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利己就是利他

2019-12-1708:09:29经济学:利己就是利他已关闭评论

记得1964年时正在倡导“毫不利己,专门利人” 那一年,我到湖北江陵参加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有一天外出,看见白茫茫的棉田里,穿着花衣红裤的姑娘正在摘棉花。 衣着鲜艳的姑娘点缀着棉田,真是一幅美丽的风景画。 这些姑娘们穿花衣是为了满足自己爱美的需求,当然是利己的,但客观上她们又装点了大地,给人以美的享受,这不也是利他的吗?看来利己还是可以利人的,不必“毫不利己,专门利人”。

近二十年后,学了现代经济学,才知道这种现象是经济学家所说的正外部'性。外部性又称外在性或外在效应,指一种活动给予这种活动无关的人带来的影响。 如果这种影响是好的,就称为正外部性,否则就是负外部性。 姑娘们选择衣服时并没有考虑利他,但结果美化了环境。主观上为了自己,客观可以为别人,这种现象现实中并不少。 比如一个人种果园只是为了利润最大化,一个人养蜜蜂也只是为了利润最大化,但如果他们离得并不远,果园可让蜜蜂采蜜,蜜蜂采蜜又为果树授了粉。 双方从利己的目的出发,都实现了利他的结果。

并不是任何活动都有这种外部性,有些无外部性,有些还有负外部性,所以这种情况下利己与利他的一致性也许只是一种偶然。 那么,利己与利他的统一有必然性、普遍性吗?

不能说在任何社会中利己与利他都是一致的。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时,一部分人的生存是以另一部分人的牺牲为代价的,利己并不利他。 在传统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的利己是以被统治阶级的痛苦为代价的,利己也不利他。在这样的社会中,统治阶级的主流意识形态是让被统治阶级无私奉献。 要人民“存天理,灭人欲”是要满足统治阶级的更大的私欲。 伦理学家喋喋不休的道德说教就是让人们放弃个人私利,一心为统治者及他们这种御用文人奉献。 这时的道德是伪道德。 统治阶级宣扬这种道德自己并不实践,只是骗骗那些可怜的愚民而已。

近代社会的启蒙运动是为人性的呐喊,利己是人的本性,并没有什么错。 但如果人人为自己,莫非只有上帝才为大家了?好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形成一套机制,让利己与利人自然而然地统一起来,这就是市场机制。 亚当·斯密说,每个人只考虑自己的利益,但在他们这样做时,“受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却实现了社会利益。 比如,一个烤面包师在工作时绝不会考虑如何使别人吃得香甜,而是考虑如何卖出高价。 人家抢着买他的面包,面包才有高价,为这高价他会想方设法把面包烤好。 这时利己与利他就一致了。 使这两者一致的是价格这只“看不见的手”或者说是市场机制。

斯密嘲笑了那些满口为社会的伪道学家。 他说:“我从来没听说过,那些假装为公众幸福而经营贸易的人做了多少好事。”相反,“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

照此推理,那些总想“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往往害了别人,你不想利己,总穿得破破烂烂,岂不丑化了环境吗?你只想捐助,不发展自己的企业,岂不有人要失业了吗?伪道德才是真正害己害人的。 高喊如何为国的人,不如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去做几件实事,标榜为人民服务的人,不如先为自己做点事。 人要在为个人的奋斗中为社会做贡献。 利己与利他的一致性是市场经济道德的基本原则和出发点。

现实中存在着损人利己的现象。那些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人,那些贪污受贿的官员,那些只顾自己方便而不守社会公德的人,都属于这种情况。 这些人的利己与利他并不一致,往往还是利己而害他。其实从长期来看,害人终究要害己。 有哪一个企业家是靠假冒伪劣成功的?贪污受贿即使不被抓也终生不安,有幸福吗?不守社会公德,让别人瞧不起,损失的是自己的社会名声,这不也是害己吗?这个道理并不深,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为眼前的利己而不顾长远利益的人还为数不少。

对这些人该怎么办呢?我们说市场经济中利己与利他是一致的,但千万别忘了,市场经济是一个法制经济。我们可以利己,可以为自己利益而做事,但千万别忘了,这一切只有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或没有被法律所禁止)才是可以的。 法律不允许造假,不允许贪污受贿,这就是界线。 违法去利己会有法律的严惩,当然最终还是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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