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剑:建造空中楼阁的狂人

2019-12-1809:19:45吴志剑:建造空中楼阁的狂人已关闭评论

抵押再抵押,骗术终被破

一说起吴志剑,他的经历颇带有一些传奇色彩。从捡烟头过活的6岁小孩,到后来的从警写作,再到“下海”拼搏,一举成为身价12亿的富翁。

在他拍得车牌后一个月,政华集团旗下第一家出租汽车公司——“国润小汽车公司”成立。之后,尝到甜头的吴志剑又从深圳市的几次拍卖中拿到了不少车牌,并陆续成立“奥润”、“运华”和“安润”三家小汽车公司。

1995年,正是政华集团发展的顶峰时期,号称拥有100多家下属公司,员工1.5万人,坐拥资产28亿元,涉足的领域从所谓的高科技产业、商业、金融、贸易、房地产到交通、轻工、食品等,几乎无所不包。

事实上,政华集团从来没有真正地致力于实业和投资,而支撑政华集团的是来自银行源源不断的贷款。根据后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资料显示,从1988年起到1997年间,政华集团和它的下属公司采取重复抵押、重复担保等手段,分别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中国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市城市合作银行和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数亿元。1994年以后,各金融机构因政华贷款不能及时偿还,纷纷到法院起诉。

根据不完全统计,吴志剑从1992年年底到1997年5月,国润等四家小汽车公司自身共贷款11笔,总计本金4025万元人民币、320万美元和400万元港币。在些贷款中,四家公司以其拥有的205张车牌作为抵押。此外,自1988年9月至1995年3月,四家小汽车公司还分别为政华等九家关联企业的贷款提供了信用担保和实物抵押,担保总金额为9070万元人民币、150万美元和2500万元港币。而其中进行抵押的实物中绝大多数是的士的车牌,数字竟然达到580个。四家公司前后用于抵押的车牌总数为785张,已然超出了其实际拥有的478张。显然,政华的所有车牌不仅抵押殆尽,而且是进行了重复抵押。

揭开富翁最后的骗术

从1995年开始,政华集团就开始官司缠身了。

ITN被美国证券交易所摘牌正是取祸于此——公司无法披露财务报告的真正起因缘自两份特殊的公告。ITN的中文名称为美国联合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是吴志剑于1998年1月在美国以个人名义成立的一家公司。ITN成立的唯一目的,是通过并购一家在美国OTCBB(场外柜台交易系统)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DWSC实现借壳上市。

1999年7月12日,《深圳特区报》刊登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则公告。公告称,“因执行案件需要,本院拟对深圳国润小汽车服务公司、深圳安润小汽车服务公司、深圳奥润小汽车服务公司三家公司378块营运车牌依法处理”。7月30日,深圳市中院再发公告,责令上述三家公司的司机将“应交纳的承包费、管理费等”自8月1日起一律交付法院。据悉,这笔费用每月总计200多万元。记者调查发现,在国润等四家小汽车公司收到的总计29份《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调解书》中,有4份在1995年已生效,11份在1996年已生效,9份在1997年已生效。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此之后,一直在为ITN做审计的香港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便拒绝为ITN继续审计,这是ITN无法披露财务报告的真正原因。

获知ITN真相的十几家股东(主要是华人以及华人企业)也随即联名上书国内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出面干预。据了解,这些受骗的股东也曾计划就ITN的上市欺诈行为向美国法院起诉,但之后就没有下文了。

在自己的骗行败露之后,吴志剑决定“走为上”。但就在他逃往国外之前,吴志剑还居然再次将早已不属于自己的车牌对国润等四家小汽车公司的员工行骗。1999年12月,吴志剑成立了“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利用出租车进行所谓的“融资”活动。吴志剑和他人对《出租汽车经营承包经营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承包形式有两种:合同期均为30年,承包金一为30万元、一为50万元;前者两年后交车、后者当即交车,前者每月返还8500元的返租款。结果,200多名员工被骗,涉及金额约1.02亿元。

吴志剑潜逃后,公安部还对其进行了网上通缉,并且悬赏5万元。

在2002年的国庆前夕,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处接到匿名人的举报,称“失踪”两年多的吴志剑正在北京活动。根据匿名人提供的线索,公安人员随后发现吴志剑又在北京开办了公司,分别在北京方圆大厦和密云县某地拥有办公场所。10月9日,公安部通缉的逃犯吴志剑在其公司被抓获。

被捕后的吴志剑作为第一被告在福田法院出庭受审。头发已经斑白的吴志剑表现得很从容,只有在提起儿子吴耀均的时候,他才会流露出几分慌张的表情。

在法庭上,吴志剑先是表示认罪,然后对一些犯罪事实进行了辩驳。

2006年9月11日,吴志剑获得保外就医出来后,看到以前政华集团的老员工都过得很落魄,就想帮帮大家,和大伙重新创业,于是在深圳成立了博大晶深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是从事通讯设备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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