业人!员,负责购置点钞设备,设计发钞管理所需的电脑程序,并负责实施有关具体发钞工作;
(3)票面设计制版组,包括票面设计专家、制版专家和印刷及防伪专家,负责票面设计、制版、防伪和监察印刷等工作,各专责小组根据任务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参与发钞是一项非常重要又十分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尽快配备高素质的干部。中国银行一方面请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局和印制局大力支持,调配发钞专家、版面设计和印刷专家以及库房管理人员;另一方面,组织参与发钞的干部应尽快学习、了解有关发钞的理论和实际运作程序。中国人民银行印制局的专家承担了钞票的版面设计和制版。
中国银行参与港币发行的实施方案,经与港英当局多次商谈,达成了一致意见。1992年7月,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正式向港英当局财政司提出发钞申请。 与此同时,印制局的专家采用了中性图案,设计出了与流通中的港币保持一致的港币。 8月,中国银行首套港元钞票票面设计方案出台。为了与汇丰、渣打银行钞票的质量保持一致,中国银行将港元钞票的印刷工作交由香港的印钞厂负责。库房设置采取先改造现有设施,派人进行管理,然后选址再建新库房。
1993年1月,香港行政局批准了中国银行香港分行将正式作为香港的发钞银行参与发钞。 随后,港英当局修订《银行钞票发行条例》和《外汇基金条例》。这样,中国银行香港分行的发钞银行地位通过法律程序,并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1994年5月,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成功发行了港币。中国银行参与发钞,成为中国行使香港主权的前奏曲。长期以来,香港一直使用汇丰、渣打银行发行的钞票,在香港主权回归这一历史性转变时刻即将到来之时,香港开始流通了中国人自己发行的港币。中国银行完成了一次历史赋予的特殊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